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运输合同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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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运输合同汇编五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合同范本《公路运输合同》。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运输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顺利完成20xx年度烤烟调运工作,委托乙方从甲方相关烟叶收购站、点将甲方所收购的烟叶运送到昭通市昭阳区的指定地点。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并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运输烟叶的数量、起运地点、运输价格

以上委托运输烟叶的数量属计划数,甲、乙双方以实际运输数量结算。

二、货物的包装

所委托运输烟叶的包装按甲方规定标准执行。如甲方所属收购站、点提供的包装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按本合同第一条执行。

货物到达地点:K326品种烟叶到达地为: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仓库(昭通市昭阳区大院村);其他品种烟叶到达地为:昭通市烟草公司仓库(昭通市昭阳区大院村)。

四、货物起运及到达时间

1、单车货物起运及到达时间:自货物装完、开局调拨单起,24小时内到达。

2、整批货物起运及到达时间:自货物起运起,20xx年11月10日前运输完毕(甲方原因延迟的除外)。

五、运输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保证车况良好,证照齐全,手续齐备,箱体卫生,雨具完整并投有车辆货物保险(120型5万元以上,大于120型的10万元以上)。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集运办的同一派车,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执行,不服从调派,甲方将终止运输合同。

3、在装卸烟叶时,乙方必须认真记录、清点、过磅烟叶数量、级别,并与调拨单完全相符,签字后即生效。运输发生数量短少、水湿、被盗等损失一律由乙方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赔偿。赔偿总额=所运烟叶的国家规定收购价+税收(即:所运烟叶的国家规定收购价*22%)+发出该批烟叶的收购点收购烟叶的平均担烟费用+损失的包装物(按昭通市烟草公司购进价计算)

4、移库调拨单、派车单和IC卡必须随车同行,证货相符。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的仓库装卸货管理规定,按规定装、卸货物。

6、严禁乙方在运输途中调换烟包、抽包、抽把及其它违法活动。一经发现,除按本条第3款赔偿外,视其情急给予经济处罚并终止运输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运输合同。

7、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初烤烟装卸地点并及时组织人员装卸烟叶,做好服务工作。

8、甲方必须根据站、点烟叶库存和道路状况,及时安排乙方到指定站、点运输烟叶,并责成各收购站、点按规定提供完好的包装,促进货物运输安全。

9、甲方要求乙方派车装货,乙方在6小时内不到甲方集运办开《派车单》或甲方开出《派车单》6小时后,乙方车辆不能到达指定地点装货的,甲方有权调派本合同外的其他车辆装货,并处罚乙方违约金1000元/车(次)。

10、因甲方或甲方上级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72小时内不能卸货的,甲方按12吨以上车辆,每车500元/天;12吨以下车辆,每车300元/天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11、为满足本合同履行的需要,乙方必须保证并提供50辆以上的车辆投入本合同规定货物的运输(本合同签订时即提供相关车辆手续,以便建立档案)。

六、运输安全要求

1、甲、乙双方都应加强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努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2、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期间发生的所有运输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但在安全事故施救及处理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

3、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输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乙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授权保险公司将应赔偿甲方部分直接转入甲方账户;不足部分,乙方应在20xx年11月10日前向甲方结清。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履约保证

1、本合同签订后,在货物起运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IC卡保证金200元/张,并实行一车一卡制。烟叶运输结束,持IC卡换取保证金。IC卡必须妥善保管,遗失和损坏不予退还保证金。所交保证金必须于20xx年12月20日前退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在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按计划运费总额的5%,即: 元,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八、结算

1、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费从20xx年10月10日起,陆续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并实行转账结算(根据卸货单从昭通返回的情况,可提前结算)。长途运费在甲方财务科结算,短途转库运费凭转库单在甲方所转库的烟叶工作站结算,运价按本合同第一条执行。

2、乙方必须持运费结算单、卸货单、派车单及哲学系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于20xx年12月20日前到甲方结清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费。逾期,甲方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支付运费的,处以违约金额的50%的罚款,并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运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由乙方计算,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服从调派、不安甲方指定地点承运烟叶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由甲方计算,乙方负责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委托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4、其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直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甲方20xx年度所收烤烟运输完毕,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XXXX运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0xx年X月X日一20xx年X月X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XXX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XXXXXX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炭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运输合同 篇5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 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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