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读后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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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传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传奇》读后感15篇

《传奇》读后感1

  早操时,老师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看电影。我么全班都期待着下午的“精彩”电影……

电影里主要讲的是岳飞。小岳飞出生了,一只千年鳖精为了杀死小岳飞,水淹了岳家村,他的爸爸不幸丧失了生命。他和妈妈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一个小村庄。十几年后,岳飞长成了一位善良的少年。一天他救了一条小蛇。那条小蛇为了报恩,就请求千年鳖精把自己变成人形,千年鳖精把它变成一个少女——红豆。

一天,红豆正在晒被子,千年鳖精出现在她眼前,并让她去把岳飞家的镇家之宝、守护神——青云剑拿来给它。红豆偷了青云剑给了鳖精,可青云剑在鳖精手里连块石头都辟不动。突然,鳖精想到了一个坏主意。它把红豆变成了一条巨蟒,想借红豆之手除掉岳飞。他们急忙赶到藏青云剑的秘密山洞,巨蟒已经等在那里了。战斗开始了,岳飞跳起来,把红豆的铃铛打掉了,巨蟒看着铃铛,解除了魔咒,想起了一切。可就在这时,岳飞的两个好兄弟让岳飞快点躲开,他们要推石头砸巨蟒。可此时岳飞的脚却被一些碎石给压住了,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巨蟒围着岳飞绕成了一个圈。大石头砸向了巨蟒。后来他们知道这巨蟒就是红豆,可为时已晚。红豆死了后,变成了一支矛。……

红豆死了后,变成了一支矛。岳飞自暴自弃,他妈妈来了,安慰了他,岳飞重拾回了自信,打死了鳖精。最后他妈妈在他身上刺了四个字——精、忠、报、国!

我觉得岳飞虽然自暴自弃,但是最后拾回了自信,这才是最值得学习的。红豆,虽然最后死了,但是她永远留在我么的心中,因为她那舍己救人的精神令我们感动。王峰,虽然是一个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他更衬出了岳飞的勇敢,坚强,说到就做到……

《传奇》读后感2

它,是一只猴子,有着“飞猴”之称的金丝猴。

它,是一名兵猴,为战斗而生,也为战斗而死。

它的名字叫——大白牙!

异族来袭,身犯重罪的它自知被族内处死还不如战死沙场,便纵身一跃,扑倒了敌方猴王,翻滚在地,不管你是打还是踢,死死咬住猴王的锁骨,别忘了它的名字,大白牙。没几秒,猴王惨叫,异族军心动摇,溃如潮水。它,没有死。这,是勇。

绿头乌雕,天生大敌。近来哺育雕崽,捕食频繁,弄得族内“猴心惶惶”“猴不聊生”。猴王震怒,举族埋伏在断崖,待乌雕飞远,搭起猴梯。它,攀了上去,与雕崽激烈搏斗,负伤累累,终灭雕崽,始终不退。这,是忠。

回首望,猴梯无,只余黑点徐来,那是“死神”,是它的宿命,它闭上了眼。算了,已无生路,等死吧。但耳边却有了呼喊。是它,己族王后,它在这干什么。不好,待己灭亡,它也不晚也了,不行,不能等死,得同归于尽。它如是想道,近了,近了,乌雕回来了。

它双腿一蹬,四肢牢牢抓住雕身,狠命地噬咬着翅膀。牙,崩了,没有关系。眼,没了,没大碍。它要光荣地死,死在沙场,要不负王后对它的关心。“快”,断了,血洒碧空,一只雄雕缓缓坠落。原来,死也不可拍嘛。这,是情与义。

血红夕阳,是何染红?是它。或许我不应该称它为“它”,因为它有情有义,还有勇,何况它不仅仅只是一只猴呢?

我想,或许有些人类真的不如它吧。我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呢?

抗日战争,汉奸迭出,是什么令他们通贼卖国。是恐惧吧,他们害怕死亡,贪图富贵,不是吗?

可,为什么?一只猴都能重情义,人为什么做不到呢。别跟我说猴跟人不一样,人是高等动物,猴不是。那人高等在哪呢,玩弄计谋,笑里藏刀吗?

