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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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以下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范例,希望能帮到你。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篇1

201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幼儿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学校通过拓展工作思路,狠抓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幼儿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幼儿资助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现就201x年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资助办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和去年资助管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细则》,确保学校各种形式的资助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2、加强学生资助的统筹安排,我校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两部分。

助学金由财政资助专用账户——银行——直接打入受助学生开的银行账户卡。

校内资助包括贫困幼儿减免学费,困难学生减免根据幼儿家长写出申请,班主任审核上报,由幼儿园领导研究给予减免幼儿部分生活费。

3、加强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助学金政策体现了领导对家庭困难幼儿的关心爱护,我们一定要将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宣传到位,使其深入民心。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助学金政策。采用宣传栏、专题讲座、班主任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4、规范档案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室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直接反映。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的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要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5、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我校要及时与教体办联系、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xx幼儿园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篇2

201x—201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1x年秋期学前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

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

201x.09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篇3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标准

1、资助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园内资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2、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照每生每学年5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四、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巨龙阳光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牟华桂

副组长:李秀华

组 员:张月英 徐柳 敬娟 李姣姣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县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新丰县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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