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文书网 3.21W

目前,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即将在5月初相继结束,为做好其专业实践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安排通知

  一、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一般为1至1.5年);会计硕士MBA、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则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专业实践(会计硕士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5个月以内,MBA和翻译硕士没有明确的实践时间要求);委托培养或大学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且在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专业实践。

2.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实践派遣工作一般自第二学期期中(5月份)开始。

3. 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补充规定》(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导师或导师组可自主安排全日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生在校外进行专业实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校外实习的企业必须是与学校或学院签署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协议或实习实践相关协议的企业)。

  二、企业工作站需求征集

除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北京工程师学院、天津工程师学院、塔里木油田等校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由研究生院统一联系外,其他院、系级企业工作站均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联系。请各学院(研究院)尽快与归口管理的研究生企业工作站联系,征集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站需求,并于4月24日前各企业工作站的进站需求(附件3)通过OA发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詹老师。

  三、专业实践安排

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安排主要采取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与研究生工作站双向选择,由学院(研究院)集中安排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进行。

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补充规定”、“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制定所在学院(研究院)导师自主安排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实施细则、工程创新型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符合“补充规定”第一类要求的导师组,可自主安排不超过当年所招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0%完成专业实践;符合“补充规定”第二类要求的校内导师,可以自主安排1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符合“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每个导师一年可以推荐不多于2名本人名下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作为工程创新型研究生进行培养,工程创新型研究生名额各学院控制在20%以内。符合“补充规定”第二类要求的校内导师或“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工程创新型研究生相关要求的,需由导师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交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批和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4月28日前将“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附件6)通过OA发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詹老师。申请专业实践免修,必须提交专业实践免修申请表(附件7)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自主安排完成专业实践的,请在“备注”栏填写“自主安排”;免修专业实践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免修”。

  四、建立班级及党团组织

各学院(研究院)在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成立驻外学生班级、党团组织,研究生工作部直接负责选派人数较少、成员分散的工作站学生的班级和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组织和党团组织要覆盖在站实践的所有研究生。请在报送专业实践安排的同时,向研究生工作部陆杭波老师报送班级与党支部建设信息(详见附件8)。

  五、召开专业实习工作会

为做好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赴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实习工作,研究生院将于4月下旬举行专业实习工作动员及部署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学院(研究院)的统一安排下,按时进站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无故不按时进站专业实践或擅自离开研究生工作站者或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纪律与考勤有关条款处理。对于在企业工作站违纪违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原文地址: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