说实话,我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因为每个人都戴有一层假面具,面具下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而动物不一样,它们率真、可爱。是一就是一,喜欢就是喜欢,不加掩饰,不必费尽脑筋去猜忌,它也不会再背后捅你刀子。

今生,我想像猴儿与众生一样真诚地活着,简单就好。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一个关于人与动物的读后感,感触至深,非言语可以表达。如果可以,我想邀你一起阅读这本书。

《传奇》读后感3

今天是九·一八纪念日,也是中国的国耻日,每当听到这个日子,我的心总是不能平静。今天我再次阅读了《杨靖宇传奇》,浮想联翩,百感交集。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杨靖宇将军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饱蘸着鲜血;这一笔,满含着中华儿女对侵略者的仇恨;这一笔,更是溢满了龙的传人对华夏大地的热爱!他对祖国无尽的热爱和他坚毅的品质成就了他传奇的英雄一生。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中国大地正在被日寇一步步蚕食,亿万的中国人民面对日寇的残酷侵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34年春,东北人民革命总第一军成立了,杨靖宇率领着这支革命队伍给予了日寇一次次沉重地打击,杨靖宇的威名震动了全东北。日军为了彻底消灭这支铁流一般的队伍,调集了重兵进行"围剿"。

这天,战士们已经整整五天没有一点食物了,东北的极度严寒更使他们失去了不少战友,而多次残酷的战斗更使他们疲劳不堪。可就在这时,日寇包围了他们,仅余的十几名战士势单力孤,全部牺牲。就在仅剩杨靖宇一人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战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牺牲后,日军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解剖,发现他的胃里全是棉絮和野草。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意志力啊!对祖国的一腔忠魂支持着杨靖宇,让他创造了一个奇迹。杨靖宇面对着日寇的屠刀并没有屈服,而是选择了以生命和鲜血来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虽然他的生命只走过了短短的三十五个春秋,但他那誓死如归的革命精神却永垂青史!

读过了这个故事,我被杨靖宇将军那可歌可泣、精忠报国的民族精神深深震撼!艰苦斗争的革命历程使我感受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少像他一样的革命前辈用生命和鲜血而缔造。自己作为一名当代小学生,更应该加倍珍惜。我虽未经历过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正在见证伟大中华已一步步走向辉煌,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了强盛。只有强胜的国家才不会被侵略,只有一代又一代的将民族精神发扬光大,中华民族才会永远屹立在世界之林。

眼下钓鱼岛事件愈演愈烈,日本侵略者上演“购岛”闹剧,妄想再次侵占我国领土,侵犯我国主权。虽然杨靖宇将军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伟大的中华儿女,13亿中国人将坚决抵制日本的非法行为,誓死保卫祖国领土,捍卫祖国主权。

我们这一代也定将加倍努力,把自己的聪明智慧献给伟大的祖国;定将艰苦奋斗、舍身为国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定将伟大中华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先烈们的英魂长存!

《传奇》读后感4

最近不知为何,对香芬用品异常痴迷,遂去图书馆寻找关于它的蛛丝马迹,于高大森严钢铁书架间,寻得这本《香水传奇》。

在此书中,作者罗列了当今时尚界各大奢侈香氛品牌,从其起源,品牌文化,到各个时期经典作品一一介绍,视线穿行其中,便匆匆掠过了百年时光。从最初阿拉伯人特有的馥郁香料传至欧洲,到十八世纪欧洲香氛的第一个高潮,再到人工合成香料的应用……种种天马行空般的奇幻创造品在调香师的手下一一诞生。

加布里埃·香奈儿曾说,“不用香水的女人是没有未来的女人。”抛开此话的偏颇之处,它着实点明了香氛在生活中的重要之处。

我一直执着的相信,与声音视觉相比,气味更能唤醒人的记忆或是将人带入某种场景之中。香氛配料中各种成分的选用、比例的增减都会引起嗅觉的微妙变化,这种变化甚至可能是巨大的。而不同的配料所产生的奇特味道又会带给人不同的心情,或愉悦,或沉静,或是更多更复杂的情绪。

在字里行间搜寻每一款香氛的不同意义、对应类型以及配料表中笃定厚实的名词,让人从心底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安心感。或许在如今的都市中,香氛的意义早已物质化,成为一种面额不同的价值衡量符号,然而我深信,在人与人之间,或亲人或朋友或伴侣之间依然有扮演着纽带般的奇妙联系。

覆野梅、红葡萄柚、洋梨能传达出甜美的感受;常春藤、苍兰白檀香散发清新;葡萄酒、麝香、香醋栗代表优雅;而玫瑰,薰衣草则是香氛中惯用的表达热情的手段……他们所传达出的奇特感受,只有在贴近与嗅闻之后才能知晓。

香氛同玉石一般,带有与生俱来的灵性,他们与人群的适配,不仅取决于香氛的类型,更取决于受众的体味、性格、气质、身份,甚至是所处场合。而如今,以香水、香精、古龙水等多种类型的香氛正逐渐架构起一个庞大帝国,兵马齐备,在你的手腕、脖颈、腰间……每一寸肌肤上征伐,试图俘虏你的嗅觉。

