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协议书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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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个人协议书合集7篇

个人协议书 篇1

为保证合法、规范的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联名账户,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本外币储蓄和结算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各联名账户所有人)自愿申请使用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的个人联名账户相关功能和服务,遵守《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相关业务规定。

二、本协议中相关名词含义

(一)联名账户。是指由2-5名(含)个人客户,为实现经营资金、家庭财产等多人共管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共有的个人定活期账户,以实现共管存款的目的。其账户类型为本外币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活期联名账户)或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定期联名账户)。

(二)业务操作卡。是指甲方用以开立及操作联名账户的银行卡,包括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三)约定支取方式。是指联名账户办理支取(舍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时的业务处理方式,分为共同办理方式和授权办理方式。定期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办理只有共同办理方式,且必须一次金额支取账户内款项,活期联名账户则有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

(四)共同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办理联名账户支取业务时,须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为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的默认支取方式。

(五)授权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指定其中一名或多名联名账户所有人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可凭本人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单独办理支取业务的一种方式。约定授权办理方式时还需为被授权人设置“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用于控制被授权人办理支取业务的最高额度,可以设置为大于账户余额。选择授权办理方式,甲方仍可通过共同办理方式办理支取业务.

(六)账户资金共有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约定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对联名账户内资金的拥有形式及占有份额,这是纠纷发生时联名账户资金的处理依据,分为平均分配形式和设定比例形式,若为设定比例形式,还须明确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占有账户内实际资金的份额。

三、联名账户申请开立

(一)甲方在开立个人联名账产前已经阅读并明白适用于甲方所开立账户的条款(包括理财金账户章程、灵通卡章程),并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二)甲方各联名账户申请人需向乙方提供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作为联名账户的业务操作卡,该卡之密码即为联名账户之操作密码。

(三)甲方需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选择“开户”业务类型及约定联名账户所有人人数、联名账户种类、币种、支取业务方式、账户资金共有方式、被授权人及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等内容。

四、联名账户申请变更

活期联名账户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对协议部分约定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需变更协议时,须持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业务操作卡和卡密码共同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选择“变更”业务类型,可变更内容包括“约定支取方式”、“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等。

五、联名账户的存取款

(一)甲方通过乙方办理联名账户的存/取款。甲方办理活期联名账户的存款时,可凭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按照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存款流程通过乙方任一网点、电子银行单独办理;办理联名账户支取时,如为共同办理方式,需甲方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如为授权办理方式,则被授权人凭本人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授权支取累计限额内通过乙方任一网点单独办理,被授权人还可在其业务操作卡开卡地区通过乙方ATM等自助设备单独办理从联名账户往该业务操作卡的转账支取业务。若被授权人的业务操作卡为乙方电子银行注册卡,还可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以转账方式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

(二)对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业务,须出示存/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允许一人代理多人),还须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活期联名账户能办理异地存款业务,选择了授权办理方式的活期联名账户还可办理并地取款业务。甲方办理上述业务时须按存款金额0.5%,或按取款金额1%,,最低1元,最高50元向己方支付手续费。

六、联名账户查询

甲方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凭本人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通过己方网点、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渠道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七、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

甲方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按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c时代的挂失/解挂流程办理。若某联名账户所有人办理了业务操作卡的挂失业务,不影响业务操作卡正常的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单独办理的联名账户业务,如查询、活期账户下的存款和授权办理方式下的支取业务(支取业务办理限被授权人)。

八、联名账户销户

甲方办理联名胀户销户时,需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联名账户开户地区己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对销户支取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业务,以及定期联名账户提前销户,应出示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甲方联名账户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若甲方某一联名账户所有人的业务操作卡签订了乙方“余额变动提醒”或“个人综合对账”服务协议,别乙方自动向该客户提供联名账户的余额变动提醒或综合对账服务。

十、联名账户的账户服务费为每年20元,乙方在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收取首年的账户服务费,以后每年的账户服务费乙方将以首年的年费收取日为参照基础从甲方联名账户中按年扣收。甲方办理联名账户销户,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账户服务费。若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服务费,乙方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十一、对联名账户计结息,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厦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业务规则办理。甲方同意并知悉;如因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涉及经济纠纷或诉讼。导致有关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账户的款项。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不能因此向己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应依法为甲方开立的个人联名账户存款信息和有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但如果有权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任一人的存款信息进行查询。乙方有权提供联名账户的相关信息。如甲方违规使用个人联名账户。乙方有权停止其使用个人联名账户。

十三、甲方在乙方开立个人联名账户后,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应妥善保管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由于甲方自身原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没有义务替甲方保管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共一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使用乙方统一印制的协议凭证,凡其他非正式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2、甲方如对本协议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乙方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88。

个人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XX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必须填写XX国XXXX网上XX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XX国XXXX网上XX章程》和XX国XXXX个人网上XX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XX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XX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XX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XX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XX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XX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XX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XXX"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XX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XX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协议书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乙方由于业务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1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2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约定利率提前扣

除期内利息。

第3条 乙方借款用途为 。

第4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本金。

第6条 还款资金来源 。

第7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由甲、乙、担保方另行签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合同。

第8条 丙方为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促成本协议签订并督促双方履行。居间报酬按借款金额的月千分之 计算 ,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收到借款当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应金额的居间报酬。

第9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违约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本协议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10条 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除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万分之六收取违约金。同时按日万分之六收取居间报酬。

第11条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12条 丙方应当考察乙方的资信状况,确信乙方资信良好且有履约能力,并为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第13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支付相关利息和居间报酬。到期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担保合同约定,追究担保方的'连带责任。

第14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当日款项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协议书 篇4

入伙协议书

甲方(原合伙人):甲1: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甲2: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乙方(新合伙人):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为了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新入伙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原始股东:甲1: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出资额为元。

甲2: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出资额为元。

新入股东: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二、新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交付期限、合伙期限。

出资额:200000元(计贰拾万元整)。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缴付期限:乙方应于

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合伙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时,若各方合伙人未提出终止协议,视为同意继续合作,合伙期限自动延续为不定期制。

三、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亏损分担:乙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新合伙人退伙、出资转让。

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全体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乙方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和造成损失的情形下,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方可退伙。

乙方退伙,其他合伙人与乙方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出资额 %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出资转让:乙方欲转让出资额,需征得其他原始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

五、乙方自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六、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共有财产权。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注:乙方入伙前, 公司的全部财产均属于原始股东所有,含所有动产及不动产)

个人协议书 篇5

个人入伙协议书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

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字号(个体工商户字号):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乙方入伙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伙停止营业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30%。

2、因乙方为甲方进行其他店面的财务核算,乙方30%份额中的10%为乙方的劳动报酬;

但乙方财务核算的店面不超过五家,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将出资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甲方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1、盈余分配和亏损承担:利润分配(含计提或摊销的相关费用)甲方占70%,乙方占30%;

亏损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2、债务承担:合伙产生的对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3、若合伙今后需要追加投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第八条 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第九条 若本合伙有新合伙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占份额内与新合伙人进行份额划分,

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相关权益和本协议约定的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个人协议书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个人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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