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忠诚履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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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定部署上来。我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转变观念、转换角色。及时查找并纠正影响和阻碍环境兴县战略实施的问题。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行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制,提高办事效率。

城-管局忠诚履职承诺书

二、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城-管执法、建筑质量监管等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办事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认真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认真解决“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着力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三、本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下属单位“四诺”活动。

(一)将本单位住房保障、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建设执法、城-管执法、建筑质量监管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并重点从履职态度、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以及具体行为的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其认真落实环境兴县各项安排部署。

(二)本单位各承诺对象代表本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县环境兴县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四、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可登陆县政府门户网站、江安党政网对本单位进行测评;也可拨打监督电话(0831-2622646)反映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城-管执法局服务公开承诺书三篇

为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现将我局公开服务承诺公布如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数据,并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落实有结果、结案有回声。

3、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及时清理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污水乱倒等现象。

4、搞好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与服务。对建筑垃圾,处置依规定实施收费制度,做到准确核定土方量,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处置费。

5、认真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办理工作,并按照“新、齐、亮、美”的'设置标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组织进行整改或予以拆除。

6、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一律着装上岗,严格按照各项法规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7、坚持便民、利民,服务清河经济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推进和谐共建机制建设。

8、搞好城区环境卫生,保持卫生设施完好、清洁。

9、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0、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生、冷、横、硬”,不准“吃、那、卡、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城-管执法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现将我局公开服务承诺公布如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数据,并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落实有结果、结案有回声。

3、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及时清理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污水乱倒等现象。

4、搞好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与服务。对建筑垃圾,处置依规定实施收费制度,做到准确核定土方量,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处置费。

5、认真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办理工作,并按照“新、齐、亮、美”的设置标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组织进行整改或予以拆除。

6、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一律着装上岗,严格按照各项法规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7、坚持便民、利民,服务清河经济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推进和谐共建机制建设。

8、搞好城区环境卫生,保持卫生设施完好、清洁。

9、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0、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生、冷、横、硬”,不准“吃、那、卡、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9 8165669

城-管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队伍形象,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县城-管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公务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结合“三城同创”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将着重抓好市容市貌、户外广告治理等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城市主次干道无明显出店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四、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投诉信息,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落实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首问代办负责制、业务内容一次性告知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全程跟踪督办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公开审批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拓宽服务渠道,真正做到便捷为民。

六、规范执法行为。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七、我局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将及时告知被处罚人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被处罚人对法律依据有异议,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名称或查询的途径。

八、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城-管人员十条禁令》,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杜绝“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现象,严禁违反执法程序及乱收费、乱罚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打造行为规范、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15—2362413 2363535

监督电子邮箱:#url#

通讯地址:通山县九宫大道378号

通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5年7月14日

城-管执法人员履职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纪委关于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行动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树城-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现作出如下履职承诺:

1、服从命令听指挥,无条件执行领导交办事项,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

2、坚持业务学习,准确把握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熟知法律实务和流程;

3、准时到岗到位,认真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4、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衣着整洁,配件齐全,不与便服混穿;注重仪表,讲究仪容,语气亲和、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做出有损社会公德和单位形象的行为;

5、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习惯,不参与赌博、自觉远离不健康活动;

6、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不违法法定程序或超出法定权限主观臆断、徇私裁断;

7、廉洁自律,不接受当事人宴请和馈赠;

8、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谋划城市管理新方法、新举措;

9、严守车辆管理规定,不擅自驾驶执法车辆,不酒后驾车,杜绝危险及不文明驾驶行为。

10、加强团结协作,保持谦虚谨慎,对领导尊敬拥戴,与同事互助友爱,创建和谐工作氛围。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领导、同事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来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时间:2015-03-02 16: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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