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特许经营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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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特许经营合同3篇

特许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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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徽记(以下简称徽记)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丙方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纪念币”:指使用徽记制作发行的____系列纪念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等纪念币。

1.2 “徽记”:指由___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 “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____条约定的期限。

1.4 “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 负责纪念币的报批工作;

2.2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3 向丙方提供名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纪念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 负责纪念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甲方特许纪念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1 向丙方提供徽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及纪念币开发权,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开发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

3.2 负责纪念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丙方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纪念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应当:

4.1 协助甲方办理纪念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2 按照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及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2,3)的要求制作纪念币,保证时限及纪念币质量;

4.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 负责纪念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4

第五条 纪念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2)和“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3),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纪念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 纪念币的销售

6.1 乙、丙双方共同销售纪念币,原则上各自承担____%的销售任务,若遇某方超额销售或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责纪念币的销售,但作为合作一方,有权利随时了解乙、丙双方的销售情况、查看销售报表,乙、丙双方应给予配合;

6.2 乙、丙双方在共同销售纪念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见附件5)执行,不得擅自调价。若有必要调整纪念币价格来适应市场,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6.3 乙方将建立并负责管理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用于本协议所涉及纪念币开发项目的财务核算;

6.4 自首批纪念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 徽记使用费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记的使用费:

7.1 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八条 利润分配

8.1 三方理解并认可,将以扣除纪念币制作、销售、宣传成本及金牌运动员肖像使用费后的净销售利润为依据(净利润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6),计算各方的利润分配额;

8.2 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丙方分配净利润的_%。

第九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郑重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条 知识产权

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徽记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纪念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丙方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 保证陈述

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协议而致使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5.2 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丙方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1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7.1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协议已约定外,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17.2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5 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17.6 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者违反所适用的法律,则甲、乙、丙三方同意该条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8.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其他

19.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构成三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9.3 甲、乙、丙三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三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三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9.4 本合同未经三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9.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9.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9.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三方有效,也对三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9.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1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19.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徽记标准图

附件2: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

附件3:纪念币设计样稿

附件4:资金投入项目清单

附件5: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

附件6:销售利润计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 篇2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条和总则部分相关规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特许经营在买践中往往被称为加盟经营或者特许连锁。对于特许经营的类型和具体范围,各国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在我国合同法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但作为一种市场经营行为,已经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断扩张、蓬勃发展的明显趋势。在我国,原国内贸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12月30日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xx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这个行政法规是我国目前专门规制特许经营的最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参照我国有关的行政法规并结合国外立法例和一些学术理解,特许经营应当具有如下特征:

(1)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为合同关系;

(2)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

(3)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即被特许人服从特许人的控制);

(4)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报酬;

(5)两当事人是独立的经营者,被特许人依其自有资本进行经营,但并不排除特许人的资金支援。

虽然特许经营也被称为特许连锁,但并非连锁经营都构成特许经营,直营连锁因连锁店属于总部自有、非独立经营而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特许经营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如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也有所不同。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与加盟店的,由此获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费。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人、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经销该产品。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援助;在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中,也有制造商对其进行指导、援助的,但这只不过是制造商附随商品的批发销售的二次行为,该行为自身通常不能请求支付使用费。

特许经营本身是一项民商事行为(合同行为),本质上属于民商事法律的调整范围。特许经营的核心内容是涉及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的许可使用问题。因此,对于因特许经营引发的纠纷,除了适用(合同法》以外(尽管特许经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其他相关法律多是偶尔或者附带涉及。可以说,因特许经营产生的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因此,《规定》将之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特许经营合同 篇3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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