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租赁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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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租赁合同3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 商亭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定为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全年租金为。(自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

二、在租赁期间,商亭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商亭作为抵押、变卖或转租。如乙方私自将商亭抵押、变卖或转租,甲方将视为无效。

三、乙方在使用商亭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或造成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商管理费、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亭,剩下的房租不退,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想继续租用,必须提前一个

月跟甲方声明,以便甲方挂牌招租;同时,乙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等),商亭内所有的装修、装饰物品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装修、装饰物品,无条件退出商亭;如乙方续租,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主动与甲方协商下一年的租金,并签订合同。如乙方没有续签合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重新在店面挂牌招租,合同到期之日乙方自动退出商亭。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只能自己经营,不得转租给别人,更不得高价转租。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收回商亭的使用权,剩下的租金不退;如甲方要收回商亭,甲方必须提前两个月(租赁期满前两个月)跟乙方声明,以便乙方处理剩下的事物。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等户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甲方决定在 村发展种植业(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将水田 亩租赁给甲方,由甲方负责粮食作物种植。(明细数附后)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租金付款方式:水田租金按每亩人民币元计算,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 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租用的水田,在租赁期内,归甲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乙方无权干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随意侵犯。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甲方的'租赁水田上放牛、鸡、鸭等牲畜,不得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及一切干扰有关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乙方所出租的水田必须无纠纷,无抵押。如出现纠纷或抵押现象由乙方自行处理。即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七、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生甲方租用。

八、合同事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鉴证方: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xx县xx养鱼场资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据xx县人民法院(20xx)x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取得xx县xx养鱼场的全部产权。为便于经营,自愿将该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每年元,共计元。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本年度租赁费,以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支付当年租赁费。租赁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租赁财产范围以本合同所附财产清单为准;甲乙双方每年12月对租赁财产进行清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财产的正常用途使用,不得损毁、转让、抵押、转租,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

六、乙方增添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添。所增添的附属设施,租赁期满,由甲方无偿取得。

七、乙方对租赁财产进行增值性改良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改良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等固定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进行其它有害固定设施安全的作业

九、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产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租赁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全部租赁费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财产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20xx)x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租赁财产清单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二○○x年六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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