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合同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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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房屋合同模板6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于年 月 日,在 房屋一套,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屋更名给乙方,乙方自愿订购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该房屋更名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上述房屋一手更名的声明。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已依法取得 房屋的购买权,已交购房定金 万元。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开发商销售价格为 元(开发商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不含房屋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

第二条 甲方对更名权的声明。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可以更名,更名前的所有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三条 乙方对订购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协议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本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转让房屋购买权的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转让购买权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一起到房屋开发公司办理更名手续,乙方在收到房屋开发公司开具的交付贰万元房屋定金收款收据时,乙方立即支付给甲方 万元现金(退还甲方已交付的房屋定金)。

2、甲乙双方在一起办理完房屋定单更名、房屋定金更名等相关手续之后,乙方立即支付给甲方 万元现金(转让房屋购买权的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 万元转让房屋购买权的款项之后,要确保乙方能够与房屋开发公司顺利签订上述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非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如愿购买到上述房屋,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叁万元转让房屋购买权的款项。如甲方不能立即退还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叁万元转让房屋购买权的款项,则按每天3%0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在支付给甲方款项之前提出终止上述房屋定购,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叁万元;乙方在支付给甲方款项之后提出终止上述房屋定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款项不退还。

第七条 有关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律非购字第号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购买房屋所涉法律事宜指派为甲方为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法律服务。

房屋陪购类别:

1、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2、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配合乙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发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4)协助审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手续;

5)协助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所需的法定文件;

7)接受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的法律咨询

8)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

9)协助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3、陪购三类: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

二、 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委托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过程服务”的基层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三、因房屋买卖过程中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是购房过程相关法律服务,出售方(或买受方)是否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等情况,均不影响服务内容的提供完成。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已为甲方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1、甲方与房屋出售方(或买受方)签订涉及房屋买卖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定金协议、房屋买卖合同)。

2、乙方参与陪同购房谈判次数达3次或乙方提供陪同购房服务时间累计满10个小时。

3、乙方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出售房(或买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按揭、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签订涉及房屋买卖协议的,亦视为甲方已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五、因该不同陪购类别涉及服务费用标准不同,甲方可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进行陪购类别选择。甲方现选择房屋陪购类别为陪购类即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陪购服务费元,标的费元,该律师法律服务费用于签约时即全部支付。

六、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完成委托事项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住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住址:,联系电话:。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

2、附属设施、装潢情况。

3、该房屋的性质为:,原出卖人为,购买该房屋的购房款元,甲方已经向原产权人全部交齐,并取得了该房屋产权证书(产权证书中注明:)。

4、该房屋是甲方个人合法财产,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

三、房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附属设施、装潢价款元(大写),总计元(大写)。

2、付款方式、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一次性(或分期,写清具体支付时间)支付给甲方(或丙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四、房屋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2、甲方在交付房屋的同时,应将该房屋的权利证书及相关资料交与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原始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物业费等费用的凭据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资料。

五、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出卖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2、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并将产权证办理在乙方名下。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后90日内,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取得署名为乙方的该房屋产权证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办理,通过诉讼或其他渠道要求甲方办理,并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

3、乙方未取得署名是乙方的产权证前,如该房屋出现拆迁、重建等情况,购房款、房屋拆迁补偿、房屋置换等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再另行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所获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仍然有义务协助第三人办理该房屋的有关事宜。

5、乙方在购买房屋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6、丙方仅提供相关房屋买卖信息及良好的中介服务,促成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纠纷与丙方无关,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或反悔、或不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或因产权不合法、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时,除返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乙方购买该房屋后,不得再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因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和使用该房屋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5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 为休息日。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 条款: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

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 房屋赠与给乙方。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松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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