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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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土地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农村土地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农村土地合同 篇1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

农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东齐9—10社边界,南齐公路坎下,西齐半边街村1组吴家沟为界

北齐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零一三年 1月1 日起至二零二柒 年 12月31 日终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凭以现金支付,支付时间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为两万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为三万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滩后应积极治理,可用于养殖和种植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依法享有继承权,转包,参股合伙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任何植物及财产物质设备。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 乡人民政

农村土地合同 篇3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农村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9、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并承包经营土地的;比如农村妇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给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当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10、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地。

1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者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部队应当及时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发优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详情

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关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 。

四、土地的使用有关事宜

1)乙方承包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2)乙方对所承包的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有关使用土地争议问题解决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2)乙方将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证该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5

征用地单位:福鼎市点头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詹照育 职务:镇长

被征用地单位:点头镇龙田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李国瑜 职务:村主任

被征用户:

根据点头镇总体建设规划,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加快集镇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托,拟征用乙方部分农地。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征用座落在点头镇龙田村柘头洋的水田、农地折合 亩,作为点头镇工业建设及公共建设用地。该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见征地平面图)。

二、按国家征地有关规定,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水田按每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计肆万伍千元,青苗补偿费:每亩叁千元,其他农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坟墓的搬迁赔偿标准参照福鼎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水田征十留一作为征地户安置留用地。

五、违约责任:

1、该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补偿费,甲方负责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

2、该地被征用后,乙方应理顺与各生产队所征用的的征地关系,按期将被征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征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属物存在的权属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涉。

4、为体现征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镇政府郑重承诺,如征地付款时或今后出现价格不平等,由镇政府负责补平差价。

六、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征用户各执一份。

甲方:点头镇人民政府 乙方:点头镇龙田村村委会

代表人: 代表人:

被征用户: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 占地面积约 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

二、承包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xx元,合计金额 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 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显示器、广告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

7、乙方种植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农村土地合同 篇8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________ 、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亩 元,合计 元。乙方于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转让费,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违约方承担责任 。 十一、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村里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公证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9

甲方:茶陵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茶陵县农村信用社联社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资源”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置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地块概况

1、甲方在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有一地块,面积47446.3平方米。

2、现甲方愿意将该地块,面积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与乙方位于茶陵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进行置换。

3、甲乙双方自愿置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

二、违约责任

1、乙方将其原地块的国土手续交还国土部门,再办理土地权属事宜。

2、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位于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对面地块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归乙方所有。乙方位于茶陵大道与茶乡路交界处,面积为13322平方米的土地归甲方所有,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换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以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议上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一、征用时间:年月日,时间为亩;年年;,征用土地用于建,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愿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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