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运输合同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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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运输合同模板9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水路运输合同。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合同范本《水路运输合同》。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项目施工中,自带车辆,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设备情况

1、设备名称:沥青混合料。

2、项目工程名称:

3、设备要求:所有运输设备必须甲方认同后方可进场。

二、工程期限

乙方运输期限根据甲方工程实际需要,暂定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运输费用

水稳混合料、级配碎石混合料为XXX元/吨/公里,沥青混合料运输费用为:XXX元/吨/公里。上述单价是对乙方运输车辆折旧、维修、保养、燃油、附属油、司机工资、管理费及一切税费等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和乙方利润的全部偿付,且单价一次性包死,整个合同期不变。

四、运输车数量

乙方必须保证30辆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车辆。

五、计量方式

乙方每车混合料必须过磅,最终以甲方磅房出据的单据,为主要计量依据。

六、结算方式

每月月底依据甲方认可得单据结算一次,待甲方计量款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费用的30%。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甲方计量款到位,乙方凭国家承认的正式运输发票,分三次在六个月内平均支付。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高速公路红线范围的行驶区域内,协助解决路政、民事及工程相关事宜。(违章驾驶、安全、机械事故或其它与本工程无关的事情除外)

2、实事求是,公平计量,确保乙方利益不受侵害。

3、负责运输道路障碍的清除,尽量使运输道路平整畅通。

4、负责开水供应。

5、负责运输费用按时结算。

6、有随时对乙方车辆安全检查,货物装载情况检查及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的权利。

7、如乙方违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有关费用的权利。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年检合格,且必要的手续齐全,每辆车必须有两名以上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持正式有效执照,身体健康,能胜任工地运输工作。

2、乙方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运输中不能挑肥拣瘦,装卸货物要依次排队,并按要求签字,行车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3、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车辆司机自行管理,按照法律和甲方的规定对司机的培训、安全、劳动保护、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工资等全面负责,并按公安机关要求,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乙方负责司机人员的职业病、传染病的预防,如果乙方司机患职业病、传染病或运输车辆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需要经济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车辆进场、退场、住房、各种临时设施及水电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车辆不经甲方允许不准到甲方以外的地方从事运输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运费,刁难甲方,凡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按违约处理,并扣除所有运输费作为罚金。

6、乙方车辆保持整洁,车况完好,不准带故障上路;大厢周边封闭严密,不准有遗洒现象。

7、乙方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把材料运到指定地点,中途不准变卖、倾倒,如需要加盖苫布的要按要求加盖。行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抢修,并报告甲方负责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混合料凝固、报废的,将给予5000元以上罚款,并按材料单价折算,在运费中扣除。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推迟上班时间或中途下班,运输车辆数量必须满足甲方工程需要量,否则甲方可根据情况进行5-1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扣除所有运输费用,并清除出场。

9、乙方居住地、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告知甲方,如有变化立即通知甲方。

10、甲方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必须首先保证司机的工资,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债务,乙方自行发生的债务或乙方人员

以单位名义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无权干涉甲方使用其它单位运输车辆及甲方车队内部的日常管理。

13、乙方每月每台车向甲方缴纳380元管理费,由甲方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14、乙方柴油由甲方提供,甲方按照每公升收取5.5元,乙方不得向外出售柴油,否则扣除车队运费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15、乙方需缴纳每台车每半年2500元作为于盘公路通行的相关管理费用。

16、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安全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乙方在甲方安排下,运输合同以外的材料,单价另行商定,其它条款仍参照本合同。

18、甲方自有运输车辆服从乙方统一协调管理。

九、合同终止和解除

本项工程施工结束并结算完毕,本合同终止。乙方车辆在自行处理好当地债务关系的前提下撤场。

十、争议的解决

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任何一方均可据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保险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所有车辆司机生命财产和施工车辆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0xx年5月1日前车辆人员进场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中的___________运输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材料基本信息

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运输价格:__________元/立方米/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1、缴纳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前。甲方应保证如期、足额缴纳。

2、运费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收货方式:甲方在卸货点现场按实收方,并出具双方签字的收方凭证。

六、乙方方将本工程所需的材料一次性运抵甲方指定的各施工点料场,并负责材料的上下车。

七、乙方将材料运输至本工程指定的各施工点料场内,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收方后才能卸车。若未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收方或同意,乙方私自将运输材料卸车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八、甲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所需运输的材料及数量。乙方应按照甲方需要及时运输指定材料,如出现运输不及时导致停工的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承担甲方停工的损失。支付__________元违约金,于当月材料运输款中扣除。

九、乙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运输车辆的驾驶证,并提供复印件给项目部。材料在运输途中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材料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及车辆安全需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十一、乙方的材料运输需满足甲方工期进度的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另找运输车辆。

