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差额纳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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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率是指税务机关准予旅行社扣除项目金额占旅游业务销售收入的比率,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旅行社差额纳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欢迎阅读参考。

旅行社差额纳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一、开票注意事项

旅行社选择差额纳税时,需先填入扣除额,再填入价税合计金额,调整税率为6%,确认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在打印的发票备注栏中应当显示“差额征税”字样,如果没有这四个字,估计就是全额纳税了。

另外,开票人员填写扣除额时,需要提前知道该业务的扣除额是多少,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旅游产品来讲,以前旅行社从未专门对这个数据考核过,所以,开票人员开票时很难开具发票。

建议,旅行社提前设定一个六项扣除费用的扣除率,便于开票人员开票。

在营业税年代,海南地税局对于核定征收的小旅行社是按照70%核定五项扣除费用,河南地税局是按照80%核定五项扣除费用,青岛市地税局按照70-85%核定五项扣除费用,而安徽淮北市地税局则按照旅行社的旅游收入总额依不低于0.75 %的负担率征收营业税,等等,全国地税局的标准不一。

因此,对于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左右的旅行社,其扣除率可以参考90%计算扣除额(经验数据)。

营业税年代,五项扣除费用是指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增值税时代,六项扣除费用是指旅行社替旅游服务购买方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二、B2C、B2B模式开票注意事项

(一)B2C,是指组团社与游客。

按照营改增36号文的规定,组团社收取游客旅游费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值得注意的是,组团社收取某单位组织自己职工旅游的旅游费用时,是开具普票还是专票?按照36号文的规定,该出团单位的`费用应属于职工集体福利,其专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旅行社可为其全额开具普票。

(二)B2B,旅行社之间如何开具发票

按照36号文附件2 的规定,旅行社选择差额纳税的,六项扣除费用只能开普票,而差额销售额部分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值得注意。

按照36号文附件2对于旅行社的规定,旅行社“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因此,就差额销售额部分,组团社可以要求地接社开具专票,但另外一个规定,使得组团社取得的专票将变得没有实质意义。

按照36号文附件2第一条(三)销售额的规定: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组团社可以取得地接社的专票,但这个专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就意味着在旅行社B2B模式中,组团社在取得专票时将变得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因此,建议地接社直接为组团社全额开具普票。

在B2B模式中,既包括组团社与地接社的交易,也包括组团社与同业旅行社的交易,还包括同业旅行社与地接社的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营业税年代,只有组团社才允许差额纳税,同业旅行社和地接社是全额纳税,而实际上,各种类型的旅行社都是选择差额纳税。如果地税机关依法要求全国的地接社和同业旅行社补税的话,是由法律依据的。

这次营改增,财政部、税总发现这个不合理的规定,在36号文附件2中,将营业税中的只允许组团社差额纳税,改为所有旅行社都可以差额纳税了。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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