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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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劳动合同汇编10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范本《宁波劳动合同范本》。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 篇2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常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常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x。

乙方(受聘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年龄:性别:x。民族:xxxx。

户籍所在地:省 市县(区) (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试用期为个月,期间年为一度考核,考核成绩与工资挂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如质如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6、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团结统一;

7、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遵纪守法,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赌博,不打牌,不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

2、乙方依法享有休假、婚假、丧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具体标准按上级指示执行。

3、经学校评定,被评为名、优师,享受名、优师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实习期间工资为元/月,不享受津贴和奖励工资。 实习期满正式上岗后的工资为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分为基础年薪工资、学校(地方)绩效奖励工资、工作量津贴三部分。

1、基础年薪工资:

(1)月基本工资元。

2、工作量津贴:

(1)职务津贴:担任 职务,元/月。

(2)班主任津贴:元/月。

3、 奖 金: 元。

(1)全勤奖金: 元/月。

(2)竞赛奖金:个人在乡级竞赛中荣获前十名将该任课教师 元。 集体在乡级竞赛中荣获钱三名奖该班教师各 个人在县级竞赛中荣获前十名将该任课教师

(3)寒暑假生活补贴:寒假 元,暑假 元。

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调整乙方所任职务并按照甲方的工资标准相应调整乙方工资中第1项。

六、劳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条 纯福利发放:教师节 元,中秋节、端午节各元,春节开门红包元。

第十八条 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

第十九条 经校领导班子同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种会议,各种学术活动,期间的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处理。实习期间享受同等福利和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致使本合同不应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所述各项权利甲方不能落实,且经乙方正式提出一个月后仍不能解决,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与乙方续订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内,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和标准,被证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2、3、4、5、6、7款情形的。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 篇4

临近毕业,很多大四学生经过努力都落实了自己的工作或是与用人单位确定了意向。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朋友来说,就业之前还有一个关键的环节马虎不得,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时麻痹大意,就有可能对今后的发展产生障碍。

指导专家: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冰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会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这二者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对劳动者的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各种保险、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则仅仅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一种约定形式,一般不受劳动法的制约。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不平等条约说不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些单位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如规定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等,强迫劳动者接受。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特别注意审查类似的条款,对其中有失公平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

试用期规定要明确

劳动法中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以此类推。

合理确定岗位条款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故意在劳动合同中避开工作岗位条款,从而随心所欲地变更劳动者的岗位,无限扩大其管理权,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便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甚至故意进行刁难,劳动者却无以应对,最后只有无奈辞职。

同时,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培训条款、保密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都需要详细审查。如工资数额是否确定及有无增资的条件,补贴及奖金的发放有无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发生纠纷时直接引用相应的规定即可解决。

违约条款要慎签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

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手机经营企业)_

企业名称:_

注册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乙方:(手机门店员工)_

姓名:_

性别:_

年龄:_

籍贯:_

职称/资格:_

身份证号码:_

乙方自_年_月至_年_月于甲方担任_职务,现因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年_月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

(企业公章)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__年_月_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佛山劳动合同样板。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四)乙方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乙方的休息休假均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每月工资不低于佛山市 区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元/件;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

班工资。

(三)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四)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上月工资下月 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合同范本《佛山劳动合同样板》。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职业培训、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十、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

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诀窍、工艺流程、配方、操作程序、设计图纸;

2、 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

3、 新产品及技改项目的内容、进度、采用和准备采用的技术;

4、 客户名单及销售渠道、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营销计划;

5、 财务预决算报表及各类财务报表,审计及评估报告,经营计划、统计报表;

6、 经营决策、管理策略、管理制度、薪酬方案、中高层人事变动等;

因乙方工作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乙方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保密期间为本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和工作,也不得自已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即工资报酬已含保密费,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费。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送达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盖章或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名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 年__ 月 __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期满。现因____________的原因,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应该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乙方自愿放弃除本协议以外的其他诉求。

第四条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实习期是什么意思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至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二)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承认他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学徒仍然是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

1、学徒培训。

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

4、民办学校。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可见,学徒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学徒关系。有一些特殊工种,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从事相关职业,即要求学校培训,又要求学徒培训,两种培训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劳动合同 篇10

不管是什么合同,有的有效,有的无效,还有的是效力待定。今天,我们具体说说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不管是无效的合同还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我们劳动者在一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能谨慎注意,这些情况出现的几率应该是很小的。这就再一次给劳动者提醒了,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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