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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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特许经营合同(集锦15篇)

特许经营合同1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帐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上述帐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2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特许经营合同3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1] 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2] 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

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特许经营合同4

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诀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签订合同时,被特许者应该审核有关权属证书的原件。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权限等。合同期限短则一年,长则十年,最长可达二十年,通常为三至五年。期限的长短与行业特点、投资大小、投资回收期长短等因素有关。通常还应规定在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在哪些情况可延长或者续订合同。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合同到期后,乙方(被特许者)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特许人)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终止。”

特许权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许人有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它通常是用来限定被特许者使用特许权的空间范围的。同时,它也可以用来限定特许者在特定地区发展加盟商的数量,防止因特许者贪婪而无节制地发展加盟店,避免特许体系内部发生恶性竞争,危害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康运作,从而维护被特许者的利益。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九条、规定,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四、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有: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根据原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特许者的基本义务有: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特许经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邮票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徽记(以下简称徽记)开发邮品的排他性权利。丙方是国家邮政局直属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邮票的排它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邮品”:指使用徽记制作发行的____系列邮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等邮票;

1.2“徽记”:指由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条约定的期限;

1.4“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邮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负责邮品的报批工作;

2.2向丙方提供徽记在邮品上的使用权;

2.3向丙方提供名称在邮品上的使用权;

2.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向乙方及丙方提供邮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负责邮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甲方特许邮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邮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1向丙方提供徽记在邮品上的使用权及邮品开发权,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开发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

3.2负责邮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负责邮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邮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邮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邮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应当:

4.1协助甲方办理邮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2按照邮品设计、发行方案及邮品设计样稿(见附件二、三)的要求制作邮品,保证时限及邮品质量;

4.3负责邮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邮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负责邮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四。

第五条邮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邮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二)和“邮品设计样稿”(见附件三),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邮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邮品的销售

6.1乙、丙双方共同销售邮品,原则上各自承担____%的销售任务,若遇某方超额销售或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责邮品的梢售,但作为合作一方,有权利随时了解乙、丙双方的销售情况、查看销售报表,乙、丙双方应给予配合;

6.2乙、丙双方在共同销售邮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邮品经梢价格的规定”(见附件五)执行,不得擅自调价。若有必要调整邮品价格来适应市场,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6.3乙方将建立并负责管理邮品开发专用帐户,用于本协议所涉及邮品开发项目的财务核算;

6.4自首批邮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邮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徽记使用费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记的使用费:

7.1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_万元;

7.3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邮册____本,____邮册____本,____邮册____本。

第八条利润分配

8.1三方理解并认可,将以扣除邮品制作、销售、宣传成本及金牌运动员肖像使用费后的净销售利润为依据(净利润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六),计算各方的利润分配额;

8.2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在本协议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第十条知识产权

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邮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丙方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合同的整体性

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保证陈述

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协议而致使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5.2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丙方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15.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时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6.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7.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协议已约定外,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17.2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7.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5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6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者违反所适用的法律,则甲、乙、丙三方同意该条款全部

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8.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其他

19.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9.2本合同构成三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9.3甲、乙、丙三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三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三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9.4本合同未经三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9.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9.6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9.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

19.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19.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19.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____徽记标准图

附件2:邮品设计、发行方案

附件3:邮品设计样稿

附件4:资金投入项目清单

附件5:关于邮品经销价格的规定

附件6:净销售利润计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特许经营合同6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

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特许经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8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许方式和内容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 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罚

7.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7.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9、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9.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则

12.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许经营合同9

1。协议双方

甲方:F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2。总则

鉴于甲方为提高F胶卷冲印之质量及服务水平,保障F胶卷冲印商所卖F产品之供应,确保F产品销售及冲印服务之合理定价,拓展F产品之市场,维护消费者之合法权益,推出《F专卖店》计划;鉴于乙方为胶卷冲印服务及胶卷相关产品零售之合法经营者,并受邀加入《F专卖店》计划,成为《F专卖店》之成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3。协议宗旨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专卖店》计划后,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彩扩的质量和标准。

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

4。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由签订日计,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壹年。

5。乙方权利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期后三个月内,按甲方《F专卖店》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书面通知甲方派员验核。经甲方派员视察,认为符合《F专卖店》标准装修要求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元的店面装修补助费。如实际装修费用少于此金额时,则按照实际装修费用支付补助费。甲方支付上述补助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该店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凭证之复印件副本,以备甲方审核及存案。

乙方购买F相纸及冲药可得核定优惠奖分,乙方凭优惠奖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号购买指定产品可获优惠价格,优惠奖分之核定及优惠价格之确定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别优惠之保养费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冲机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训练,指导等。

甲方将以大量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后盾,为乙方招来更庞大之服务对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营业利润。

6。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于《F专卖店》内主要柜台陈列及出售F胶卷及F产品,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随时将店铺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专卖店》之标准形象设计。但乙方应自行解决有关广告及宣传品所需的批核手续。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百分之百采用F相纸及F亨冲药作为冲印相片之用,并经常保持甲方所定之冲印质量标准。冲印收费必须根据《F专卖店》统一的价格标准。乙方并承诺及保证向甲方指定的销售商购买F相纸及F亨冲药。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之指定或资格。

