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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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倡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倡议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通用6篇)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1

全体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还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每位市民要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要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

二、要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说不。对在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共同抵制、规劝,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相城的安宁祥和。

三、积极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践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相城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2

广大居民朋友们:

烟台市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8日公布并实施新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据该规定,长岛综合试验区属于禁止燃放区,区域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值此春节来临之际,为助推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共建“美丽长岛、美好家园”,我们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3

全县居民朋友们:

金牛追冬去,福虎报春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特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扰民和不断加强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持续落实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向全县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来欢庆佳节,争做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要崇尚新风尚、打造新民俗,坚持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建美好家园。

西盟是我家,保护环境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一起呵护你、我共同的家园,让天空更蓝、空气更新、环境更美,共度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2年新春佳节将至,我们提前祝福大家虎年快乐,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繁荣、平安吉祥、生活美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让大家过一个环保安全、干净整洁、健康祥和、文明有序的春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当模范守法“践行者”。自觉遵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锡政规〔2021〕5号)(附件1)。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争当移风易俗“先行者”。选择共赏节目表演、喜庆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美食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欢度佳节,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三是争当文明法制“传播者”。在朋友圈、家庭群、微博等社交平台,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争当城市安全“守护者”。增强环境保护主人翁意识,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给空气“减负”,给健康“添砖”,给无锡这座“最具幸福感”城市创造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环境!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5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海东快线叉路口——海东快线——海东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闭环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禁燃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炮竹,不进行露天焚烧垃圾,努力维护安宁、清新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型春节。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及时举报,配合执法。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举报制止违规行为。(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露天焚烧举报电话:12345。)

为了我们身边每个人的健康与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湛江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6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二、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清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区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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