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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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 :xxxx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 :

注册地址 :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于 年 月 日 起到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在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如甲方需要而且乙方自愿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条 工作区域及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 安排乙方在 车间工作,乙方应积极完成区域的生产维修任务,因维修不及时造成公司生产跟不上或引起公司机器设备重大损失的,一切损失都应有当事个人承担。

第三条 劳动纪律和劳动保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乙方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生产要求及有关事项。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及公司的制度,服从甲方按排和管理。

2 乙方因违反劳动纪律或不按甲方要求去办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对乙方起诉的权利。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为乙方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必须携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生产任务及享有的福利及报酬

为了提高师傅的工作动力及享有的优惠条件,公司来采取底薪加奖励的措施,即底薪每月 元, 生活补助 元, 电话补助 元, 出差车旅费补助 元,根据年利润情况, 公司另加相应红利奖励。

第五条 乙方义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为乙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即

1 坚决服从总经理的指挥,一切管理行为向总经理负责,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制度、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协助总经理编制公司发展规划,提出季度工厂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

3 负责编制平时作业、设备维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4 密切配合营销部门,确保产品畅销;配合组织审定质量管理标准,编制生产流程,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 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 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订环保措施计划;认真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7 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8 定期进行生产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

9 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结合生产任务,合理的安排生产计划。

10 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严肃生产纪律,提高一线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11 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积极减少厂区的各种成本,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终止和续订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修改后双方一致办理变更手续。

2 劳动合同期限满或者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 甲方同意乙方因故或特殊原因申请本同合同终止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3 在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前, 乙方必须将经手的事项如实待给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周);

2、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乙方应承担缴费部份,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治疗期间为乙方据实支付医疗费,按月支付全薪;伤愈后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负责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费。

(四)乙方为已婚女性的,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五)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理由通知工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工作交接时支付。

七、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或者由工会代表员工与甲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效,甲乙双方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一方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以及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与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按现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成都市十月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帮助乙方得到相关技能的提升,双方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协议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根据《》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课程和相关就业准备。

2、甲方负责培训的实施和后续的学员服务、学员评估。

3、甲方负责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4、甲方负责安排学员的课程计划和实施计划,如果有特殊课程计划调整,须提前3天跟学员协调,得到学员同意后方可调整实施。

5、甲方提供培训教学场地和培训的所需教学设施及其教学资料。

6、培训时间自月年

7、乙方承认以详细了解甲方的培训课程及其教学计划、学员管理制度:乙方承诺一旦成为本学校学员不得中途退学,否则,所交学费不得要求甲方退费。

8、乙方承认认真遵循本学校的学员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老师下达的各项相关专业练习,相关的实训主题设计,相关的课程测试,及其毕业设计。

9、乙方承认在校期间完成的所有课程项目练习的权利均由本校老师所有。

10、乙方承认在校如有违纪违规均遵循学员管理手册的条款。

11、培训费用支付条款:本合同的培训费用总金额为人名币元整(大写人名币),其中包含课程开发费、教师授课费、各项项目设计辅导费、讲义制度费、上机费。

12、本协议附件《学员管理手册》和学校的各项章程等与正文具有同样的效力。

13、乙方在遵循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前提下,甲方免费为合格学员推荐相关的就业服务。

14、如有双方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在补充协议,附件及其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本合同效力。

补充备注:

甲方:成都市十月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B栋23楼

电话:xxxxxxxxxxx

日期:20xx年月日

地址:电话:日期:20xx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最长签几年

后来,我结婚了。厂里也没亏待我,把我老公从外地调来,也上了户口,安排了合适的岗位。5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董事会决定为骨干员工买房,我又赶上了这趟车——一套房子几十万元,再加上两个进京户口,让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坚守是值得的。后来,企业效益慢慢好了,我也被提拔成中层干部,收入也大幅提高了。

我有一个学弟,是学强电专业的。他当初也和一家企业签了5年合同。这5年,他一头扎在车间里,不怕苦不嫌累,先后负责几台新型进口设备的电器安装调试,把书本上的知识用到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5年合同期满后,他跳到一家私企当电器工程师,现在已经坐到副总的位置,收入十分可观。他深有感触地对我说,他如今成为这一行的专家级人才,一直感谢原来单位对他的重用。如果他不是签5年合同,原单位不会放手把他放在关键岗位,他也就学不到真本事。谁愿意把重要的工作交给“飞鸽”牌的人呢?

