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买卖合同模板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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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买卖合同模板锦集8篇

买卖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x年。即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六、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七、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

第七条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油品名称:规格:

2、质量标准本合同油品符合标准。

3、数量及有效期

3.1本合同吨,按以下第款履行:

3.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合同有效期年日至年日。

3.1.2双方约定分期均衡交付,甲方每油每(季、月、旬、日)应均衡接油吨,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1.3双方约定分批次交付,具体见表。

3.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每生产负荷情况下的量,装置负荷减少、生产不平稳、装置检修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情况减少约定时间内的供应量,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4价款

4.1价款的确定,按以下第

4.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油的单价元/吨(人民币,下同),总价款

4.1.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成品油销售价格执行。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款履行:

5.1甲方送货,运杂费元,由乙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乙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乙方自行提货,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款履行:

6.1.1油品一次性交付的,乙方应在油品交付前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1.2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乙方应在甲方每批、每期油品交付前日内,将该批、该期油品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2甲方收到货款后日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第一种乙方自行提货

乙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

第二种甲方送货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甲方分期、分批交付

甲方按约定在日内,分次交付油品,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量交付油品。乙方自行提货的,各期次提货应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甲方送货的,甲方各期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7.2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乙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甲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公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7.2.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2.4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自行提货,提货人员进入必须严格遵守油库的一切安全规定和制度,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乙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甲方进行计量操作,乙方进行监督。

8.2甲方送货,在交付地点,乙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

8.3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

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人与乙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3乙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4对甲方送货的油品,甲方向乙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甲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乙方自行提货的,应在甲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甲方送货的,乙方须在甲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予答复前,乙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甲方未接到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如乙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乙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甲方交付时不符,乙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9.6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3乙方所购油品在当地销售倒卖给其它用户。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

11.3货物到达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货,不得根据市场状况以借口调整约定时间内的均衡拉油量。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量均衡提货,造成甲方库存升高或蹩罐,甲方有权处理未用完的合同量,并在下一个周期不予补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5运行期间如遇到甲方由于生产故障、检修等装置因素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均衡供货,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11.6乙方不得因其它商家的油品影响甲方的产品质量声誉,若乙方借甲方的油品质量声誉销售其它商家的油品,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甲方有权通过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维护甲方权益。

11.7乙方所购油品的运行必须遵守国家及中油集团的政策和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成品油市场,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11.8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方式

13.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4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6

出售人(甲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甲方(及产权共有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

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设定抵押;

(2)向抵押,借款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出租

(2)出租给,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交易定金

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年月日时向甲方交纳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

  第六条房款交付该房屋买卖价款为元。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

甲、乙双方按第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

1、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条有关税费

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按第款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第款约定支付: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共有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居间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买卖位于北京市 区的房屋,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一致,特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关于定金的约定:

三、关于代理费的约定:

四、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对该房屋若自行成交,甲、乙双方各自按成交价格3%的金额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五.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任一方不得就双方签订的关于该房屋的一切协议(本终止协议除外),而向他方追究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六、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原合同即废止,协议 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小区________楼________号车库(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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