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租赁合同锦集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 篇1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报政府有关领导同意,按以下合同原则执行。
(一)土地转让地点和方位:
********。方位在*****现有钢构房后滴水线以外。北起区间道边线,南至现有地机耕路边线,东起现有院墙边,西至现有钢构房滴水线后三米平行线,约30亩。按有关部门测量认可为准。正负零以上现有未平整的土石方约3万方。
(二)土地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有关部门勘测的实际面积,按每亩土地转让费付甲方 元,转让费以外费用免除。政策优惠项目,由接受乙方继承。双方转让合同签订,并经镇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预付甲方 万元。在规划院和土地局勘测认可,并办理招、拍、挂土地中心报批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实际面积的土地全部转让费。
(三)土地转让办理程序:
1、双方向政府有关领导申请土地转让,并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土地名称注册和法人。
2、双方申请规划设计院和土地勘测院测量转让土地,
划红线定坐标,办理相关手续。
3、双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申请招、拍、挂拍卖中心报批。
(四)在双方申请土地转让变更时起,甲方出示原土地用地合同,土地规划图纸,土地出让金凭证,报有关部门变更名称和法人。
合同正式生效,手续变更后,甲方原有的债权、债务和法规牵连与乙方无关联。
(五)备注: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期限
自旋挖钻进场开工,至旋挖钻施工结束后撤场为止。
旋挖于20xx年11月26日晚进场,3天后即11月29日开始起算租金。
当实际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致时,应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第二条:租赁设备型号及价格
三一25型旋挖钻机 元/月,大写万整。
第三条:相关费用承担
第四条:设备服务范围
①、甲方机械验收负责人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证,验证标准执行甲方《公司机械设备检验标准》,特种设备要有特检合格证,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
②、要求司助人员具有操作该机械的有效证明,特种设备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③、在合同期内,乙方设备要随时听候甲方安排,保障甲方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月完好率为90%,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3天,若超过3天按日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0)。
④、对旋挖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设备及人员安全负责。
第五条:租金结算及付款
1、租金结算:甲方对租赁机械首月合同签订三天后付月租的80%,余下20%在月末付清。
次月租金自月首起15天为周期进行一次半月租金付款。
合同约定2个月后继续施工按天计租金。
2、月租机械不计大小月,全部按30天计酬。
3、乙方收款人为 ,收款账号:。
第六条:设备的续租及退场
1、合同期满,乙方有权撤离设备。如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周内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乙方设备撤离甲方场地,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设备快速撤离现场,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其他必要的支持。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造成场地紧张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责任
1、甲方施工场地,必须保证乙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若乙方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械伤害、机械故障及与第三方的纠纷等,概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一般为每月3天 。保养维修原则上应在7:00~19:00时间外进行,以不影响白天施工为准则。
3、甲方应按设备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符合设备作业的材料及场地。
4、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乙方设备。
5、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出现消极怠工,不服从甲方指挥等不利于甲方工程进展、安全管理的现象,甲方有权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若单月罚款超过月租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对施工质量、垂直度负责,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返工所消耗时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附带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若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方面屡次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占据场地迟迟不退场等消极负面抵触。若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扣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采取如下一种方式解决:a.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b.诉诸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机械设备退场结清费用止自然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 篇3履带吊租赁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编号:
甲方:
单位地址:
乙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机械名称、工作地点、使用期限、机械数量
1.机械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2.设备工况:。
3.设备数量:。
4.项目工作地点:。
5.吊车预计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使用期限: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并收取费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设备用于:甲方对于乙方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示认可。
第三条费用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包月使用价为元/月(人民币大写: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费不变。
(1)该包月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单价需按要求税点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金。
2.本次吊装技术服务的机械进场费为元(人民币大写:整)。吊装技术服务的进场费及出场费均由甲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进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款到帐后,乙方发车。出场费元(人民币大写:整),由乙方于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付款时间不超过当月7日,如超过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费用正常收取。工程结束后7日内款项一次性结清,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付款方式为。
(4)付款确认,乙方收款指定为乙方合法联系人,电话:,其余人员均为无效。
4.吊车主机及全部附件到场组装完毕,做完负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无法组装,则从乙方吊车全部配件运输完毕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使用费),至吊车作业完毕甲方书面通知停机时,停止计时计费,否则视为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正常计时收取费用。
5.机械使用超出约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继续使用时,乙方设备退场当月按天计算机械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方法按日使用费×实际超出天数计算,其中日使用费=月使用费÷30(无论吊机是否工作)。
6.对机械工作时间的约定,每天工作时间小时,每月不超过个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累计计算,每小时为一个台班,每台班元整(人民币大写:整)。
7.合同期间按照日历自然月计费使用费用,工地阻工、待料窝工等非乙方吊车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等状况,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收取。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现场业主方要求的各种证件、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2.负责协调现场业主或其他单位,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吊车进退场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拦时负责协调排除阻拦,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吊装指挥、提供吊装方案。
