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承包合同范文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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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承包合同范文汇编5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北京某商场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算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 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入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寸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对审查修改后的图纸,发包人应承担相关修改费用,收费额由双方商定。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0.1%。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

承包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 ,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 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 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证件/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经营 分店从事 科尔沁牛肉品牌在 市场或小区经销的事宜,本着公平、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销店名为: 分店,地址:

二、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

 三、承包经销的商品:

  四、经营权的取得:

乙方于20xx年缴纳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做为经营保证金(佛山本地人免押金),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 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根据20xx年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乙方未能完成基本任务,甲方可以没收保证金。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乙方于20xx年缴纳的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20xx年的经营保证金。乙方完成年任务时,甲方将经营保证金以以货抵款的方式全额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得经营与科尔沁牛肉 相近或类似的品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经营权并没收保证金。

甲方按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的 折给乙方结算,若经营门店销售额同比当月增长20%以上,甲方按销售额 折给乙方结算。

五、所承包店面的.日常管理办法:

所承包店面的管理由乙方根据甲方公司(现行)管理制度、要求等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制度严重阻碍了乙方经营管理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进行制度条款修订补充。

六、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缴纳经营保证金给甲方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乙方享有在销售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独家经销权;

2、店面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包含店内所有物品,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物品清单为准);

3、合同期内,乙方享有该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所在店面的经营管理权;

4、该店面的房租押金为甲方所有;

5、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包括合同前及合同后)各自负责;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前期工程的收尾以及欠款的催收。

七、费用承担及利润、亏损的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

1、经营所产生的水电;

2、经营所产生的通讯费、网络费用;

3、员工工资及其他由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价格体系:

1、正常批发价:

2、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价格进行统一标价;

3、乙方按甲方统一零售价格进行标价、销售,不得随意更改标价扰乱市场价格。

九、订货方式:

乙方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将所需订货的品种、型号、数量等要求详细汇报清楚后,电话或传真至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电话或传真订货情况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并开具合法单据。

十、货款的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

十一、乙方的年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上述经销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商,年任务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亦即乙方的月均任务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的年任务销售额及月任务销售额以乙方的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十二、经销区域保护与跟踪销售:

甲方在上述第二条限定的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内不得再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上述承包经销商品的经销。乙方不得经营与科尔沁牛肉品牌产品结构相近或类似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根据所划定的区域,做好区域保护,如遇跨区销售,甲乙双方都应积极备案保护。如有发现乙方冲击甲方其它区域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甲方保留对乙方区域内餐饮直接跟踪、销售的权力。餐饮实行报备制,谁先报备由谁介入。如乙方完全没有介入,则该销售不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额;如该项目为乙方引入,则计入乙方任务额,但如果存在餐饮价格优惠,则只计任务量不再享受返点;如果该餐饮未进行价格优惠,则在年终可享受协议规定的优惠条件。

十三、操作过程中的细节控制:

1、开票:甲方按乙方的实际订货价给乙方开票,并传递一份给乙方留存对帐;

2、提货:由甲方统一配送。

3、退货:甲方允许乙方退货率为销售数量的2%,超出2%的部分乙方按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50%承担费用,低于2%部分,以低于供货价50%奖励乙方。甲方仓管根据实际验收合格开具收货凭证,由甲方开票人员根据仓管收货单开退货单,未开退货单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乙方应遵守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甲方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甲方门店或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服从甲方和上级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售卖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私自加售甲方指定以外的产品。

4、统一按甲方规定的零售价和折扣销售产品,严禁私自加价,严禁违反打折规定销售产品。

5、门店统一从公司进货,门店之间的正常货物调拨,必须开具调拨单交财务审核,并由财务以供货价结算,门店之间严禁私自窜货。

6、执行甲方产品的保质期和标签管理规定,到期产品一律退甲方处理,严禁私自更改产品标签,严禁出售过期变质产品。

7、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预防和杜绝顾客投诉的发生,因门店经营所产生的顾客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制度,销售货款按规定及时交甲方,出现的帐差由乙方负责承担。

9、门店的所有财产为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做好保管和维护工作,财产的丢失由乙方负责按作价赔偿(财产清单另附)。

10、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维护甲方品牌声誉和甲方利益,严禁损害甲方利益。

11、认真做好安全经营,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对出现的重大问题或事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13、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承包店经营数据。

 十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供应产品。

2、每月15日之前向乙方公布门店经营的准确收支数据。

3、及时指导和培训乙方经营管理。

4、及时按需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5、协同乙方一起不断研发推广新产品。

6、及时协助乙方处理公共关系及其它事项。

十六、乙方享有的权力

1、门店的经营管理权。

2、对营业员的管理和辞退权。

3、营业员的招聘权(但必须符合公司的用人条件并经上一级面试同意)。

4、不合格产品的拒收权。

5、经营方式调整的建议权。

6、费用支出的控制及审核权。

7、下一年度的优先承包权。

 十七、经营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方解除经营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权,经营期间的利润乙方不享受分配。

a、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或利润连续5个月下降。

b、乙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自窜货。

c、乙方违法经营。

d、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乙方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f、重大问题隐瞒不报。

g、因工作疏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

2、乙方解除经营

乙方在经营协议实施5个月以内允许解除经营协议,但必须提前1个月以上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解除经营协议,甲方退还乙方经营保证金。

3、经营转让

若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在有第三方自愿接手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乙方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且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

 十八、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负责。

 十九、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需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尽力将事情完美解决。

 二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承包期限届满或中止(乙方不再承包或甲方不再将 分店承包出去),乙方需如实归还甲方 分店所有物品(详见附件ⅱ),如有缺失的需按移交时市价赔偿;甲方如续继将 分店承包出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二、本协议附件为:附件ⅰ价格表。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0×年××月××日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承包合同 篇5

_________(业主):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日内。

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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