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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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方:上海智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名称)

led显示屏授权书

被授权方:泗洪县星新影剧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名称)

作为设在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5201号(制造厂地址)的制造led显示屏(货物名称和/或描述)的上海智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厂名称)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泗洪县星新影剧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代理我厂生产的gren-戈恩品牌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产品名称)。并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与合同签署。

根据“授权条款”第25条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被授权公司就授权的货物承担质保期限内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上海智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盖章):方吉书

授权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授权期限:2015年12月31日

led显示屏授权书 [篇2]

甲方:安徽国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新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安徽led电子显示屏就招标编号为lgcg2012021857即:怀宁县医院显示大屏采购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徽国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乙方(怀宁新世纪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招标编号为lgcg2012021857即:怀宁县医院显示大屏采购项目中以全权在此项目中合法范围内的一切活动,有效期为此次招标结束。

二、合作双方将以诚信经营为基础,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为目标,在合作中共担风险,共享价值

三、甲方授权乙方参与此次投标项目,乙方在取得该项目 安徽led电子显示屏项目合同后,将选择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生产商。

四、若乙方违约,则按照其签订合同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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