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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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芳华》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芳华》读书笔记
《芳华》读书笔记1

看了冯导的视频,再阅读原文,出入甚大。不止姓名,过程,人物的命运都被严重篡改!于我这个文字控而言,一帧一帧的唯美视频,无法代替字里行间跳跃的力量。

读完书,鱼梗在喉。

关于刘峰,何小曼我有话要说。

刘峰,大众眼里的好人,吃烂饺子皮,帮忙赶猪,无偿为同事做沙发,为同事带行李……因为是好人,都理所当然,因为是好人,不能有自己的情感需求,……大家喜欢了他所做的一切,成了他的责任。却没有人能在他身体受伤,情感受挫时站出来正名,有的却是痛打落水狗的快感。

其中,刘峰老婆和别人私奔了,他和一个马路天使生活了几年,究竟是谁错了?

刘峰资格感不强,不配吃囫囵饺子,不配做政委干部,这不是高尚情操,是觉得自己不配。界限混乱,有能力帮别人,那自然是好的,我极力认为,自己是好的,才有能力帮别人。

再说何小曼,原生家庭里被忽略甚至多余的人,热切渴望被关注,弄虚作假的做一次掌上明珠,却被领导发现,阴险的下放,直接导致后面悲催的命运。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科特。

这是我的观点。

《芳华》读书笔记2

看完了电影在回过头看着本小说,觉得电影整体还原度还是蛮高的,但人物细节太多有些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稍有遗憾。

刘峰的无私奉献,他标志性的侧颜微笑,都仿佛是那个时代独有的美好印记。好人总没有好报,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残忍之处吧,还好他的余生会与一个淡泊温和爱他懂他的人一起度过,大概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吧。黄轩很符合刘峰的气质,可靠能干,值得信任,对林丁丁默默的暗恋也都显得稚嫩和可爱(?? . ??),很是喜欢(大概小哥哥比较帅声音又好听?)

电影中对穗子的笔墨较多,她的善良正直和平凡,还有她和陈璨的擦肩而过,都让这个人物更加丰满,像极了我们还有身边的大多数普通人。她不如林丁丁耀眼引人注意,也不如何小萍一般可怜遭人嫌弃,就是普普通通却有自己独特闪光点的一个人,这样的自己,也挺好的。

一个人二十多岁的时光,总会是在成长相遇变迁和离别中度过,每个人都逃不过时间的改变,最美好的年纪,大概就是花一样最短暂的芳华吧。

想起一句话,没有人永远十七岁,却永远有人十七岁。年轻真好,年轻真是件值得珍惜和回味的事情。[爱心][爱心]

《芳华》读书笔记3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席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芳华》读书笔记4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笔记5

《芳华》莫名的被撤档,反而调整了我的阅读顺序。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在那里,爱情可以简单成刘峰的一个甜饼,爱情可以复杂成林丁丁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在那里,故事可以简单成文工团的一场演出,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即使也许并不理解英雄真正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整齐划一的梦想,即使是被牢牢拴在国家命运的石碑之上。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沸腾的热血,即使也伴随着相互猜忌和背叛。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

《芳华》的英文译名是《You touched me》,得名于刘峰的两次“触摸”。一次是作为凡人,对丁丁的情不自禁,却因一声“救命”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因为他被定义为“英雄”,怎么能够有“平凡”的七情六欲?而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第二次是作为善人,在排练舞蹈时挺身而出,托举起大家眼中的异类何小曼。而小曼,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这是最平凡的年代,却拥有一群最不凡的人。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最后,时间把每个人都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也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书笔记6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芳华》读书笔记7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芳华》读书笔记8

《芳华》可能是我读严歌苓以来,最不喜欢的一部了吧。

还没有入深入了解这部小说的创作时代和背景,第一感受是风格和其他几部人物小说描述风格不是太像。虽然也有很立体的由内而外人物形象塑造,也有很多插叙倒叙各种手法产生的一如既往的镜头感。但看到一半的时候,虽然这已经是一部短篇了,我竟然开始有点不愿意再读的感觉。

可能是来源于,作为叙事主角的“我”,太过于抓马皇后,给自己和当年的战友,臆想中加了好多戏。描述之间有太多对那个时代的抱怨,不甘,甚至怨恨。在反反复复对同几个画面和事件甚至细节的叙述中,我从感受到悔恨,到开始反感主人公以及几个主角,无比沉溺于对过去的埋怨。越到后面,这一类灰色的情绪越发浓厚。

我变得不能理解主人公,或者说作者,执着于此的意义。那么多人从那个时代生活过来,有更多的人经历过更多的痛苦和不公,有一些情绪和矛盾的酝酿,感觉是为了形成所谓小说中需要的冲突而刻意产生。

每个人的青春都带有悔恨。那个时代的人们都身不由己。真的没有必要去这样用后半生中那么多力气去抱怨那个时代,把自己青春中的过错都归结给外界的原因。

可能,真的太过于戏剧化了。一样是反映时代的人物小说,我觉得《陆犯焉识》要好太多了。平凡人的经历,不用刻意写成多不平凡似的。

《芳华》读书笔记9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视那些年黑暗的你和我时代的洪流中究竟何种人才是弄潮儿,而谁又终将被巨浪拍下,抑或谁也逃不脱,都将是以青春为背景,芳华作幕布的一干陪葬品。

《芳华》读书笔记10

严歌苓的文字太好读,一气呵成的流畅和文字的画面感,时而残忍血腥,时而冷漠暴力,一点点的情绪被物化被抽丝剥茧地冷静地说出来,让阅读有了电影的体验又丰富了电影体验的局限。看到最后,想缓一缓,实在太难过了,可是又分外想知道怎么了,后来大家到底怎样了呢。其实,没怎样,生活就这样。你原本期待着高潮迭起却毫无意外得急转直下,就这么自由落体一般。空叹。像此刻的雨一样,毫无起伏的白噪音滴答滴答,浸满了沉重的坠落。

严歌苓写《芳华》的男主刘峰,俗世令他高尚也令他们残缺。刘峰惨烈,因为他是人间很平凡的人,却因为善良而被托举上神龛——用荣誉打造的神坛。于是他的平凡成了“超出我们所理解的善良”,于是这个善良成了“旁类”。善良太苦了,要自律要“受戒”,要时刻被需要去贡献自己的价值。所有人间的奖赏和荣誉也都成了一套枷锁 ‘谁叫你和我们不一样,不能也被七情六欲缠身的凡俗’。触碰不行,起心动念不行,走下神龛不行,否则就是自我毁灭。

所以一个平凡的好人,必须是人间的众矢之的啊,“ 大家都是凡人,凭什么你就要做好人?这样平凡的躯体里怎么会装的了那么多的好?”于是好人的一生通常是饱受质疑和摧残的一生。就这样

所以我突然明白,吸引我这样不可自拔地读下来的,是了然那种被轰然笼罩的光环所压迫的沉重,是明白那种被孤立又被注视的小心翼翼,是心疼那份善良被时代利用,被时代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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