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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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3月17日,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

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2017年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三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必须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3月17日。2017年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年只进行一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或. cn)填报相关内容。

(二)报名费

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的规定,非同等学力考生交纳报考费360元(含初试、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交纳报考费540元(含3门加试科目考试费),考生报到时按照我校财务处的规定交费。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7年3月17日前,向我校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在博士报名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务必填写最后一页的相关内容;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

3.《博士研究生政审表》1份,写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并写明是否同意考生报考,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及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

7.考生本人近5年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1份。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符合《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

10.凡持国外或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专家推荐书》和《博士研究生政审表》可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四)资格审查、领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17年5月12日9:00-16:30持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同时考生须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14日。

2.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初试科目:每门初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全部笔试(闭卷),初试科目为:

(1)外国语(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业务课1;

(3)业务课2;

(4)思想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思想政治理论)。

具体考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17年5月15日-16日。

2. 复试地点及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时间、地点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加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 跨学科考生、专业硕士学位毕业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的,加试的时间、地点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加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六、体检

(一)时间、地点

考生于5月16-18日(须空腹)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医院另行通知),一般不做复查。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标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

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者,跨学科、专业学位考生两门加试科目均未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相应的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学习期间待遇

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另行公布。

  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规定有冲突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608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

邮政编码:530006

网 址:

电 话:0771-3262606

传 真:0771-3265823

联 系 人:覃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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