社区楼栋长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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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楼栋长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形成贴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共建共享的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制定本办法。

社区楼栋长例会制度

一、楼栋长的产生

(一)任职条件

1、居住在本楼栋的常住居民且无违法犯罪和非正常信访等不良记录;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热心社区事业,身体健康,且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奉献精神和沟通协作能力较强;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

5、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二)设置原则

原则上每栋楼(50—60户)设立1名楼栋长,户数较少的楼栋,每两栋配备1名;户数较多的,每栋楼可配备2名。具体名额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结合实际确定。

(三)产生方式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通过召开党员会、座谈走访、入户宣传和张贴通告(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楼栋长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此基础上,采取居民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楼栋长。

1、居民自荐:符合任职条件的社区居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委会申请报名

2、群众推荐:居住在本楼栋的居民,可三人以上联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委会推荐本楼楼栋长人选。

3、组织推荐: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根据日常掌握的社区人员情况,提出推荐人选。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根据居民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情况,拟定初步人选,通过座谈走访及楼栋公示后等方式,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确定具体人选,并报街道办备案。

(四)任期年限

楼栋长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楼栋长的工作职责

楼栋长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片长的组织指导下,负责本楼栋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带头贯彻执行社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二)熟悉本楼栋居民人员组成情况,特别是常住户、租房户的人员结构和动向情况,离退休、下岗失业、困难户、新婚和新生儿、流动人口情况,做到住户情况清、人员状况清。及时更新本楼栋居民的基本信息和数据,每周与片长进行人员信息的校对工作并上报社区党支部、居委会。

(三)检查督促社区居民搞好环境卫生,做到不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乱挂、乱搭盖,保持楼道干净整洁,提升居民文明程度。

(四)配合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搞好居民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组织本楼栋居民参与“文明楼栋、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协助社区搞好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做好孤寡、空巢老人的守望相助工作。

(六)协助社区民警搞好各项治安工作的开展。

(七)每日对本楼栋至少巡视一次。

1、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联系片长,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依法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促进邻里团结,倡导建立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

2、发现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及时向片长、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稳控工作,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片区。

3、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片长、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八)倾听居民诉求,定期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片长反馈。

(九)严格遵守由片长组织召开的楼栋长周例会制度。

(十)完成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楼栋长的管理

(一)楼栋长确定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填报《社区楼栋长情况统计表》和楼栋长档案,报街道办备案;出现离任情况时,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应及时组织推选并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出具书面报告。

(二)楼栋长确定后须在本楼栋公开身份。制作楼栋长联系卡和公示牌,向本楼栋居民公开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便于居民-联系和社区管理。

(三)每两名楼栋长组成一个工作小组,由片长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定期以居民座谈、问卷等形式进行楼栋长工作满意度情况调查。

(四)楼栋长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调整和撤换,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重新组织推选。

1、长期外出不能胜任工作的;

2、因各种原因不在本社区居住的;

3、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

4、连续3次未按要求参加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或片长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的;

5、不配合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开展工作或本楼栋多数居民不满的;

6、出现其它不能或不再适合继续履职情况的。

四、楼栋长的待遇

(一)坚持“适当补助、精神奖励、义务服务为主”的原则,年终视工作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相应的待遇。

(二)激励机制: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对楼栋长的工作进行记录考评,年终组织“优秀社区楼栋长”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楼栋长进行精神、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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