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刑警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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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份我公司一辆商务型摩托车在兰景苑小区被盗,因各种原因未即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盗当事人及公司都认为找回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没有在过问此事。就在2015年5月25日,我公司接到古蔺镇派出所刑警中队的电话确认是否摩托车被盗,通过刑警中队严格的相关购车手续查看和车身号的比对,确认是我公司被盗摩托车,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了相关手续让我公司领回了被盗摩托车。古蔺镇派出所刑警中队高效的办事效率和对被盗赃物的认真处理态度让我们感到由衷的敬佩。

写给刑警的感谢信

为此,我们特向古蔺镇派出所刑警中队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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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

写给刑警的.感谢信 [篇2]

我叫薛盘古,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我弟弟于文前今年22岁,于2015年11月30日被网友诱骗到商洛市商州区。12月4日给家里打电话称等被人限制人身自由,另有人声称尽快汇5万元到指定账户,否则将伤害我弟弟。家人又惊又怕,我和我叔叔于12月15日赶赴商州救助弟弟。

我们抵达商州后既前往区公安局寻求帮助,去公安局接待室人员了解我们的情况后称根据经验判断应为陷入传销,这样的情况公安局不予受理,建议找区工商局解决。我们又立即赶往区工商局,工商局的同志听了我们的介绍后称有2个解决办法:1、建议我们去市公安局报案,市局有可以根据手机通话记录可以找到我弟弟进行解救。2、我们家属自己寻找,找到我弟弟的下落后通知他们,他们将及时前往解救。

我们于上午10点左右拨打了110进行报警求助,110话务人员将我们的报警信息进行记录后告知原地等待出警人员进行处理。我们一直等到下午2点再次联系110被告知到城关派出所值班室有民警接洽,我们陈述案情后,民警称因为我们无法提供我弟弟的具体的所在位置,有可能不在他们辖区,无法帮助查找。我们又问能不能出具个证明介绍信我们去移动公司查找下我弟弟手机的活动区域,他们称没有授权。建议我们还是找区工商局解决。工商局没权利和能力查找定位,不能定位大概位置公安机关就不能出警解救,我们已陷入这样一个无助的怪圈。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又联系了110,110建议报刑警一中队,我们又前往了商州区刑警一中队。刑警一中队的值班人员记录下案情后,及时汇报了中队领导。在李 鹏涛中队长的重视下,张 雷、智明军两位警官立即展开了调查,查实我弟弟确实陷入传销魔窟,之前的威胁都是传销组织人员故意诈骗谋取钱财。两位警官又根据线索及时解救出我弟弟。

我们现在已安全到家,再此,我代表我的家人向商州公安刑警一中队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商州公安刑警一中队李 鹏涛队长及张 雷、智明军两位警官!!!!!新年将至,祝愿他们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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