十二、本合同为一次性到位运输合同,如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材料中转等问题需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经济费用。

十三、如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预见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无须因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1、确定运输任务

承包方需要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根据合同按时完成。

2、运输车辆

承包方需要自行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同时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3、运费结算

运费结算这块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一般按以吨为单位进行结算

承包方还需自行承担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被承包方支付的运费,承包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4、运输质量和安全

承包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方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被承包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被承包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6、燃油供应

被承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燃油,承包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被承包方有权终止对承包方的燃油供应。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这块大家需要特别注意,在签到承包拉土方工程合同时上面对于违约责任的判定和划分以及解决方式有特别的说明。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责、权、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期时间:

1、开工时间:具体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的

开工时间为准。

2、竣工时间:

三:结算方式:每十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卡,确保乙方当天收到。

四:运输计费:

1、运至弃土场,一公里以内运价 元。(运输税后价)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 0.80 元。(运输税后价)

五:挖机撞车计费: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进场费:挖机每台人民币 元,泥头车每台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在 天内组织 台车辆,挖机进场开工。

七:甲方责任:

1、理顺周边关系,运政,交警,环保,国土,城管,确保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输的情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责任,导致工程停工每部车辆补偿500元/天、司机200元/天,以上损失由甲方承担。

3、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提供足够油料,负责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4、正常天气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车队进场每月开工时间不少于25天。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调度,安全生产;乙方车队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托运人(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 (具体货物名称)(下称标的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数量

1、标的物名称:

2、标的物数量:

第二条 标的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标的物起运地:

地址:

2、标的物到达地点:

收货人:

第三条:标的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标的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或具体约定日期)

2、标的物到达期限:

3、允许的合理运输损耗: %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

1.1计算方式:按照结算期实际运输吨位*运输里程(公理)总和结算

1.2以上运费是含税价,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装车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结算方式:乙方应当于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如有:填写具体指定收货人信息) 验货并合格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运输发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的签收单据,甲方在收到前述单证后 日内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径:运输费用在买方营业地以 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安全要求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到标的物起运地与甲方办理标的物装运及承运等相关手续,并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证甲方交运标的物安全的运输汽车运输(或其他约定运输方式,视情况填写划线处) 。甲方有权装货前检查及装加上铅封。到达卸货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检查铅封完整,并化验无误,抽取样品后方可卸货。在此之前乙方应保证标的物的安全。

2、运输安全要求:

2.1在承运标的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2.2乙方承运车辆及人员到达甲方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运输费用;如造成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毁损等无法使用,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该运输车辆搭载其他任何货物。

2.4乙方承诺具有运输标的物的资质,如因乙方资质问题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货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

1.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在24小时内以 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如将标的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1.2起运前运输路线因天气或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原因发生变化,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最后认可的路线运输。乙方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

1.3若因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怠于运输或运输工具不符合运输条件等原因未能按期运达标的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因此构成未能对第三方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4乙方的车辆到达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及卸货。

1.5在乙方将标的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标的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标的物货值 %的违约金。

2、验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货到后 日内就标的物品质、数量等组织验货。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验货时发现标的物变质或数量短少超过合同数量的 %的,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等法律责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先予收货,并在收货后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险及风险转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购买标的物的运输保险。

2、乙方承担标的物从承运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之间的全部风险责任。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自行与责任第三方交涉责任及赔偿事宜。

3、如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遇事故,乙方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不限于购买标的物价款、仓储保管费、运杂费及因实现此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4、如果因标的物品质、数量等原因发生甲方指定收货人拒绝收货,造成甲方面临任何违约赔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约定情形,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运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货物总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交运的标的物为任何事实及法律行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发生地主管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书,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据此可以依法免除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发生变更或补充,双方须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并经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如因交易习惯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传真或电子文件方式签署或修改,则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传真号或E-mail地址发出的经过签章的传真件或电子文件即视为经该方盖章的原件,另一方对该传真件或电子文件签章,即视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已签署完毕,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此后补签纸件文本,则须同传真件或电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双方修改了已签署的合同内容。

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运输合同 篇8

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对运输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受到尊重、保证安全,这是从事海上客运的企业所必须满足的。但是,海上客运的安全状况却不容乐观。因为海上旅客运输的运输环境复杂,自然条件、船舶的技术状况以及船公司的管理水平等都可能成为影响海上客运安全的不良因素,从而使得选择海上客运的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人身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为了更好地维护旅客的利益,在海上旅客运输中建立承运人强制保险制度是最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概念辨析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保险对象、保险责任和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签订不管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否愿意,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的保险。保险人有接受投保的义务,投保人有投保的义务,强制保险只能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开办。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和自动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是强制保险的两种形式。

