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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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电研〔2014〕11号)精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的通知,全文如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的通知

原文地址:

  一、扶持学科及标准

1、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用于支持哲学、法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除外)、文学、理学及材料物理与化学等基础学科的`部分导师设立助研岗位。

2、扶持基金资助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导师出资部分,资助年限按实际研究生培养年限计算,但最长不超过规定的学制时间,其中博士阶段最长资助3年。

3、研究生导师申请扶持基金资助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名硕士生和1名博士生,且当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生和1名硕士生。连续申请扶持基金最多2年。

  二、申请时间安排

2月27日~3月7日 拟申请扶持基金的研究生导师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3月8日~3月9日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在科研经费与研究内容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等给出审批意见;

3月10日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月13日~3月17日 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注意事项

扶持基金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项目申请书》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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