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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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多,允许执行上述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上述地区可分别在2900元、255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70元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对突破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将扣减省级调剂金。

2016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二、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政策尽早落地生效。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关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年5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结算工作。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江苏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2017江苏社保基数

下月起,江苏上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增加950元,下限增加190元;南京参保职工每月养老保险或将增加缴费40元

7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参保人员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昨天,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下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现代快报记者项凤华

省定标准:

月缴费工资下限涨到3089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昨天,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比2015年度上涨了950元;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比2015年度增加了190元。

此外,对于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317元。

南京等地:

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或将增加40元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2017年江苏省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今后,参保范围将更加广泛: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分为100-2500元12个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

2017年江苏省社保缴费费率比例,保险缴纳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南方财富网为大家介绍2016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二、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2017年江苏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每年7月1日是我省社会保险新一年度的开始。2016年度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会不会有变化?省人社厅6月30日下发通知,公布了新一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本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3089元。这是我省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工资下限。 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2017年最新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增加1354元 每年7月1日是我省社会保险新一年度的开始。2016年度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会不会有变化?省人社厅6月30日下发通知,公布了新一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本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3089元。这是我省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工资下限。 通知明确,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2017年江苏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

7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参保人员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7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 省定标准:月缴费工资下限涨到3089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2017年江苏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5月1日社保缴费降费比例调整方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管单位: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2017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随平均工资上调

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其中全省企业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去年的2899元提高到3089元,上限则从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2017年江苏泰州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7月1日起,泰州市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这意味着企业职工退休后,可领的养老金更多。 缴费基数调整 市区企业不低于2328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按下列标准确定:企业职工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暂定为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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