(一)自动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论投保人是否履行投保手续、或交纳保险费或者履行续保手续,保险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依法当然发生。我国现行的铁路、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均属此类保险。这种类型的强制保险现在适用的范围愈来愈小,不具有普遍意义或者代表性。

(二)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

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而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保险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之后发生。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若投保人不依法投保,保险的效力并不当然发生,但法律对投保人不投保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制裁。法律制裁不投保的投保人之目的,在于迫使符合强制保险条件的投保人投保法定的强制保险。

目前,在海上旅客运输中,因为以自愿为基础的保险制度难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受害人利益的政策目标,承运人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就其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投保,那么对受害人(旅客)而言,其利益即得不到充分保障。③所以,在海上旅客运输领域,国家为贯彻保险的基本目标,应推行对受害人(旅客)的法律保护措施,以强制性为本质特征,要求承运人必须就其营运中对旅客所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适度推行强制保险,具有广泛和重要的适用的价值,有利于保险的基本政策目标的实现,也符合强化保护受害人利益的需求。

二、 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保险的性质

依据《雅典公约》和国内法律的规定,一旦发生海上客运事故,承运人将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保险的性质是责任保险。《保险法》中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的意义在于:第一,具有分散责任的功效,将集中在一个船东或一个航运企业的责任,分散于社会大众,做到损害赔偿社会化。第二,实现民事责任的基本目标——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民事责任的首要功能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海上旅客运输强制承运人投保责任险,可以使旅客获得及时的赔偿,特别是在承运人清盘或破产不能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时。第三,应付索赔的便利。在责任保险中,旅客可以直接诉讼,这使得旅客对保险人有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减少了索赔的烦琐。④

长期以来,在责任保险领域中,仅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一般认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仅限于非故意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而导致的赔偿责任

不得作为责任保险标的。美国作为责任保险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法院的判例绝大多数将合同责任排除于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但我们认为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强制责任险的标的)损害赔偿责任,既包含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包含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应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以及违约补救等内容。 在现行的海商法中,虽然《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69clc)及《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简称hns公约)及建立了承运人强制保险的制度,但其强制保险的标的只是船东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油污损害赔偿责任而言,因为公约规定损害为“运油船舶之外”的损害,所以,承运人的责任通常仅是由单一的侵权责任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与传统理论上的责任保险的标的不相抵触。

承运人如依公约规定(如《69clc》的规定),强制投保了船东责任险,就可将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因而分散了承运人的责任,也可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与承运人之间签订有旅客运输合同,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那么承运人即违反了与旅客所订立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旅客运送安全的义务”,而构成违约;同时,承运人不但侵害了旅客的生命、健康权,还构成了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这样,承运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构成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三、我国对海上旅客运输进行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 我国虽没有加入20xx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雅典公约议定书》, 但在借鉴海上旅客运输强制保险制度意见上分歧不大, 只是在借鉴时间上存在分歧。如, 一种观点认为, 我国的海上运输制度现在没必要进行修改, 而且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 许多国家均对之采取观望态度, 在此种形势下提出与新公约接轨, 未免过于草率。待公约在我国生效之后, 再为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而修正海商法亦为时不晚。我们认为, 应该借鉴公约的合理内容, 依据我国的国情, 同时适当超前立法, 建立起我国的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我国有关海上旅客运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基本参照了《1974 年雅典公约》,仅规定有承运人对事故承担责任的赔偿原则和责任限额,没有涉及强制责任保险和直接诉讼制度。除了责任限额的规定外,第五章的规定适用于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和中国港口间的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中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6,666sdr。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并规定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的赔偿责任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显然,这与我国《海商法》第五章的规定是矛盾的,因为根据《规定》关于“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的定义,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无疑也是涉外的,46,666sdr约合47万人民币,与80万人民币的差距不可忽略。当发生此类人身伤亡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近些年来,作为海商保险立法的重要问题之一的责任保险,呈现强化并强制化的立法趋势。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越来越倾向于海上旅客运输伤亡的索赔方既可以直接向事故船的船东索赔,也可以向责任保险人索赔。日本政府已经立法给予国内海上旅客这种权利,及日本国内海上旅客可以选择向事故船的船主或责任人索赔。而且,《华沙公约》有关航空旅客运输的部分也作出了修改,这些修改给予了旅客所有的前述权利,目前在海上保险中建立第三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问题已逐渐提上日程,该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强制保险使海上事故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可以选择向事故船舶的船东或者责任保险人索赔。

四、我国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的制度建构

航运业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对海上旅客运输进行强制保险时要注意到航运业、海上保险

