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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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 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坐落于苏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 屋用途,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第3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4条: 租金。

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 千______百 ______ 拾元整。租赁期间,

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

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5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6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7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

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

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8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

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 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

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

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9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

支付:1.水、电费; 2.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10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

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11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

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

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12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

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13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4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15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a.床铺一个、b.柜子一个、c.空调1个、d.热水器一个、e.桌子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a.水表现为_____度;b.电表现为______ 度;c.煤气表现为______立方。

第16条 :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

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的座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城17幢1803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00411293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18548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付款方式:1、乙方每 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 天支付下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 ,气 ,电表 。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有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违约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应按实际结算。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九、乙方租用的物品有: 洗衣机、 冰箱、 彩电、 热水器、 床、 微波炉、 电话、 饮水机、 沙发、 衣橱、 餐桌、 椅子、 煤气灶;其他 。

十、甲乙双方在此证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一切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理缴费的,乙方在交资金时一起给付甲方。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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