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委托服务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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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服务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委托服务合同4篇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首先,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

其次,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再者,合同条款要明确。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

同时,也要注意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另外,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和合同条款要明确等五个方面。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注意到每个事项,确保合同内容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若产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我们专业的律师帮您诉讼解决。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甲 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二、服务地点、范围、合同期限、保洁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务的地点: 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详见附件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 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四、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付款。

五、违约、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的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_________

2.7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xx]162号和黑建规[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恒昌〃上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恒昌〃上城】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遂宁市射洪县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上述进入了物业管理成本的共管服务外,乙方还有可能提供由委托人与乙方自行协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其他专项服务,例如:

1、接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甲方委托,进行邻里中心、停车场等有偿经营性服务;

2、项目销售后接受部分业主的专项委托,提供业主独立需要的个性化有偿服务。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0.4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车位:30.00元/月〃个

地下停车位:50.00元/月〃个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管理处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的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法定税费;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物业竣工验收并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房屋交付后因业主未入住,进行装修等原因而空臵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全额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包含小区内所有露天停车位)属于甲方在商品房销售时申明的保留权益,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使用费;

2、甲方未销售的车库车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车位使用人按与甲方协商的标准(或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向委托管理人(乙方)支付停车场场地租金。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车位,乙方按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30.00元/个〃月、车库车位50.00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停车场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邻里中心等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恒昌〃上城】物业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开放或以对外招租等方式经营。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经营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达不到国家有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2、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3、达不到行业相关验收接管标准要求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甲方直接责成相关施工或供货单位整改解决;

2、或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及买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仲裁、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两个月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按遂宁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第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据实赔偿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应按欠费额的3%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第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因情况紧急需抢救其他业主合法生命财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门、撬窗等行为给相关业主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二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向射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射洪县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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