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范文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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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范文集合8篇

承包合同 篇1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策略

所谓的“甲供材”是指建设方(或称为甲方)基于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事施工的考虑而由建设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由于“甲供材”分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装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装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甲供材”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甲供材”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例

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6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6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4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为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另外,有些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会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这也存在营业税风险.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价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可能会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肯定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必然会以其购买材料所索取的30万元材料发票和70万元的建安发票入账,这样的合同和账务处理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补交30万元材料款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甲供材”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甲供材”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4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4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4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4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甲供材”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签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须给予甲方开具包含甲供材营业额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而不能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然后只对建筑劳务款开具建安发票,因为, 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但在工程结算时,工程产值必须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价值,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时,甲方提供材料的营业税也要施工方承担.。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愿意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划拨给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果材料采购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话,则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必须签定三方协议,协议上必须有三方签字,且协议内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须对其委托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部分,视同收到甲方的预收工程款,给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最后,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但是,这种操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基于此规定,甲方如果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然而,该条规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为保护施工承包者自行购买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干扰所进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从中赚取材料差价的好处,与甲方达成协议按照以上分析的四个步骤进行操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同时,对甲方购买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购买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起到规避“甲供材”给施工方造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另外,还要避免二种错误的做法:一种是甲方转售材料的现象。即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这种甲方平价买进平价卖出,给施工方开具的发票,表明上看来没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发票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销售商品所有权的行为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甲方把购进的材料发给施工方进行施工并没有把材料的所有权转移给施工方,其所有权还是在甲方,不构成销售的法律实质,再说甲方没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或销售建筑材料的经营范围。

第二种错误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

例如,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该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同时,《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中华人民公会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二)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1、税收风险分析

安装合同的“甲供材”实质是“甲供设备”,所谓的“甲供设备”是指建设方购买设备,然后把设备发给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的经济行为。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控制策略

针对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问题,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设备”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三、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这两种违约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营业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的营业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营业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生米镇人民政府

乙方:南昌市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城镇经济快速发展,改善民生,方便群众生活,减轻商户负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把生米街菜市场招标给南昌市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合同如下:

1、甲方承包给乙方工作项目:负责全菜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管理,处理好市场平常纠纷。

2、甲方负责四个工作人员工资(谭兴华、吁荣华、于德安、李友罗)。每年甲方给乙方工资108888元,加税9469元,两项共计118357元。凭红谷滩地税发票年终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3、日常卫生保洁费用由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商户内收取少量的卫生费作为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工具开支。出了市场马路上的卫生费由镇保洁公司收。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要教育商户文明经商,注意防火防盗,杜绝斗殴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制止,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值班,每天傍晚要检查环境卫生,注意保管好公共财产。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管领导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具法律责任。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由于甲方中南电源有限公司刘佰平和乙方郭长根承包协议一事,现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种原因,乙方郭长根亏损太大,无法继续生产,特向中南刘总提出退出,具体方案如下:

1、化成槽内无焊结铅条及化成槽内铅泥

2、球磨机内的铅球(在机肚内未出来)

3、铸球炉锅内的电解铅

4、化工原料

5、以上4条由中南公司处理作为郭长根抵承包期间车间及设备的损耗

6、包装除“德汇” 105A的包装箱由郭长根带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处理。

7、塑料电池槽及相关配件,全部抵扣给江西恒鑫(原中南刘总欠恒鑫货款)。

以下为郭长根需要带走部分

1、所有蓄电池成品、半成品、极板及半成品极板、板栅、铅零件及所有铅、重锑块、锡以及组装用铅、未完成电池、废电池、废极板、生板(未充电)、铅渣、铅泥。

2、由郭长根20xx年购入的螺杆式空压机一套

3、生产用蓄电池隔板。

目前具体问题需解决

1、工商局、质监以及政府部门由中南公司刘总负责协调解决。

2、解除双方之前协议,并在原乙方郭长根货物出厂延期至20xx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费用。

3、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不允许控制郭长根的货物及车辆进出。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元。

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

有权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时起生效。

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或个人签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企业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说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四间需要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整体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维护双方利益,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本工程需施工的全部项目

1、本工程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及本合同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变更的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同意,并出具变更通知单(书)才能按变更通知单(书)进行项目变更施工。乙方不可变更任何设计项目及钢筋构成,本设计图设计规划为五层,实际施工为六层,每层需带柱连续串梁。

2、地平线以下沉井已丈量的米数加0.45米计算,每米按_____元,大桩每米______元。

3、包外墙,前外墙瓷砖安装。

4、所有承得墙均为天板墙,室内装饰按4:1(水泥和河

沙)混合沙浆,混合砂浆打底拉毛,粉刷前后要抽筋,墙体垂直平整,误差不超过1cm,四角分明平整垂直,空户门洞四角应垂直,每间连接房装110cm管道通风。

5、楼层隔热层及地面施工。楼层高度按设计要求施工。1至6楼面现浇结构,1至5楼浇注厚度不得低于10cm,屋顶顶层作法为:①钢筋砼结构图;②屋顶四周砌1米高女儿墙,女儿墙及楼梯屋砖应在现浇楼面完成时砌成。

