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升学宴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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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

操办升学宴 承诺书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

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

六、发现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和我县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我向社会和广大家长郑重承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郑重承诺: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刘家湖

2015年 8月 14日

拒绝升学宴 和 谢师宴 承诺书

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职责,是人民教师应尽的义务,学生成才就是对教师最大的回报。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按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纪委和市、区教育局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我们就拒绝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向社会和广大家长承诺做到:

1.不利用职权影响和职务便利,以本人及配偶、父母名义,借子女入学、升学、留学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2.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直系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3.不收受本人工作所涉及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馈赠的礼金

4.不使用公车、公-款和公物操办

5.不参加除亲属以外的他人为子女入学、升学、留学等操办的宴请活动。

6.不参加学生家长以各种理由操办的“谢师宴”,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金和出资邀请的旅游活动

7.不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组织教师公-款旅游。

8.以任何形式阻挠、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单位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打击报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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