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中学监考教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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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考试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中学监考教师的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县中学监考教师的职责

县中学监考教师的职责1

一、考试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要求分配考场座位,指定学生按要求就座,未按要求就座的,不发给试卷(改正后仍可发给)。检察考生是否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等带入考场,已经带了的必须集中堆放在讲台上。

二、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

2.按开考时间发试卷,要求学生按要求写好姓名、学号(考号)、班号。

3.集中精力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主考教师需要离开考场,另一监考教师必须留在考场内。

4.监考教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查对学生证,证件不符或非应试学生应令其离开考场,并记下姓名、班号,及时上报。

5.收卷、交卷时,应要求学生保持安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6.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发现考试作bi现象应及时提出批评或取消其考试资格,通报教务处。认真核对(发出、收回)试卷份数,填写监考记录。

县中学监考教师的职责2

监考老师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性。监考老师的职责要求是:

1、监考老师需要在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到达考场,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2、在考生进考场时,对考生携带物品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将不必要或禁止携带的物品放置于指定位置;

3、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并对考生证件进行查看,核对考生身份防止作弊;

4、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需要将手机静音,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得查看手机;

5、考试期间,监考老师需要严格观察考生,对考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警告;

6、如发现考生作弊,需要没收有关作弊工具并且在考场监考表上进行登记,在考试结束后交由校方处理;

7、在考试结束后,督促考生停笔,并组织考生在领取私人物品后有序退场,随后收集整理考卷,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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