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安服务合同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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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安服务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保安服务合同集合5篇
保安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2

聘请单位(甲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x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

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

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已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中山医一院、省人民医院和经市法院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人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7、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9、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从x年×月×日至x年×月×日共×月。

2、费用: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万×仟×佰×拾元(¥x元)全月×人,服务费合计x×元。

3、住宿:由乙方解决。

4、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12小时;

休息日(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

5、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x×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号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1)支票。(2)现金。(3)汇款。

开户银行:

账号: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终止时合同视作违约处理,由违约方支付三个月的保安总费用给对方作违约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提请区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保安服务合同 篇3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条:乙方所派遣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名。

第四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服务地点在: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第六条:保安员实行六小时工作制(不含节假日),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月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第七条: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的规定,确保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不得随意延迟时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应保证保安员带薪年休假。如果由于甲方聘请保安员人数不足确实需要补人(替班),甲方应另付应补人数的费用。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人每月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人员工资等每人每月元,服务费元。

第九条:保安服务费实行预付制。支付日期。

第十条:节假日和加班时工资的支付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月底结算,甲方于次月五日前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员的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费每人元,人合计元(大写:人民币)每年首次支付服务费时付清当年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其经济赔偿不在本条第一款保险赔付范围内。

第十二条:甲方服务地点在五环以外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补助费每人每月元,每月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十四条: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要求赔偿。乙方保安员是否失职,由甲乙双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保安员的食宿。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食宿的,应支付每人每月食宿元,人合计每月元(大写:人民币)。

第十六条: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

第二十条: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按照规定提供保安人员必备的执勤装备。

第二十一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保安员。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一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所聘用保安员总数人一个月的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如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则本合同自动续延一年。

七、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双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十七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和加班加时工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八条: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____市(包括____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XX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XX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XX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____市(包括____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XX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XX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XX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XX-XX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XX--XX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XX---XX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XX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XX--XX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XX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XX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XX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XX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XX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XX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XX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XX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XX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XX-XX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

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XX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XX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XX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XX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XX-XX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XX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XX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XX-XX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XX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XX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XX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XX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XX-XX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XX-XX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XX-XX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

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XX公司可有偿接纳

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XX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XX-XX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XX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XX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XX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XX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XX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XX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XX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XX公司可由出资人外

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XX-XX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XX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XX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电话:

联系人:

乙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坝县

电话:

联系人:(法人)

为保障甲方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保安工作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派驻的保安人员由乙方负责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安排上岗,且要求政治合格、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过硬,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执行安保等安全防范职责。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共同进行管理,保安员必须服从学校领导,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

第二条:保安人员及保安费用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按时间要求向甲方派驻保安员名,甲方按财政拨付的安保专项资金每人每月¥元(大写:)的服务标准划拨给乙方,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工资。

(二)划拨保安服务费时间:根据财政划拨时间支付,财政划拨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财政未划拨,乙方应自行垫付安保服务费,也可以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第三条保安人员执勤范围

执勤地点:学校

执勤范围:学校门卫、校园及周边200米内

四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一)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配合乙方共同搞好保安工作。

(二)甲方使用保安人员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和处理解决因保安工作中出现的所有问题。

(三)甲方在合同期间,根据保安工作的实际需求,应给予保安人员必备的保安值班室。

(四)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合法的管理要求,并严格进行管理,若发现保安人员不能够尽职尽责,甲方可以随时要求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尽职尽责,甲方可以终止保安服务合同。

(五)若出现多个学校反映保安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安保职责,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六)甲方不得强制或指令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因此而产生的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因甲方的违规指派工作而使保安员以及乙方权益受损,亦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派驻甲方保安负责对校园安全进行管理,对校园安全、违纪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协助甲方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若甲方设施设备、物资等被盗,设备设施被外界破坏,乙方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或者修缮责任。

(三)乙方应按照要求配齐、配足安保器械、安保服装、工作牌工作证等相关安保用品。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安保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体教师、学生、其他工作人员。培训的次数及内容,由甲方根据教育部门的文件确定。

(五)乙方制定服务方案并报甲方同意,若甲方需要增加或调整服务内容,可以要求乙方修改服务方案,在服务方案确定后,乙方应按照服务方案严格履行保安服务义务。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若需要调整服务方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调整。

(六)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缴纳社保。保安人员与乙方因社保问题产生纠纷,与甲方无关。

(七)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伤害或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将安排到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聘用合同、有无犯罪前科等相关材料提供给甲方。

(九)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安排,接受甲方指派的一些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六条共同责任

合同期间在执勤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甲、乙双方负责人都应主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和解决,不能推诿或不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或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根据实际接受保安服务的天数支付给乙方实际保安服务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或造成合同终止,乙方也不能随意撤离岗位,乙方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按月保安服务费的200%补偿甲方。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平坝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乙双方对合同制订附件及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附在本合同之后。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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