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守界开采承诺书

来源:文书网 1.51W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矿区面积:0.0061km2 ; 适用年限:11年

矿山守界开采承诺书

遵照规定,本采矿权人为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做好矿山地质环恢复治理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99,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用方案》进行开采活动,并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有力的措施,保护矿产资源,减轻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

2、按照《99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3、若转让采矿权时,已缴保证金一并转让,并由受让人承担所治理义务;

4、在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治理方案》的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并经验收合格。

5、如末按规定期限缴存保证金,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同意采矿许可机关终止采矿权人的采矿权,注销采矿权许可证。收回采矿权后,并不免除采矿权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采矿权人:**

2012年1月31日

矿山企业安全承诺书11138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保证:保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杜绝死亡生产事故的发生,塑造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年度内不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和定时巡查。

三、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格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履行新、改、扩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消除安全隐患,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

九、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或《开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坚决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

十一、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二、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隐瞒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在本年度内完成以下工作:

1、确保矿山安全经费按规定提取使用,合理用于安全生产。

2、严格按开采方案建设开采平台,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3、积极创建标准化建设,2011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工作。

4、认真按照开采规程操作安全生产,控制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承诺请本企业全体员工、全社会监督兑现。

承诺单位: 安吉县荣恒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2 月 15 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我矿(公司)面向社会各界和本矿(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落实国家或行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保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3、保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保证每天有一名矿级领导下井(采坑)带班值守;保证矿山安全设施与装备水平、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确保不因任何条件变化出现滑坡。

4、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法定的时间,并经考核合格。

6、为矿山企业全体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等同应缴额的雇主责任保险。

7、保证生产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8、地下开采矿山实现如下要求:

(1)保证井下所有场所都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2)实行机械通风,保证井下所有作业场所都有合格的新鲜 1

风流;

(3)保证井下排水系统始终保持正常状态;

(4)使用符合标准的提升运输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状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9、露天开采矿山实现如下要求:

(1)实行台阶开采,保证平台宽度和设计的边坡角;

(2)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3)定期观测边坡稳定性。

10、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11、保证对本企业委托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责任,对其发生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12、发生死亡事故后主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停产整改,并经发证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工生产。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〇八年 月

[转载]矿山合作开采协议

甲方:xx公司

乙方:选矿场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村屯位于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亩,其地理坐标为:

x:y:

x:y: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石性质为,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以所买矿石作为参股经营实体,乙方以设施设备作为参股经营实体,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自2015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20%,乙方占80%,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

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五条、设备的使用。选矿设备实际使用率要保证在90%以上,上岗人员要遵守安全规定,严格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最大限度的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的生产效率。

第六条财务管理和公司管理。

第七条乙方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于法院。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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