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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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工作、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自存,一份交公司安保部备查。

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责任部门(签章): 责任人(签章): 日期: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大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责任书,并确立( )为( )防火第一责任,其责任如下:

一、对( )所属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管理,

三、你户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 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严禁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七、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大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大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八、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向大楼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九、举办促销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大楼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大楼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大楼《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一)挪用、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按照大楼《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严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十四、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大楼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租赁方(你户)全额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解除为止;你户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从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人责任。。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租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农家乐”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农家乐”消防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和控制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目标

(一)伤亡事故

达到年度内无发生伤亡和死亡事故。

(二)火灾爆炸事故

达到年度内无发生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

二、 责任

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落实消防安全经营管理责任。

2、对“农家乐”经营户资格审核负责。

3、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迅速和妥善处理。

乙方责任

1、成立消防安全机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

识, 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农家乐”区域内必须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灭火器要按时进行年检,经常定期维修保养,发现损坏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时效,农家乐、风情园区域内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4、“农家乐”经营户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消防意识教育,专业消防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5、各“农家乐”要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用电线路,如发现线路老化及其它问题,要及时更换,不得存有侥幸心理。

6、各“农家乐”根据检查要求做好各种档案记录,所记录的档案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

签字:

日期: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社区周边商铺经营业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业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业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社区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业户必须严格的服从社区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业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业户必须严格的执行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业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业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业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商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商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1. 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 商户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商户组织的消防宣传和消防活动。

3. 商户按要求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器材,定期维护、更换、保养令其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4. 商户经营场不得使用明火。商户装修是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内部消防设施。动火时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不用的杂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 火灾发生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消防机关和商场调查火灾原因。

6.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本商户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灾,本商户或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责任书的签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场更换经营者为止。商户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经营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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