业和旅客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考虑到航运业的国际化需求,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进海上旅客运输强制保险,应该解决以下问题。

(一)保险条件和形式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尚不能承受《雅典公约》所规定的责任限额(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制定合理的国内立法成为建立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最佳选择。目前,交通部正在起草《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草案》),拟针对从事沿海旅客运输和沿海液货危险品运输的船舶引入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根据《管理规则草案》第6条的规定,没有进行强制责任保险或取得财务保证的船舶将没有资格从事沿海旅客运输。然而此草案针对的仅是沿海旅客和液货危险品运输,对于国际线路运输并无效力。

应选择在我国《海商法》中补充强制保险制度的内容, 要求相应的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的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必须进行责任保险或取得相应的财务保证。 可以采纳《雅典公约》议定书的相应规定, 对于已有效实施保险或取得财务证明的承运人, 由我国港务监督机关签发或核发《雅典公约》第四条拟规定的“证书”。对国有船舶, 如果没有进行保险或取得财务担保, 则应备有一份我国港务监督机关签发的证书, 声明该船为国有, 并在相关条款规定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二)投保主体

因为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可能会是巨额的,风险极大的,影响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有观点认为应当对保险人的资格加以限定,明确投保的主体。可以仿效《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做法,立法要求承运人投保强制责任险,具体的保险人则由那些具有实力的保险人或保赔协会担任。

在海上航运实践中,经营者与船舶的所有者两者的身份一般是分开的,船舶所有人将船舶以期租或光租方式交给承租人来经营,光船承租人可以将光租的船舶再进行转租,承租人与乘客形成运输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成为承运人。承运人在整个过程中不是一个稳定的连接。如果将强制保险的投保人规定为承运人,就无法达到强制的效果。在与油污有关的国际公约中,都把船船所有人规定为强制保险的投保人。相对于承租人来说,所有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且一般情况下都具有更强的财务实力,当船舶所有人违反规定,没有投保强制险时,法律或行政法规可更好地采取惩罚的措施。

(三)合理限额问题

合理的限额,关系到保险人、投保人和旅客三者之间利益平衡问题。我们采纳海上旅客运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立足点应以我国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为基础,海商法的法律移植要以是否有利于我国海事法制目标的实现,以及能否确保我国海事法律体系内部的逻辑自洽性为前提,不能仅仅以同国际接轨为目标,应该坚持本土化原则。责任限额制定,要从对受害方的救济程度、航运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

依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的规定,财务保证的数额或保险金额应依照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额确定。秉承这一理论,在确定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强制责任保险的财务担保的数额或保险金额时,也应按照海上旅客运输中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办理,即46,666个计算单位乘以该船舶的证书所注明的载客定额11。承运人投保的金额能否超过这一数额,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该制定合理的限额。责任限额是保障保险人得利益的工具。许多国家都规定即使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丧失了责任限额,保险人还可以继续享受限额,所以制定合理的限额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结合我国旅客运输实际,对承运人应当施加更为严格的责任,对于因航运事故和船舶自身缺陷所导致的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对于其他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则改变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而提高承运人对航运安全的注意,保证旅客运输的安全性,并给予受害人更为妥善、积极的保护。

运输合同 篇9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和平,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项目水泥稳定碎石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运输任务

1、由乙方负责项目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场内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量计算。

2、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二 进场开工时间 :以甲方下发(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 运输车辆

1、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辆(保证场内运输正常)

2、 车辆型号:吨/车左右。

四 结算方式

1、单价为: 元/吨(运输距离搅拌站至甲方施工工地),每次装车不低于25吨/车。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成品料出库单与甲方统一结算(必须由施工方主管签字)。甲方不和车主单独结算。

2、乙方运输车辆在履行该合同时所产生的燃油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车辆故障未满三十分钟不算违约,超过三十分钟按每小时100元扣除,乙方在不耽误甲方工期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另外调配车辆补充。

4、结算方式: 。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可进行调度与指挥,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2、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防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铁序的,每查处一次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由甲方从乙方的结算运费用中扣除;

3、乙方运输车辆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支付,未结算的运输费用将不在结算支付。

4、运输车辆接料时,须服从操作员指挥,并根据生产量适当增减车辆。并保证在限定时间内到达工地。以工地主管签字及磅单为准。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度车辆,所有车辆须证照、保险齐全,车况良好。因车辆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准时出料施工,影响甲方生产,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发生行车事故(装卸料及运输途中)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成品料运输中出现丢失、撒漏等,由乙方负责(如丢失壹车,应由乙方负责交罚款贰万元整)。载料运输中须用苫布全面覆盖,否则予以清退。

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七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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