6、所有窗户按设计图制作,留窗口。

7、楼梯全部为现浇柱倒制结构,主受力筋按图施工,楼梯间防盗门由乙方制订并安装好乙方不做按每扇______元扣除,楼梯休台窗户为用长城S304U40mm40mm的不锈钢管里面放12的螺纹钢做好防盗设施。楼梯扶手60mm40mm的长城304不锈钢管做好并由乙方安装好,乙方不安装则按每米80元扣除。

8、下水管:厨房污水管75mm,洗刷间、屋顶落管、厕所下水管用110mm,统一抗压坚实的金德管,厕所下降30cm,厕所冻好并无渗漏,做好防水;厨房下降5cm,厨房、厕所下水管道应分开(前后阳台做好地漏)。

9、自来水安装: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一至七层每户在一楼集中安装一个闸门,暗管用16的PP联塑管,单独主管进户,接处无渗漏,室内厨房、洗刷间、阳台各安一个水

龙头,厕所一个冲水闸,另一个三通,分管为16的PP金德管。

10、电: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并穿好线,主线每户2根6平方米国标铜线放在每层每户楼门。

11、避雷设施:按要求安装好整体接地,达到有效防雷效果(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12、化粪池:乙方负责修建好两格式化粪池,规格1.5m1.8m1.2m,四间门一个,排池管及排水管用200mm的金德管,化粪池设在楼梯下面,并负责将排污管送至门面前。用混凝土固定从一层门面联通下水管,进污管用160mm,排污管用200mm的金德管,用混土硬化安装成15度坡度,与打基础同时施工(包括室外明沟暗沟、厨房的给排水系统,层顶落管、厨房地漏等),管道必须通至下水道。

13、一至五层工程施工用水管、电线、照明器材、潜水泵等乙方自行购买施工,安好闸刀开关和水管水表,费用及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交纳,乙方用水用电不提违反水电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竣工后垃圾、渣土、废料由乙方自费清理搬走,并做好屋前的路面硬化。

  二、本工程材料要求

1、钢材:所有螺纹钢用涟钢钢铁集团公司的双菱3#正材,

盘元用湘潭钢铁集团公司的正材,不允许用其他钢材代替,一

经发现,乙方必须返工,甲方将酌情罚款并从承包款中扣除。

2、水泥:主体结构一定用宝庆南方水泥(325#)水泥,砌墙、粉墙用邵阳市宝螺牌(325#)水泥。

3、河砂卵石:用于冻基础、墩柱、串梁、挑梁倒制浇注的必须符合施工标准的河沙(注:衡阳河沙)。卵石规格应满足设计规格的要求并请延后才能使用,一律不得使用制砂,如发现按每平方米扣罚款10元,从承包款中扣除。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总面积______平方米,按______元每平方米包工包料整体承包给乙方,总承包价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无论建材、民工工资、生活开支等涨跌,此承包价一律不变。

2、付款方式:①冻好混凝土至0后,甲方付给乙方6万元整;②一楼主体完工后付_____万元;二至五层每层完工后付3万元整;整栋主体完工后总付款不超过总造价的80%;③粉刷完内外墙并贴好内外墙瓷砖付清至总造价的80%;④水电线路安装好,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除预留工程总造价3%作为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防水工程按国家标准年限执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工程工期、质量保证

1、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天,如因下雨下雪等特殊原因,适当延期。如无正当理由停工10天以内,甲方扣除乙方_______元,超过10天以上按每天_____元罚款,但最多不超过总工程款5%。如乙方提前完工10天以上,奖励乙方_____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和设计专业人员的检查监督,在施工每个环节过程中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甲方没有验收而乙方已实施下一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甲方拒绝付款。在进料过程中不得以次充好,如购买钢材、水电材料、落水管、河砂、卵石、红砖、水泥等,甲方必须认可后才能使用。使用水泥砂浆和现浇注倒制等配比正确,搅拌到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现浇注墩、柱、串梁、挑梁及楼面倒制时,应使用振动棒和平面振动器,拆模后无蜂窝状、无麻石和露筋现象,平行线、垂直线、平整度和光洁度达到施工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锚固长度、搭接长、转角处、丁字交叉构造筋、绑扎间隙都要符合设计要求,所有养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及时养护到位。如因施工中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例不当,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操作,养护不当烧坏而达不到强度参数,及双方商定的事项,乙方单方变更等造成的各类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觉返工和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保修期为:主体结构墙体、屋顶隔热层、防水层、厕所渗漏、承建施工的所有设施和附属设施均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修复,所需费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保证金无息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和规范施工人员,注意搞好自身安全、他人安全和行人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事项

