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优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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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还是一个少年小伙。踌躇满志,青春懵懂。医学院的最后一年,进医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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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实习第二天,他被安排去病房查房,在主任的带领下前行。刚走到病房门口,一个白色的身影匆匆从他身边经过,险些与他相撞,向他微微一笑,便翩然离去。那一刻,他听见了自己砰然心动的.声音。他记住了她那对小酒窝。

那天他的日记中,除了平时的呆板陈辞之外,还特别多了一句。我很喜欢她的笑容。

实习第三天,他照常到病房来查房。

爱情似乎总在不经意间降临,带给人或惊艳或欣喜的感受。

不一会儿,小酒窝出现了。她推着小车,一面用甜甜的声音念着:“六号床别忘吃药。三号床的小朋友,来,姐姐给你打针了。”她的动作轻柔,温和,令他难忘。

他经常和她一起去医院对面的小面馆吃面。他总是喜欢把肉都夹到她碗里,然后随口说句:“我不爱吃,多吃点,看你瘦的。”然后她喜欢刮一下他的鼻子。

初恋每天都带给他满满的幸福感。

时间过得很快,就在实习期快要满的时候,一天下班后,小护士拉着他直奔地铁站。在这个城市标志性的告别性建筑前,两个人先是拥抱,亲吻,然后小护士满眼泪水,哭着说:“我要调走了。”尽管心里悲痛万分,他还是表现出超越年龄的克制,用手抹去她脸上的泪珠,假装快乐地说道:“乖,不哭,我喜欢你的笑容。”

那天的日记,大半页上都沾满了他自己的泪水。他一如反常地泪流成河。那天只记了一句话,美丽的气球裂了,我的青春散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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