4.负责按乙方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垫实、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等)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负责处理。
5.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工况改变、现场移位、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所需的吊机、一切工具及辅助人员并承担费用,并对中间转场时运输过程中乙方的设备财产安全负责。使用期间起重机现场移位时的拆、装、运输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月使用费照计。
6.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使用、管理、调度。
7.负责起重机施工开工单、任务单、停用单、结算单的签证工作。甲方人员为手续经办人,负责乙方一切工作手续。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手续办理,超过三天,并甲乙双方无法协调的,则视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最后的结算金额,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结算可书面、扫描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8.人员食宿和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约定期限,甲方确认不再继续使用,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具体退场日期。如甲方继续使用,提前7天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设备尽快出场并办理出场手续。
10.合同期间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灾害(刮风、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机等待的,使用费(台班费)正常计算。
11.在施工现场甲方不得故意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的起重机须手续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含车辆正常保险)。
2.乙方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乙方组织实施设备的进出场,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相应的司机人员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起重机技术参数。
5.负责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6.起重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机械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月2天维护保养时间(每月维修两天内不扣台班费),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超过2天以上部分天数,按平均月使用费(每月按30天计)标准从当月使用费中扣除。
8.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厂里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应主动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吊装作业,停车期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4.为确保起重机、设备安全,双方对工作区域的障碍物都有看护责任。
5.吊装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现场地面、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因甲方的申报不清、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配合吊装设备时,因指挥失误造成的吊车机械损坏和操作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即起重机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技术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装指挥、吊件结构、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8.如发生人身或机械事故,由双方共同调查处理,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遇有大风(大于8米/秒),大雨、大雾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时,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在施工现场受损、被盗,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无法从事其他业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2.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起重机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转租、抵押和变卖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2.在机械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机械损坏、停置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吊车续用与退场:甲方确定吊车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吊车,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为到期退场。乙方在预计使用期满时将吊车调离,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费用付清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内容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租赁合同 篇4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范围
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和设备及生产许可的设备材料及相关的部分设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一年。
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
(一)租赁费用标准
租金为拾玖(19)万元整。。
(二)履约保证金
(三)缴纳方式
乙方分两次缴纳租金
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四、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10日内,将租赁财产交付乙方,并保证租赁财产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的用途。
(五)甲方负责场地的水电线路维修,保证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水、电畅通。
(六)甲方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将有关的消防设施配臵齐全。
(七)租赁期满前,甲方就继续租赁经营与乙方洽谈,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
(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承担费用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经甲方同意乙方增设他物,乙方经营期满后,可移动物由乙方自行带走,不可移动物产权折价卖与甲方。
五、特别事项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双方协商可酌情减免乙方的租金。若
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经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其他原因造成租赁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履行期满,且双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
2、合同解除;
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其他情形。
(二)甲方在下列情形下享有对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擅自转租的;
2、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乙方在下列情形下享有对合同的解除权:
1、本合同中“特别事项”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费用等,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用的,除按日支付年度租赁费用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对乙方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和揭发,并根据情节轻重,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其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并按照租赁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四)若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八、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执行中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
(四)本合同的解释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共同行驶。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的规定解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