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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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医学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廉洁行医规定。

二、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三、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以患者名义为自己及亲友开药或检查。

五、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不允许对患者出现“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六、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山东万杰医学院新生入学承诺书

本人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若违反校纪、校规愿意接受学院的处罚。

一、本人愿意按照学院及委培单位的规定按期交纳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如中途退学或其他原因终止学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二、本人了解并认同山东万杰医学院入学须知的相关条款。即:在山东万杰医学院学习三至五年,并参加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或其理事单位组织的就业培训,按我校统招专、本科教学大纲授课,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专、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参加一年的社会实践等环节,成绩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在校期间符合山东省鲁招委【2015】9号文件规定,自愿参加山东万杰医学院国家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或其他院校网络教育,成绩合格,毕业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教育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网络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

新生入学后可按规定参加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填报我院本科志愿,如达到录取条件,被我校录取后取得普通本科学籍。入校后注册中专医学专业学籍,毕业生可按国家政策凭毕业证书参加全国医师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考试。毕业生毕业时统一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推荐函。

三、本人在领取山东万杰医学院入学通知书时,没有交纳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联的费用。

四、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完全同意以上条款,并签订本入学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学员):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 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牡丹江医学院2015招生工作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2015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及考生做出郑重承诺:

1、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细管理、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公正实施。

2、在接受考生的招生咨询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不作任何虚假形式的宣传和违规承诺。

3、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审定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好录取关,做到不失密、不泄密、不营私舞弊。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零点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追加计划“点招”录取考生。

6、招生录取期间,我院在招生就业处设有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接待室,正常上班时间安排专人值守,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

7、我校录取信息将及时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中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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