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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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该怎么样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希望能帮助到您。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一)

建筑工程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

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证书

为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单位对该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 证和承诺: 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 、 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我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对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经我单位查验,该工 程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并出具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报告。

一、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 下,我单位免费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 维修完毕。

二、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 筑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 使用过程中发现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问题, 可直接拔打公司维 修电话。在我单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住户使用不当,以及 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单位保修范围内。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规定的内容,我单位的保修期不少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特 别声明:经我单位查验,本工程安装的供热系统装置均合格,用 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公司维修电话,我单 位在 5 日内负责维修完毕, 如在 5 日内没有维修或在维修后仍不 能正常使用,我单位保证在 10 日内进行更换。

四、有关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我单 位将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 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 满,可直接向我单位投诉,我单位将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名称:吴忠市阳光骄子 c 区 20#楼 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 施工单位维修电话: 建筑产品工程质量保证书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项目经理:xx-x

xx-xx-xx-xx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发包方(甲方):_____梁施工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承包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方法”,以协商一致方式,为首的____梁施工建在跑马地村的私人房屋___保证工程质量的签字仪式。

合同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质量第一

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法规和协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质量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防水浴室,房间的墙壁外,,和防渗漏,电气线路,供水和排水,和其他项目的覆盖面。

第二条质量保证规定的详情: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协议,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如下: ⒈确保基础工程和建设的主体结构达到合理的生活;

⒉屋面防水能力,以确保房间外的墙壁和地板和厕所等防渗漏性能。

⒊确保整体抗震能力防风防水地板。

⒋确保地板已建立能力提高的高度;

⒌保障性住房发包方,每层的建筑高度要求;

⒍用于住房建设的模式,以确保党的需要。

保证条约⒎其他项目

自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保证日期。

文章的质量保修责任

⒈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承包人应当通知接收方从修复或重建之日起7天内发送。外部承包商商定的期限内发出施工,承包,可以委托他人修复。牺牲承包商负责。 ⒉事故应急修理,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维修。

⒊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按照“住房建设的质量保修的手段”的规定,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设管理由当地安全部门或适当设计单位的资质水平提出保修方案,实施承包商保修。

⒋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倒塌,开裂,倾斜等因素,乙承担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通过空气或其他非甲,乙的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下降飞行物)

文章保修费用

由于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的建设成本造成。

其他物品

双方商定的其他考虑其他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的保证,在完成前双方共同签署以来签署的法律效力的日期,签订合同,双方如需要修改的时间,由双方协议,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

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二)

发包人:大悟县四姑镇中心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大悟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大悟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

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大悟县四姑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

二、工程地点:

大悟县四姑镇中心小学校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或指定的全部内容及有关的附属工程(须由甲方指定)以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交由乙方承包。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计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

六、合同价款

此工程预算价为647162.72元,审计控价为635880.72元,中标价为633845元,合同价款暂定为中标价(大写陆拾叁万叁仟捌佰肆拾伍元整)。工程项目其它设计变更或增减项目,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决算由大悟县造价站核算后,经中介组织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算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3套;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

(5)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7)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8)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责任及义务:

(1)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 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4)按要求提供竣工资料4套;(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的有关规定;

(6)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7)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 保险;

(8)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10)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1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16)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八、工程量的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九、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的,由甲方

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有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稿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16)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

八、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由甲方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核实后签字认可(以下称计量)。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须经甲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乙方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

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的,由甲方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并由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变更通知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下列因素导致工程量变更或甲方无需继续施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确认书,双方依据乙方实际履行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古墓或文物致使工程停工;

3、甲方撤销了对该工程的投资;

4、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该工程的施工;

5、其他致使甲方无法或无需继续施工的情形;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因 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十、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其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的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集竣工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如需整改,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竣工日期(不需整改的合格工程)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整改后方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和审计。工程竣工时,双方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甲方签证的变更单进行工程量验收;施工完毕后,工地现场应当干净整洁。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执行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竣工决算价下浮5%作为工程结算价。

十二、付款办法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决算书。工程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组织工程审计,一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在确认审计结论结果后10天内,甲方根据乙

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清80%工程款,预留20%的保修金;

2、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付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累计付至该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乙方应于甲方付清90%工程款前,向甲方开具所有工程款的发票;乙方未开具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竣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除,每提前一天奖金200元;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 取消乙方施工资格;

(3)甲方在付款条件成熟时,逾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工程质量维修

(1)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修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乙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竣工决算审计后预留工程决算审计价款的20%的保修金);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间乙方应接到维修通知10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预算文件;

2、本合同书;

3、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变更签证单;

5、工程建设标准;

6,、工程预决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乙双方各自委派的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代表人,其签署的有效文件 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甲方和签证单位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大悟县教育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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