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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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技术合同 篇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

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 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技术合同 篇2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训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订立。

根据公司( )发(司)字第( )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培训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进行国外培训,培训期计________天。

第二条 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将培训中所学之操作技术、工程技术、管理技术及文件资料xie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 公司根据支付培训费数额,要求乙方必须在公司服务伍年,作为签订本培训合同之条件。

第四条 乙方若在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或辞职需向公司退还一切培训费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训交通费、住宿费、餐食费及其他培训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6.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培训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 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双方同意的______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技术合同 篇3

鉴于许可方是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被许可方;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利用许可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

2.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_____。

3.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4.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5.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6.合同工厂:是指被许可方使用了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7.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8.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机场。

9.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或修改。

10.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

2.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被许可方需要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许可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许可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一、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1)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5)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上述各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1)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2)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二、适用于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由一笔固定的入门费和连续的提成费组成的合同价,该款项以_________(币种)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

2.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固定的入门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1)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c.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2)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在提成期间,被许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连续的提成费,计算基础是已售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连续的提成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以下简称结算期)。

(1)每一结算期到期限15天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传真一份销售数量、净销售价和该结算期的提成费方面的书面报告,许可方成收到该报告后向被许可方发出一份确认传真。

(2)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a.许可方对到期支付的提成费的确认传真;b.签发的标明要支付费用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5.被许可方应开设合同产品销售的独立帐户,许可方可经被许可方同意自费聘请中国注册合计师审计与合同产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帐目。

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三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_________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XXXX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付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

2.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3.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_________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4.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5.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a.合同号;b.收货人;c.目的地机场;d.标记;e.以公斤计算的手重;f.箱号或件号。

6.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7.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 技术改进

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3.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许可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被许可方应为许可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3.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4.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

5.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验收考核

1.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2.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3.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4.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条 保证与索赔

1.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2.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的规定予以开发。

3.许可方保证合同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4.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时交付。

5.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6.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8.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索赔损失,或要求许可方赔偿损失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八条 保密

1.被许可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许可方或第三方公布,被许可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2.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被许可方的要求执行。

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2)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3)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九条 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许可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被许可方从本合同第三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许可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许可方,许可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5.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仲裁中的适用法为_________法律。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传真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_________。

2.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

第三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material):

1.技术资料(material)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material)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_________。

2.实施方式: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_________;

(2)技术资料(material)和信息:_________;

(3)技术成果: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_________。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

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逾期_________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

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

2.双方经共同协商解除本合同;

3.出现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规定的情形;

4.因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

5.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_________。

本合同终止时保密期限未满的,(甲、乙)方仍应继续遵守本合同第七条有关保密的约定。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补充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material);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合同 篇5

技术合同履约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它与当前的经济环境、执法力度、社会风气、企业家素质密切相关。为了维护技术合同的严肃性,减少无效劳动,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绪,恰当地把握签约成交的时机,防止技术合同“早产”,以提高其“成活率”。

1、签署意向书

除了小型和“微型”项目,一般情况下,双方初次接触,不要直接签合同。尤其是在各种技术交易会上,技术交易双方接触时间暂短,不可能深入洽谈,即使签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仓促签约的买方可能为了拿几个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着“先占下来再说”的心理;有的则是为了去申请贷款,但是拿到了钱也不一定上这个项目。双方应当签署意向书,约定深入洽谈的步骤、方法和时间。

2、考察签约的诚意

如果买方开口就问技术转让的费用,通常只是问问而已,并没有购买的诚意。从转让费开始的洽谈,会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滩上的阁楼缺少牢固的基础。有诚意的购买者一般会从市场前景、接产条件、经济效益等方面逐次谈起,最后才涉及技术价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进而要求提供更加详细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产品样品,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情况,准备进行考察,就说明真正发生了举,有了成交的征兆,值得继续深入接触和洽谈。但是,此时签订合同的时机交没有成熟,如果技术卖方建议签合同,客户会说“等一等,我还要考虑一下”。

3、签约时机

签约的恰当时机应当是:1.技术买方对市场和生产厂家进行了一家考察;2.技术买方对项目本身进行了经济技术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术买卖双方逐条讨论了技术合同,就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没有误解;4.技术卖方确认买方有实力履行合同,按时启动项目;5.技术买方深入细致地询问并着手筹划项目建设前期的具体事项。在这个阶段可以把话题转到签约成交上来。

签约是技术洽谈的最后一关,双方应当十分谨慎地营造并维持一个“合同已经谈妥”的气氛。此时多言无益,争论更无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于色”。签约之后,应当互相表示感谢,并且对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尽管从双方签字之日技术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并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无忧,因为,此时的合同还没有实际约束力,否则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毁约案例。双方应当保持着信任与友好的关系,直至第一笔合同价款到账,技术合同才开始产生某种实际效力。为了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条款,即合同签字生效后几日内,技术买方付技术卖方一笔定金,其数额比第一笔技术价款少,例如由几千元至几万元,技术卖方同时提供一部分技术文件或技术服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约作用。当然,付了定金之后,一部分技术合同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因为付过定金之后又中止执行的合同也为数不少。

技术合同 篇6

(互联网缴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帐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帐户的存款余额足够缴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帐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缴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___________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7工作日。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双方确定,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提交

2.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技术合同 篇8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9月 8 日起至20xx年 9月 7 日止,共5年。

(二)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为期 3 个

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孵化、育雏)岗位工作,根据

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但不

超过阳新县工作范围。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

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2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天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们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工资自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固

定基本月薪为1000元人民币/月,甲方以现金或划账方式结算乙方。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的岗位性质确定乙方的工资报酬。

(三)根据公司的绩效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乙方相应的岗位补贴或奖金。

(四)甲方以现金发放的方式,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与工资一起发放)。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主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过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赞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用心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们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八、其他约定条款

(一)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二)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与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八)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同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地,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0x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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