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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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服务合同 篇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中介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定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定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正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xx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乡水利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我乡农业生产,创新基层水利服务方式,以钱养事,调动水利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水利技术服务行为,全面做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产、防汛抗旱技术指导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本乡的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发包给乙方,合同期为xx年元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益性水利水产技术服务费按《xx乡水利公益性服务目标责任及考核细则》考评结果实行计算,得分xx分,服务费共计42xx元,其中项目支出38368元,物化投入xx833元。

二、公益性水利技术服务的内容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下列服务:

(1)宣传贯彻《水法》、《渔业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采砂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等涉水法律和各级关于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

(2)制定所在乡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3)编制所在乡的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所在乡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协助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5)组织、指导乡水利工程建设施工。

(6)承担所在乡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

(7)组织指导所在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8)承担节水新技术、新措施的推广运用,发展节水灌溉,完成乡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下达的解决人畜饮水项目工程,推进实现人饮安全战略;

(9)水产技术推广应用。

(10)协助依法征收防汛费、水资源费等政策性费用

(11)辖区内所属水库、排涝工程的巡视及管理工作的指导;

(12)负责乡集镇供水,村镇供水和安全饮水管理的指导;

(13)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xx、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公益性水利服务提供合同内的服务费保障及服务平台,如领导全乡(镇)干部职工、农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义务投入水利建设等。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公益性水利服务工作情况,并组织对乙方水利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由甲方实施,(按鹤峰县公益性水利服务考评细则执行),并按合同约定和考核情况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

3、乙方在合同期内注意安全生产,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业务上接受县水利局的指导和监督,必须挂牌上岗。

4、乙方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以便甲方考核。

5、乙方必须上下联系,确保公益性水利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xx、服务费的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按得分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按《水利水产技术服务项目及项目支出价格表》执行。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原则上按全县统一拨付时间执行,其中3%服务费在年终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

五、奖惩及违约责任

xx、乙方出色完成任务目标,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奖励,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因乙方工作失误、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扣除一定数额乃至全部的服务费,并将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当事人三年内不得被聘用从事公益性水利服务。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中途单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胜任工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均视为违约,要赔偿对方违约金3 元,并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甲 方:xx乡人民政府

代表方(签字)

乙 方:xx乡水利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代表方(签字)

xx年x月xx日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居间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 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贷款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银行;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贷款银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甲方因 缺乏资金,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并尽可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二、居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办理终结之日止。

三、甲方职责:

1、提供贷款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四、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贷款手续。在银行批贷后,贷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甲方现金收讫即视为委托事项办理完结。

2、 维护甲方权益。

五、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贷款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按照贷款额度的%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先付元,其余服务费尾款在贷款成功后甲方一次性将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在签署本协议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甲方保证在收到贷款之日即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非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贷款条件或未能通过贷款审批,造成贷款不能办理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信息,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为从事本次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元(包括交通费、通讯费、查档费等)。

七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

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九、 其它:

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手印):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日 签署地点:

服务合同 篇4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根据乙方《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介绍》规定,甲方必须是乙方的团体招商会员, 并符合设立招商办事处资格;甲方自愿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接受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介绍》中甲方的责任。

二、甲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按照《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规定,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事处配备专业招商人员。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为委托方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进行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 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4.为甲方提供台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

5.利用中国台商网站等专业招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为甲方人员到上海的接站,宾馆、飞机、火车票的预定等工作。负责在华东地区为甲方代理出席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五、甲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乙方必须按照《招商团体会员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受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家政服务内容

项服务。

1、 局部卫生打扫(包括各室窗户及窗框)

第二条 乙方家政保洁员应满足的条件:

踏实肯干、吃苦耐劳、遵守劳动纪律。

第三条 服务场所:。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保洁员上岗期为____个小时,共计_____元人民币。

2、服务合格后,甲方应支付既定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保洁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保洁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6)乙方自身因没有(或没有要求甲方合理的)采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生命及财产的损失,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自 甲方: /yongheng/ 乙方应选派家政保洁员____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己承担;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工资。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保洁员反映情况的真实。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保洁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2)乙方负责家政保洁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

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雇主):

居民身份证:

乙方(家政服务员):

居民身份证:

一、经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xxxx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 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 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 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慢性病回家自费治疗。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2.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3.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项目内容

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kaspersky-anti-virus系列防病毒产品,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产品及服务清单合同的附件。甲方应提供详细、正确的用户配置,如因甲方提供的配置出现错误,因此而导致用户蒙受损失,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项目所涉及产品及配置

产品名称(电子版) 规格 数量单价(元) 金额(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款及交货地点

1.甲方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防病毒软件,合同总额为¥____ (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

2.安装费用:

付款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付款方式: 甲方应将履行本合同须支付的全部款项均以支票方式支付于乙方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

第四条安装、测试与验收

乙方将按照下列安排对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软件进行安装:

1.乙方授权技术工程师与甲方技术人员配合实施。

2.测试期限:自甲方的防病毒系统的每一项安装完成时起,甲方应在乙方的指导下____小时之内进行测试,否则视为该项安装已经合格;

3.测试内容及地点: 系统防、杀病毒能力测试

测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验收: 甲方项目用户应于测试完毕后____天内验收,并即时就验收结果出具书面文件予乙方; 甲方项目用户未按本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予乙方的,视为甲方项目用户已验收并认定合格。

第五条技术支持

乙方为甲方项目用户提供专业电子邮件及传真病毒问题解答; 乙方为甲方项目用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北京卡巴斯基有限公司负责为甲方提供的反病毒快讯与最新产品资讯; 甲方发现新病毒,北京卡巴斯基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将在甲方项目用户通知时起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在_____工作日内提供更新病毒码。

第六条升级

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一年内,为甲方项目用户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其中包括:一年内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一年内免费扫描引擎升级、一年内免费产品升级。 第二年及以后甲方项目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升级方式:每年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提及的成交货款的_____% ,继续享受全年的产品升级服务。

第七条服务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服务及技术支持,可以由乙方单独提供,如甲方项目用户需要另行制订单独服务及培训,则需支付乙方每天培训费用______元(不包括机票及食宿费用)。

第八条服务期

乙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期为一年,即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防病毒软件之日起的一年内。

第九条变更与解除

经本合同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由于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地震、水灾、火灾、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或后果不 能合理预防或改变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并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他方, 并在_______日内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合法的书面形式通知他方。由于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因主体变更而违反合同约定。

2.如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构成合同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给他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的实际损失。违约金按未付货款、未供货款的_____%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二条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各附录、附件、附图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未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发布或发表任何公告、新闻或公开声明,透露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条件或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其同意下列事项: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放弃在本合同内遵守的任何保证;放弃或变更对方对其任何义务的履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和附件生效后,与中国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的,本合同应予修改、变更。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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