某一本香氛介绍的前言如是说,“有了香水,就有了令人蚀骨的浪漫和悯恤万物的慈悲。”

此话的确不假。

《传奇》读后感5

2008年是奥运年,奥运的光环照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底。暑假中,我阅读了《奥运传奇》这本书,它让我对奥运,对奥运历史上著名的运动员有了更多的了解。

《奥运传奇》这本书记载了1896年雅典奥运会至今,百年现代奥运的繁荣和变迁。它将奥林匹克历史上100个尚不为人们熟知而又值得记取的故事汇集成书,这些奥运故事大多是现代奥运历程中具有开创意义的“第一”和“最……”,从一个侧面记录了百年奥运的辉煌;而故事背后的一个个人物,都为全人类的奥林匹克理想付出过艰辛努力。

自在阅读了这本书后,在我心中深深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德里克·雷德蒙德。1965年9月3日德里克·雷德蒙德出生在英国布兰切利镇。在他7岁那年,被父亲送进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他认真训练,并把兴趣和训练方向着重放在了400米跑上。后来又多次打破了英国400米跑的纪录。可是德里克一直受着伤病的困扰,1992年他来到巴塞罗那参加奥运会时,已动过5次手术了。比赛中,他不幸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但他有始有终的信念使他在父亲的搀扶下,艰难完成了比赛。尽管是比赛中的最后一名,但他的精神博得了在场65000名观众的热烈掌声。

这位“最受人尊重的倒数第一”,德里克·雷德蒙德使我不由感到他一生命运的坎坷。他与生俱来的跑步天赋如同上帝的恩赐,可是,疾病不得不让他放弃他的最爱。

德里克·雷德蒙德曾说过:“其实我们都会碰上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它们会如同荆棘墙一样横亘在你和你的梦想之间。如果你真的不幸碰上了的话,除了跳过去之外,你还有别的选择——拆了它!就像我做的一样。”它给我带来了很多感悟。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特别是在离成功不远处的它们,总是会很“调皮”得使我们放弃梦想。面对它们时,我们要像德里克·雷德蒙德一样敢于“跳过去”或“拆了它”!困难虽然很令人讨厌,但它却是成功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的目标、梦想更加坚定!

在以后,当我面对困难时,我一定会想到德里克·雷德蒙德和他的精神,勇于挑战困难,绝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奥运传奇》让我认识了德里克·雷德蒙德,也让我对“奥运”这一概念有了深刻的体会。2008年,我期待中国,期待北京的奥运会,它一定会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更大、更多的惊喜的!

《传奇》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刘先平的《大熊猫传奇》。这部作品与我以前所读的动物故事、动物小说有着明显的不同,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故事的描写,而是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

它主要讲的是,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山上的竹子开花了!有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带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这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峻秀;以及冷峻秀的儿子果衫,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修。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后领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挨饿。可是要想找到它们却比登天还难。正当果衫与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羊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起来。原来“独眼”是一支金钱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跟它斗了几十年才打瞎它一只眼睛。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了,说民给大熊猫危在旦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查修受到恶人的挑衅,一日连一日的撵着大熊猫。但是他最终良心发现,可是已经迟了,大熊猫经过几日的路程,已经很虚弱了,于是,它在和“独眼”打斗时,体力不支,被咬死在恶魔岭,而独眼也在恶魔岭死于草瓦老爹的枪下……

我被书中名叫李心仪的女孩深深感动了。书中的人物——十二岁的心仪,平时就喜欢小动物更别说是珍稀动物大熊猫了。当她看到熊猫危在旦夕时,就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了熊猫的面前。

恶狼眼睛里闪着绿光向心仪扑去,心仪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这时心仪的爸爸刚好看到了这一幕,流着泪把村民叫来用木棍把狼赶跑了。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了一件事:我们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的小猫、小狗,它们的身体或瘦弱,或是身有残疾。尤其是到了冬天,他们没有居所,饱受寒冬的摧残,食物也需要自己寻找,真是可怜。有些好心人,就给小动物放一些食物,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小动物的主人要丢弃它们?难道这些小动物不可爱?难道它们没有给你带来快乐?难道你就忍心看到它们流浪吗……在这我也想真心地呼吁大家:救救那些流浪的小动物们吧!心仪为了保护大熊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就不能为小动物做一点什么吗?

