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委托书合同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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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委托书在我们处理事务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委托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书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委托书合同七篇

委托书合同 篇1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兹委托 代理委托人签订与 关于 合同

授予代理权如下:

1、代为洽谈协议,商定协议内容;

2、作为代理人在签署协议;

受托人在行使本委托书下的委托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协议签订日期止。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合同委托书范本

(个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性 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代理我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法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由我方负责执行,承担责任。

授予代理权如下:

1、代理我方进行合同谈判,商定合同内容,作为我方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止。

委托人:______

年 月 日

【拓展阅读】签订合同委托书的效力如何

合同签订人未持正式的签订合同委托书,其代理资格和权限应当如何认定: 经济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有些单位授权本单位的业务人员或者委托外单位的人员签订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授权委托书的,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的代理权限应如何认定,须作具体分析:

(一)合同签订人未持委托单位出具的任何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的,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合同不能成立,责任由签订人自负;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对合同签订人的行为已予追认,因而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需要继续履行的应当补办

盖章等手续。

(二)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

注:

委托书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代表本企业为_____________项目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司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一切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司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和承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合同 篇3

委XX托XX人(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物业代理人(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为本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XX)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与销售委托事宜现达成以下有偿委托合同:

1、委托物业:

2、委托期限: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委托范围:

需要销售的住宅单位,(XX)。

4、委托条件:

1)甲方提供所委托的楼宇为合法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甲方须提供《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与代理销售总面积(见附件,并以一期实际施工的商品房面积为准),乙方开展销售工作。

3)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与原则进行销售,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服务内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参加由甲方、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广告商、装修商等与销售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并总体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2)乙方执行销售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确定入市时机、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策略、各阶段广告策略与媒介组合计划、卖场规划、销售人员培训与上岗考核、代为拟订各类销售合约和其他甲方认出必须包含的内容等),以上所有方案须经甲方研究审核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甲方负担全部实施费用(除销售人员培训费、销售人员服装、工资、津贴及其奖金外。)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上述有关计划和方案作适当调整,且乙方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并实施。

3)寻找具有潜力的客户并按乙方的客户资料寻找目标客户,以直销方式向他们推介该物业。

4)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楼宇总销控方案,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5)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实施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6)乙方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客户意见的市场变化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乙方全权独家销售代理。

6、委托代理程序:

1)客户所缴付的购房定金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同时由甲方与购楼方签定该楼宇《认购合同书》;若该《认购合同书》作废,则须由甲方加盖作废章。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成交,所有《定金收据》与《认购合同书》须由甲方提前盖章并编号,并由甲方在售楼现场统一管理。

2)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楼方直接交付甲方功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及产权手续。乙方在上过程中协助甲方与购楼方签订正式《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

7、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

1)乙方向甲方收取本项目全程调费与策划费共计人民币XX元整(人民币XX)。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元整(XX),待乙方进入售房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整(XX),在项目开盘三个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XX元整(XX)。

2)销售代理佣金、服务费按乙方售出的所有住宅单位以合同成交额的确良XX%计算。

3)甲方确订底价后,如超额部份甲、乙双方按5:5分成。

4)乙方的代理费与服务费(包括超额分成部份)每月结算两次,以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时整以前签订《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租)合同》作为结算依据。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当月账目结算明细表并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当月乙方应得的.销售代理佣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应付佣金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若购楼方签署认购合同书之后毁约,且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不返还购楼方已付的购房定金,则乙方有权获得该被没收定金的50%作这服务费。

8、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基本的价格水平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代为出售(出租)该物业,关于楼宇销售的一切对外宣传资料、单位售价、付款方式等均须由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但乙方须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和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若因甲方或乙方擅自变动既定价格或擅自虚假承诺而导致不良影响及后果者,由违规方负责一切责任。

2)按甲方意向及获得同意,在既定范围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3)乙方须将物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在《认购合同书》签订后一日内以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甲方。

4)委托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总销控计划由双方认定后方可执行,销销控计划以外的楼宇单位,原则上乙方不得擅自出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对外出售,否则乙方自一切经济责任并不享受该单位佣金提成。

5)委托期限内,乙方须派项目专案工作小组到现场销售处处理有关销售事宜,所派员工应统一着装、言谈举止应优雅规范,以体现甲方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销售人员的服务、交通费、工资、津贴及奖金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须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培训和管理,乙方在交易中,如有因处理不当、错误引导或工作疏忽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偿要求时,乙方须自负一切后果,并须对其员工的过错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委托期限内,若乙方在约定的代理期限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

9、甲方职责:

1)甲方须与乙方合作准备销售宣传资料、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若因甲方方面的原因(如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进度延迟等)而导致乙方策划与销售工作进度受阻,销售时间顺延。

2)甲方须按合同支付到期应付的市调费、策划费、销售代理佣金与服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一切用品,并承担其费用。包括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售楼处、样板房、模型、展板、办公桌椅、售楼电话、必备文具及《价目表》、《购楼须知》、《楼宇平面图》、《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物来推荐表》、《认购合同书》等到销售物料(由乙方提供一切销售文本的样本)。但由乙方得前提供方案样品,便于甲方制作。

4)电话费由甲方承担,购房直通车及司机由甲方负责落实,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乙方入住甲方售方部后,甲方不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与个人或自行销售,则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克整(人民币100,000.00).在乙方已开始实施本项目销售工作后,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除有权收取已售出(出租)单位的销售佣金外,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作为赔偿给乙方的违约金。

10、合约终止:

1)因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代理期满或住宅销售完成95%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11、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可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XX XX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XX XX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 XX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4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 ,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 年,检验费为 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5

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业务员zzzz (身份证号: zzzzzzzzzzzzzzzzzx )到贵公司提取我公司以下商品,请予协助办理。

本授权书有效期:zzzz年z月z日至zzzz年z月z日

授权单位(盖章):

xxxx年 xx月xx日

附: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

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等),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修标准》 附件二:《家电家私配置清单》

甲 方: 乙 方: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7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编号

兹委托受托人 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代缴购房定金,首付款,代签商品房购房简易代签合同委托书,银行按揭贷款,以及办理商品房购买时的所有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 托 人:(签名或盖章)

xx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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