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考试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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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中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应试能力和通过率,我校拟举办xx年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业医师考试培训通知

一、培训对象:

我校毕业生及周边区县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xx年5月30日-6月26日,培训共计196学时(其中理论164学时,技能32学时)。

上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培训地点:

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四、培训规模:

本期培训限招学员300名,额满为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x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2、报名地点:

三峡医专职业培训部(学术中心105)。

六、其他:报名时交培训费980元,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咨询电话: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修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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