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1
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做到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教师学习笔记学校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
2.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家长联系卡,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3.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学年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4.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建设监督工作,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2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3
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行为的典范,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特制定《印山民族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民主监督制度》。
一、严格实行各种考核制度,推动师德师风工作落实。
1.实行包级部制。校长总负责,书记督查,主管副校长、年级组长包年级教师,主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包后勤人员。
2.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一是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监督;二是落实问卷调查制度。发放家长、教师问卷,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
3.落实督查通报制。对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促进落实。
4.严肃责任追究制。重点是落实对领导责任的追究制度。
5.落实“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整改,告诫期满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二、检查监督办法:
1.问卷调查:针对学校教师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进行一次,问卷分教师问卷、家长问卷。
2.举报接待: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对通报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备案登记;
3.民主评议: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评议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评议表,活动采用领导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家长评、学生评的方式开展“家长、社会评教评校”,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4
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做到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支部对师德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4、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小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5
第一条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县(区)教育局明确专门工作部门负责开展监测工作,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局监测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学校开展师德建设的情况、教师个人师德表现情况随机督查。
第三条监测工作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1、常规监测。由县(区)教育局分乡镇设立师德师风监测点,将监测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的常规管理,在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常规工作检查、年终考核等工作时,通过查看教师的教案、教学反思、查看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和评语、随堂听课、召开学生或座谈会(随机抽取优生、中等生和后进生代表)、个别走访学生及家长等方式,对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监测工作纳入常规检查督导的内容,对各县(区)教育局、各监测点、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教师个人师德表现进行抽查。
2、随机监测。市、县(区)教育局和县教育局所设的师德师风监测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师的师德表现随机抽查。同时,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多发、突出的学校,作为重点随机抽查的对象,加大督查力度。对于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线索清晰、经核属实的举报,视情节进行处分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3、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市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各县(区)教育局、所设监测点也要设立并面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收集社会、家长、学生对师德师风意见和建议,收集对师德不良行为的举报。
4、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退休教师群体、家长代表等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参与师德师风监测工作。
第四条对教师师德监测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爱国守法方面
(1)是否在教学中出现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党和国家及领导人的言行。
(2)是否落实教师教书育人的根本职责,教育学生爱国、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是否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方面
(4)是否热爱教育事业,勤恳敬业。是否存在工作松散、懈怠、态度消极的情况,是否有上课迟到、下课拖堂,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问题。
(5)是否认真备课、上课和批改作业。是否存在上课缺乏计划,教案(导学案)是否认真设计、作业批改是否经常出错或组织学生为自己批改作业。
(6)辅导学生是否存在敷衍塞责行为。
3、关爱学生方面
(7)是否对学生厚此薄彼,分亲疏厚薄。
(8)是否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是否因显示公平公正导致不良影响。
(9)教育学生是否做到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10)是否尽到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是否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11)是否存在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否存在责骂学生用语尖刻、生硬冷漠;惩罚学生、家长形式过分,如罚学生反复抄试卷、书本或罚家长重复签字等。
4、教书育人方面
(13)是否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14)是否在教学中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问题。
(15)是否存在上课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或有意留下部分内容,在课后要求学生有偿补课;或在假期组织收费补课,提前上新课的行为。
(16)是否注意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
(17)是否在学生评价中唯分数论优劣,或在测验、考试后将成绩公开排名。
(18)是否存在为追求班级考试成绩采取劝退、劝转学等方式变相开除学生后进生的行为。
5、为人师表方面
(19)是否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0)是否存在参与赌博游戏等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活动的行为。
(21)是否出入低俗娱乐场所,影响教师形象。
(22)是否出现骚扰学生行为。
(23)是否做到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4)是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25)是否存在诋毁同事、侮辱家长等行为。
(26)是否进行有偿家教,利用职务之便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7)是否存在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通过测验、补考、违规罚款等方式向学生敛财;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收班费,使用账目不公开。
(28)是否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29)是否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6、终身学习方面
(30)教学中是否出现知识性错误。
(31)是否做到终身学习,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32)对上级安排的培训任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否认真对待,积极参与。
(33)是否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条对管理部门和学校监测重点按以下内容进行
1、对县(区)教育局
(1)是否分乡镇设立监测点,聘有师德师风监督员,并明确相应工作内容。
(2)是否有开展常规监测的过程记录(可在教育常规检查记录中体现)。
(3)是否有半年和年度师德监测分析报告。
(4)是否对出现师德问题的教师按规定进行处理和通报。
(5)是否有对师德表现良好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公开宣传。
(6)是否对师德监测工作进行定期通报。
2、对各级各类学校
(1)是否开展本校师德师风监测(纳入教学常规管理)。
(2)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师德测评。
(3)是否对出现的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上报表彰和宣传。
(4)是否对出现师德问题的教师按规定进行处分。
(5)是否及时落实上级下发的师德监测通报。
(6)是否出现社会、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的重大师德事件。
第六条常规监测以监测报告的形式体现,随机开展的督查工作形成督查报告,依举报开展的监测、督查形成处理决定或答复意见。
第七条监测结果使用
1、作为对学校、对县(区)教育部门开展师德管理工作的考核量分依据。
2、作为制定对不良师德行为或苗头性问题纠偏措施的依据。
3、作为区域性或倾向性师德师风危机的预警依据。
4、作为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依据。
5、作为发现师德师风正反典型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