如今同学聚会,谈起往事,都说我们有长远眼光,吃小亏占大便宜。

做人不要只看鼻子尖下的一点地方,如果你觉得某个岗位有发展前途或者有良好学习机会,而人家要求你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你最好不要放弃。

“补充条款”要谨慎

《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企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我看来,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是种形式,意义不是很大。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提前3天;在合同期内,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当离职了。所以,无论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1年、还是3-5年或5年以上,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都没有关系。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包括其中的额外补充条款。有些“补充条款”是针对公司给你的某些“特殊照顾”,如果你接受了,就意味着你要老老实实地“回报”,要想提前离职可得考虑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嘛。

同事小李是我们公司的骨干,公司曾经送他去国外培训。出国前,他和公司签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违约将按服务期的20%来赔偿。但2年后,小李却向公司提出离职,痛快地付了违约金,双方好聚好散。

临走前,小李偷偷告诉我:新东家会帮他付这笔违约金的,我提醒他当心又被套住,他不信。结果半个月后,他哭丧着脸告诉我,他刚离狼群,又入虎口了——和新东家的劳动合同中,果然也添加了这笔违约金额。不过,在薪水数字增加的前提下,小李还是欣然接受了那个补充条款——一个愿挨,一个愿打,也就没什么好说的。

这不,小李还是干得好好的,听说最近还晋升副总了。

劳动合同 篇5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有:

(一)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

在有组织的招工考试中,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工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城镇户口、毕业证书或者其他的证明文件(如初次参加工作,应提交居住在街道以上机关或学校的证明文件),以此保证录用职工的政治条件,保证用人单位了解录用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便于分配工作,用其所长,防止在校学生中途离校,防止非城镇人员参加考试。确需从农村招收工人的,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必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各用人单位招用或个别录用职工时,应对应招人员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招用学徒工人,侧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术工人,侧重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招用繁重体力劳动工人,侧重身体条件考核。这样做,对提高招工质量,保证生产,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风,促进青年学习有重要的.意义。

(三)填写新职工审批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发给新职工录用通知书。

(四)被录用者提交报到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被录用者在向录用单位报到时,应提交报到文件,经录用单位审查后,才准许报到,由录用单位发出任职通知书。

(五)用人单位向被录用者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

在订立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应当向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如实地、详细地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还有义务回答招用职工的询问、意见和要求。

(六)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职工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对新职工进行考查的一定期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考查被录用职工的德智体全面情况,了解其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与其担任的工作相称。如果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与其承担的工作不相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七)工会对录用职工实行必要的监督。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行政录用工人或职员时,应当通知基层工会。基层工会如发现录用职工或职员违反政府法令时,有权于三日内提出异议。这样做可以防止个别单位不顾生产需要,乱用职工,使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同时,也可以维护录用职工或职员的合法权益。

(八)办理法定手续。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用特定工时,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如全民所有制矿山、建筑、交通、铁路、邮电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轮换工或农民合同制工人时,同农民本人或其所在县、乡有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被招收的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以使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日臻完善:

1、当事人双方应首先衡量本身是否具备招工的条件;

2、订立劳动合同既要符合国家法、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又要结合实际;

3、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简繁得当,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详细的内容,可以从简,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应当尽量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4、劳动合同中的用语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5、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不仅是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6、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确。

可能每个单位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都规定的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都会具备以上几步。希望各位劳动者能认真对待,早日与自己满意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6

入职前求职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你了解多少?

签合同的时候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签劳动合同。

你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不少求职者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部长刘嘉佳提醒求职者:“求职时,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地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合同范本《签劳动合同》。

容易误读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签订合同时,哪些问题是容易引起纠纷、容易误读的呢?且看本报采访的专家为您解读。

问题一:劳动合同即将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合同法定顺延,那么顺延期间是否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刘嘉佳: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说明。42条45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属于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的顺延,即相当于再顺延一段时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问题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保存?

刘嘉佳: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觉得离职后原来的劳动合同就没什么用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题三: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辽宁省就业网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张金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发脑溢血,甲方予以积极协助。根据规定,乙方3个月的医疗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结束。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元。

上述1、2、3、4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帐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画押):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属(签字画押):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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