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溺水承诺书

来源:文书网 2.17W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幼儿园防溺水承诺书

时近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避暑的方法。但每年时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平安瑞安”建设,开展以“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域游泳。

二、在有家人陪伴地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四、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参与危险的外出游泳活动。

五、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亦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外出洗冷水澡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六、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沙溪河等水域嬉戏或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严禁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严禁自行下河救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离离原上草周而复始。谁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韩田小学 三(1)班

2015年4月28日

防溺水安全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为积极响应教育部近期在学生中开展防溺水事故教育的号召,努力杜绝游泳溺水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正确评估自身的游泳水平,不到那些陌生危险的自然水域,如深潭、野塘和溪边等处游泳;

二、必须在有家长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正规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并充分做好热身活动,到安全的水域下水,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即使在游泳池,也不要依赖充气浮具,并听从救生员的管理,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跳水潜泳等危险动作;

四、学会相关游泳防溺水知识,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如遇同伴溺水,请勿下水,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五、预防溺水的最好方法是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参加游泳培训,尽早学会游泳,掌握自救技能。

六、不要到塘江边去玩水,不到江堤下行走、玩耍和观潮,安全观潮必须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民族和家庭的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让我们携起手来,“学习游泳促健康,掌握知识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保障的水域边玩耍。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如遇到他人溺水报警或呼叫求救,因学生年龄小不具备施救能力,绝不能贸然施救。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5、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学生)各执一份。

班级:学生签名:

班主任:家长签字:

2015.4.172015.4.17

青州二中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青州二中

2015年5月29日

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溺水一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因。夏季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期、高发期。为使学生能安全度夏,我校正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为使该项教育起到良好的效果,我们殷切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和配合,并签订以下承诺: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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