1、一切住宿、守料由乙方负责。

2、所有全新手模板、撑树、扎架、竹板、工程机械、碰焊、钢筋、裁变拉直设备、推车、吊车、搅拌机、泥桶、铁铲、振动器、马钉、铁丝、钉子、扎丝、养护水管等全部由乙方自备提供。

3、工程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乙方若无故停工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拖延工期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请施工队伍。如乙方觉得亏本或其他原因不做,单方违约,则乙方所做工程甲方不予结账付款,甲方有权追缴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1万元。

4、在现浇注倒制施工必须一次性浇注完工,需要加班时,甲方不另付加班费,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中,因施工而引发的一切矛盾,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6、监理员为甲方全权代表,甲方授权下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利,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落实监理员意见。

7、甲方提供设计图一份,乙方对整栋楼房的建设质量负全部责任。

8、工程如有质量争议,腊梅花质检部门鉴定仲裁,由此所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红砖施工前必须用水浇透后才能上墙,墩、柱、梁及倒制板在氧化期间必须浇好水,养护期不少于7天。厨房、厕所预留110抗压坚固的金德管通风口。

10、施工以设计图为依据,以本合同为补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自觉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交公证处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地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二、质量

生产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施工,绝对服从甲方安排工程进度,保证质量完成本工程,如有特殊情况下,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尽量完成工程量。

三、安全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程佩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酗酒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注:如出现喝酒、闹事、打架情况,不管任何理由罚款壹万元从乙方工程款里扣除,情节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并清退闹事人员。

2、如施工中由自身疾病导致安全事故并没告知甲方的由本人承担。

3、施工当中安全方面必须遵守施工安全规则,如不遵守规则出现意外伤亡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当中如出现不安全操作,甲方安全员有理由罚款,如违反操作堆积,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保险由乙方人员自己承担,如不买保险出现工人伤亡事件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工程进度

乙方尽可能完成甲方的工程计划,如有拖延施工期和其他无理要求停止施工,按每日1000元给予处罚(加班在正常施工范围内,抢工期时必须加班)不可抗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火灾,停工待料等。

五、承包方式

1、甲方不带施工所需的扎丝,不包括任何设备工具。

2、工作范围包括钢筋、大小料制作、绑扎及钢筋抽样及卸料由乙方负责和塔吊基础。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在甲方通知之后依旧未清理,甲方有权利自行清理后,按300元/工方式扣除乙方工程款。

4、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钢筋工作钢材进场卸料。

六、施工变更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未能及时按变更施工,造成返工,损失有乙方负责,如变更使施工量加工,增加施工成本,甲、乙双方可协商按施工量大小给予乙方合理施工费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需乙方进场施工日起:按每月乙方施工总量的7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冬季不能施工甲方以乙方工程总量85%工程款付给乙方,待乙方主体封顶完工后支付余款100%。拨款时乙方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人员必须真实,由甲方发放工资,如出具假工资表甲方有理不拨付工程款。(备注: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或第二年,甲方无理由的情况下,由乙方撤出施工现场或违约,甲方承担所有乙方的损失,按总工程量30%给予赔偿。)

八、如在正常施工中

由于甲方因某种原因造成乙方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如超过三天,甲方按乙方现场实数人员给予合理赔偿(每人每天按260元计算)。

九、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同意签字生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超欠幅度%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

营业执照号码

定作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定作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在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总则

一、甲方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要求规格及用量制定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按规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加工任务。

二、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置。

承揽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碎石料石料开采加工

五、工程总量及规格:拟定碎石料470万立方(具体以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量为准);规格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情况由甲方制定生产计划确定。

六、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加工承揽碎石料单价为 元/立方。

支付方式:根据用料单位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向甲方付款方式结算,在甲方收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支付的料款后 日内,按乙结算的方数结合单价计算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用料期满。

八、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在乙方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全套机械设备并组织加工生产且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开始用料次月月底前返还。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乙方执行。

二)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承揽费用。

三)乙方在承揽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承揽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

四)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计划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根据承揽碎石、爆破工程需要,享有设备采购、配置的权利、义务,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所任人员的奖金利润分配权。乙方行使权利不得与国家及地方劳动用工制度相抵触。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及规格要求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向用料方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等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其间因乙方承揽工程所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用。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五)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承揽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六)在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玉石,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根据甲方要求变更开采施工方案。所开采玉石甲方按玉石的0.5%向乙方支付开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有误造成加工承揽工程积料无法继续生产的,所造成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生产计划完成碎石开采及质量要求对甲方供料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向甲方赔偿相当于拟定总石料量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变动提前终止用料、或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被政策性关停等情况,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合同范本《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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