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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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方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双方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双方协议书 篇1

甲方: 裴秀金

乙方: 崔玉成

经双方协议,现将甲方(裴秀金)三间平房换乙方(崔玉成)三间平房,双方对等交换,不找差价,交换后不会引起纠纷,不会再更改。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我们协议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换房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在换房前的房屋水电费由房主支付。换房前房屋及其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做过全面的安全和维护检验。

3.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而需要及时维修费用由房主或房主代理人支付。

4.对于紧急情况,使用者将在24小时内通知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并允许其进入房间检查和安排维修。

5.使用者对房屋和设施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使用者负责适当赔偿。对于房间内物品的损坏,必须以同等质量的物品替代。

6.使用者对于小物品自己承担费用(例如灯泡的损坏等)。

7.在换房期间,使用者不得将其转租给他人。

8.在换房前,双方保证自己的房屋处于安全状态,门窗已被锁好。

9.使用者不得在对方的房间内抽烟。

10.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负责计算使用者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和电话帐单,由使用者确认和支付该费用。

11.使用者有义务将房主的所有邮件转交给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

附件:

1.协议双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应包括身份证1份,学生证1份)

2.由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内贵重财产清单1份

3.双方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换房协议书】标准的换房协议书格式 标准的换房协议书格式

换房协议(样本)

本协议仅供换房双方参考,协议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房城88网不对协议双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当事人身份定义:

房主-该房的合法拥有者。

使用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暂时使用该房者。

房主代理人-由房主指定行使房主权利者。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协议相对人: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一、换房类型:

□交换居住 □交换租赁 □交换度假 □交换产权

二、双方约定:

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入住人数、电话和家用电器使用事宜等达成协议(如果租赁交换需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1、交换期限: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2、具体交换日期:

3、房主□需要 □不需要购买该房的保险费用。

4、房主将支付该房的土地、财产税、按揭、及现有财产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责任约定:

1﹒在换房前的房屋水电费由房主支付。换房前房屋及其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做过全面的安全和维护检验。

2﹒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而需要及时维修的费用由房主或房主代理人支付。

3﹒使用者对房屋和设施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使用者负责适当赔偿。对于房间内物品的损坏,必须以同等质量的物品替代。如遇紧急情况,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通知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并允许其进入房间检查和安排维修。

4﹒在换房期间,换房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别人。

5. 使用者在未经房主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装修等进行改造。

6. 换房期间使用者负责对第三方人或物造成的损害赔偿。

7. 换房期间的物业费、卫生费及使用者所消耗的水电、煤气和电话等费用,均由使用者支付该费用。

8. 使用者有义务将房主的所有邮件转交给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

9. 交换产权双方还应当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并向当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补充:

双方当事人均声明:换房(交换产权除外)不是房屋产权交易。它既不能用于财产借贷,也不应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收取与给付。换房协议的当事人只是在约定期间内邀请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客人来访居住。

房主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相对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

1. 协议双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应包括户口本、身份证1份,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文件1份)

2. 由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内贵重财产清单1份

3. 交换房屋现状的照片1份

双方协议书 篇2

男方家庭:某某,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女方家庭:某某,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男方家庭与女方家庭于___年___月认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因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由女方家庭抚养,随同女方家庭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家庭全部负责,男方家庭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元给女方家庭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家庭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男方家庭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家庭手中或指定的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家庭可探望女方家庭抚养的孩子。(/男方家庭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家庭,女方家庭应保证男方家庭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家庭/女方家庭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元给女方家庭/男方家庭。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家庭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家庭必须协助女方家庭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家庭负责。女方家庭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元给男方家庭。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___所借债务由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家庭生活困难,男方家庭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家庭。鉴于男方家庭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家庭应一次性补偿女方家庭精神损害费___元。上述男方家庭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家庭: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家庭: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双方协议书 篇3

甲方: 车牌号:

乙方:刘 英 身份证号:

事件概括:20xx年9月3日18时许,甲方**所有的小轿车车牌从小溪桥边的商业长廊口左转往新区方向行驶时候,与乙方所骑的电瓶车自小溪桥往新区方向左转时候相刮蹭,造成乙方受伤。虽然乙方左转时未发现自己左边有车辆,但是由于电瓶车与汽车相撞,按照道路交通法的判定,应由甲方担任事故主要责任。事后甲方积极带领乙方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承担医疗费用,经医院检查,乙方只是简单擦伤,并无大碍,拿了消肿止疼药及外敷药后乙方刘英要求回家修养,不在医院住院观察,目前乙方刘英已经基本痊愈。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协议之前已替乙方支付了所有医疗费及检查费用。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再付给乙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赔偿款总计1000元人民币整(大写:壹仟元),同时甲方车辆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最终的索赔的费用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相不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双方协议书 篇4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具体认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间”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最高法买卖双方合同司法解释】合同范本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双方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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