乙方应于进货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订货计划应载明订货物之品名、规格、数量等。

7。甲方职责

甲方为会员提供适当之训练或辅导,作为经营《F专卖店》所应具备之条件,以保持《F专卖店》应具备之高质量服务。

甲方为《F专卖店》作出之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之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F专卖店》一切有关F胶卷及相纸之灯箱广告品,店铺内外之陈设,由甲方定出标准形象设计。

在外汇及有关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确定的《F专卖店》人民币价格向乙方供应每月订购的药水、相纸及胶卷等,但甲方有权依据汇率变动之情况相应调整《F专卖店》之人民币价格,无须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权益

如乙方经营《F专卖店》表现未如理想,包括乙经营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时、或未达至甲方之标准要求、或违反合约中之任何一项,甲方保留一切权益作为修改及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9。终止赔偿

在甲方依据第八章终止合约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之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此外,乙方须按下列百分比缴还甲方为乙方提供之灯箱制作及门面装修费用之金额,作为对甲方之补偿。

-如协议未满一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百的装修补助费金额。

-在协议期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装修补助费额。

上述偿还之金额将根据第五章第一条呈交之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计算。

第二条如乙方在协议未期满前,非因第十一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终止协议,乙亦必须履行第九章第一条之规定。

10。所有权

所有带有表示“F”或与“F”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拥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违反第十章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相纸及冲药,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一章第三条之规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费用扩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但乙方无须退还甲方之补助费。

1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13。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我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

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特许经营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__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内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第十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下调,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七条针对乙方新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购货基准价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样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样品清单须报特许经营部经理审核,并报销售总监批准后执行。卖场调整及样品调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二十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___”产品。

第二十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四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订单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经营部申报项目,经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三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九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四十一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二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维修或调换。

第四十三条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四十四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四十六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应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鼓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十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五十三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五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

,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五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3.三级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收费种类及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三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220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三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_________其

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0-_________万 回款额0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 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司(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在_________范围内从事_________的经营,并授予其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的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

特许经营合同11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XX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XX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册》、《XX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XX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XX。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XX的地址为 。

三、加盟XX的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按照加盟XX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XX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XX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XX的,加盟XX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XX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XX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XX的,必须在加盟XX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XX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XX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XX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XX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XX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XX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XX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XX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XX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XX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XX。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XX样式、XX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XX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XX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XX开业的条件

加盟XX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XX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XX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XX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XX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XX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XX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XX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XX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XX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XX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XX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XX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XX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XX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XX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XX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XX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XX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XX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XX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XX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签于: 签于:

特许经营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

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_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专利证)编号:_________,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在转让之日起____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_________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_________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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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2

(特许区域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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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3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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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4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5

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6

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的权力;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五、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本合同所称“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种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十、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特许经营合同13

甲方:x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单元806室

电话:13x11800

乙方:xx

地址:xx

电话:xx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xx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xx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xx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许经营合同14

特许人(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受许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上海婴幼儿用品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上海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上海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上海特许专营店。

2. 2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开设只开两家上海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方式

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上海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上海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 乙方须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上海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 甲方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上海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使相应权力。如上海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上海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 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

整,并保持上海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专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8万元,第二年为9万元,第三年为10万元。

5.2.8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 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持许经营权, 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8000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时返还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三年内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4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订货、补货、换货和退货

7.1 订货方式:

7.1.1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配置适销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样订货。

7.1.3 乙方在甲方的网站上看样订货。

7.1.4 由甲方给乙方发商品图册或光盘,由乙方采样定货。

7.1.5 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由乙方自主决定。

7.1.6 乙方开业时首次配货量标准:按店内面积每平方米乘以600元(进货价)为标准。一般首批进货不得低于1万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体的配货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货清单后给乙方确认。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补货时,按进货价每次应不低于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购的商品,无论质量问题还是销路问题,在没有污损,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均可向甲方换货(详见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乙两方各承担50%。以后乙方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乙方一次性进货达5000元(按进货价计算),运费由甲方承担。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应写《退出加盟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以书信或传真形式交给甲方,甲方保证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请书》一个月内,将其供应给乙方的商品按原供应价收回(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八条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保证不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坚持按区域保护发展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加盟办店的保护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制度、营销经验、商品批发价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发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构成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不再返还给乙方。

9.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补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补充。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

从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而且不需交保证金。

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办事机构:上海全国连锁总部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 年月

特许经营合同1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双方为了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约定如下: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2.保证金的用途: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用于:

保证其依据《广告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足额支付广告基金款项,或向甲方支付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协助费等);如果乙方违反本款之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缴部分及相应利息;

保证按《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月特许权使用费、其它应付款项,履行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其它义务;如果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其欠缴款项及相应利息。

(2)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户对乙方的投诉,经调查认定乙方应该对该客户赔偿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视情况用乙方的保证金向该客户进行赔偿。

(3)如乙方违反其应对甲方履行的`其他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3.保证金的补足: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条之规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有权通知乙方补足上述差额部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拾日内向乙方补足保证金至元人民币;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补缴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差额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4.如果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第2条规定,则在其《加盟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

6.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诉讼,则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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