《传奇》读后感7

最近,我刚读完了我国当代大自然文学之父刘先平写的《大熊猫传奇》。这本书主要写了险象环生的探险之路和震撼人心的国宝传奇。

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到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那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俊秀,以及冷俊秀的儿子果杉、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理。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并带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忍饥挨饿,正当果杉和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牛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个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原来这只“独眼”是一只金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与它斗了几十年却只打瞎了它的一只眼。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说明大熊猫现在危在旦夕……

这本书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的描写,同时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另外,我被书中的小姑娘李心仪感动了,她为救大熊猫付出了一切,当她看到大熊猫危在旦夕时,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大熊猫的面前保护了大熊猫。恶狼眼里闪着绿光,向李心仪扑去,李心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刘先平先生曾经说过,只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之花才会遍地开放!

《传奇》读后感8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传奇》,在美国纽约中央公园里矗立着一座铜像,这铜像可不是什么大人物,而是一只狗——一只拉雪橇的狗.那只狗是野狼和家犬的后代——新一代狼王,它是怎么成为狼王的呢?它是在和以前的狼王黑毛战斗胜利后获得的.可是一次巧和让它意外的归顺了人类,成为了一只出类拔萃的雪橇犬,它凭着卓越的智慧与勇气,赢得了一个国家的赞誉. 新一代狼王的名字叫巴尔托,它的妈妈叫尤肯,它爸爸的名字书上没有介绍.巴尔托的妈妈是一条混血的挽犬,爸爸是一只凶猛的狼王,狼王的竞争是公平的,它爸爸后来被一只野狼黑毛夺去了狼王的头衔,最后又被巴尔托重新夺回来了.

在靠近白令海峡的罗摩镇,流行了一次白喉瘟疫,镇里的孩子们纷纷染病死去,能治好这种病,只能尽快注射血清.罗摩镇的镇长给许多的村子拍了急电,请求他们速援血清.各方汇集了许多血清,都送到了离罗摩镇最近的雷纳纳镇,但是最近的雷纳纳镇离他们还有一千一百多千米,途中有二十几个小村落,怎么尽快把血清送去呢?可在当时那儿既没有飞机,也没有汽车,只能用雪橇队来运送血清,事不宜迟,很快组建了一只雪橇队,当然由巴尔托带队,经过五天五夜的狂奔,终于把血清安全送到了目的地,近百个孩子们得救了.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巧,当时议会正在开会,一致同意建造巴尔托铜像.这年3月,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就立起了一尊拉着雪橇的狼狗的精美铜像.

读了这本书后,狼王巴尔托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现在许多小朋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根本不关心别人,看《狼王传奇》吧!

《传奇》读后感9

微软公司联合创办人比尔.盖茨曾经这样评价过乔布斯:“在这个世界上极少有哪个人像乔布斯这样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我们的后代仍将会感受到这种影响力……”到底是什么影响力,到底是什么人,让比尔.盖茨,这位世界首富,这位科技界的巨人,给予如此高的评价?怀揣着好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乔布斯传奇》这本书它记叙了乔布斯从创建苹果公司,历经坎坷,最后把苹果公司发展成身价5000亿美元的大公司的一个过程,它展现了天才不平凡的一生。

我觉得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人。他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硬件工程或工业设计训练,就凭着自己和伙伴们的努力,创造了一个有一个的传奇。天才的成长之路是艰辛的,但是他的执着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使他冲破了无数阻拦,最终走向成功。纵观乔布斯的一生,我不得不为这样的人生态度和精神毅力所折服。1985年,他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离开了苹果公司。那段时间失败一直在他的身边如影随形,但即便是在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候,他都从未想过放弃,他一直怀有希望,自己能重新站在这个世界的顶峰!他在20xx年在斯坦福大学演讲的时候这样告诉学生们:“你们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为了别人的思想而生活,也不要让其他人的观点把你内心的声音淹没。最为重要的是你们需要有勇气追随你的心和你的感受…..”乔布斯说到了,也做到了,他为了“改变世界”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在生活中,也有像乔布斯这样为了梦想执着的人。记得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钟鑫是一名广州万通汽修学校4s1班的学生,他虽然出生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但是他从来没有自卑,他乐观开朗,人际关系好,学习成绩优异,是同学们的榜样。他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每天总是最早来教室最迟离开教室,平时只要有有空闲的时间,他就往实验室里钻,拆车,整车…..他在实训室认真地钻研,对于汽车的每一个部件他都能倒背如流,曾经的一窍不通到烂熟于心,他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不久前的'变速器拆装大赛中获得了第一名,还被评为优秀学员、学校“十佳文明学员”,他是同学们和老师心目中的好同学,好学生,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出色的汽修师。他是一个勤奋学习,不怕吃苦的人。

《乔布斯传奇》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做向乔布斯一样执着、有梦想的人,我要学习他的坚持不懈,从乔布斯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相信它们会让我受益终身……

《传奇》读后感10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平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不畏强者,敢于“亮剑”!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

《传奇》读后感11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平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习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传奇》读后感12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平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传奇》读后感13

你看过上半身为人,下半身却长着羊脚的图姆纳斯么?你听过能言善辩的布里(一匹马)讲话么?你体验过在荒芜一人的沙漠中四处寻找绿洲的刺激么?你感受过一人穿梭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墓群里的阴森么?没错,这些光怪陆离的故事都会在《纳尼亚传奇》中展现出来。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纳尼亚国王遗失在外的王子,他被一位性情暴躁的老渔夫所收养,过着煎熬的生活,每天要起早摸黑的工作,经常在半夜被殴打。在一次偶然机会里他遇见了一匹会说话的战马,并策划两人一起逃脱主人的魔掌,解放被束缚的自由,在一次次身陷囹圄后,最终得到自由的励志神话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王子科奥(沙斯塔)在被渔夫领养的那段日子里,只有默默忍受非人的待遇,没有反抗。在遇到了能言马———布里之后,他鼓起了勇气,选择和布里逃回北方的纳尼亚。在这里,我可以看到沙斯塔的决心和勇气,这是在没有遇见布里之前他所下不了的抉择。这说明有一位益友的重要性,在自己犹豫不决的时候,能帮助你分析利弊;在你困难的时候,会协助你披荆斩棘;在你想要放弃的时候,鞭策你勇敢向前。在他们争取自己自由的坎坷路途中,遇见了同样一位逃亡的贵族女孩阿拉维斯和能言马温赫。沿途他们有过争执,有过矛盾,同时又在碰到困境的时候互相扶持。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在遇到瓶颈的时候,可以共同出谋划策,就好比“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有外敌侵入的时候,可以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最终他们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自由。

虽然这是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神话故事,脱离了现实,但是从书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一个道理。这就是———无论是谁,要想达到成功,光靠自身的能力或许是不行的。在借助了朋友或者团队的力量之后,坚持并且奔着这个目标去奋斗,有可能,下一个创造奇迹的人,就是你!

《传奇》读后感14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

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传奇》读后感15

森林里有一只豪猪,慢慢的蠕动着身体,饭吃找草地的菌类植物。黑白相间的皮毛,光亮亮的。豪猪身上一根根刺,就像背着一杆杆护卫旗。

原野上,狮子正穿越蒿草觅着食物。猎狗结成群,嗷嗷的低吟,等待着抢夺狮子捕杀的猎物。

狮子奔跑着,追击着......远处成群的野牛吃着肥嫩的草,偶尔,有一条强壮的野牛驱赶狮子趟起尘土。

灵巧的猴子,窜进山林,趴在树上看着旷野,草原上发生的一切。

小白兔吓得钻进洞里。豪猪寻着草的气味在林子边的草地上捡拾着,尖嘴巴拱翻着草根,树叶。

狮子抵挡不住饥饿。看到豪猪便奋不顾身的扑上去,豪猪想躲进树林,躲开凶猛的狮子,一步一步挪腾,不及狮子的的一扑,狮子扑在豪猪的身上的一霎哪,豪猪本能的竖起身上的铠甲,那一根根箭一样的刺,狮子没有吃到豪猪,却被豪猪的刺扎伤了嘴巴,胸脯和爪子。

狮子帯着伤痛返回草地。豪猪无端的被拔了许多刺,狮子在远处的草地拔着扎在身上豪猪的刺,而后,添着伤口。大自然依然是太阳高高的照着,月亮圆缺的转着......

有的人,永远不知道满足,就像狮子,捕到一只猎物可以饱餐。往往猎物却被豺狗掠夺。

有的人,只要吃饱喝足就好,就像野牛,脚步只为一日三餐永远都会默默的耕耘,奉献。

有的人,就像猴子蹲在树上,站在高处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豪猪的不幸是身上长满了刺。

豪猪的幸运也是身上长满了刺。

人,智者总有一疏。愚者,总有一成。人,又何尝不是。贪,让人心欲壑难填。把 原则放一边,衣食住行,舒适就好。钱够用就行。权,官大小,位高低,无非是发挥一己之能。庸人,抓住了权力,就像坐在火山口。

谨记;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德高。学会随欲而安。懂得适可而止。明白积福行善。乃是本之源,性之初。黄昏,拔了刺的豪猪隐进山林。远处斜阳西下,红霞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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