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的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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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点的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试点的方案8篇

试点的方案1

县地税局稳步推进 “两评一树”试点活动,采取六项措施促使评树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宣传公开。

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利用内外部网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两评一树”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是监督渠道公开。

紧紧围绕评工作、评作风的内容,通过局长服务日、发放调查问卷、印制监督卡、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三是承诺公开。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别县局班子、基层站所、机关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德、能、勤、绩、廉以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标准和岗位风险等不同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公开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述职述德述廉公开。

由班子成员、中心所长、科室长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开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德述廉,接受干部职工面对面的质询。

五是群众评议公开。

按照工作评价和作风评价,设计县局班子、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四种评议票样,根据述职述德述廉情况,分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六是整改措施公开。

结合自查自评、调查问卷、监督卡、民主评议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结果,认真梳理分类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全过程的公示化运行。

试点的方案2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的方案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指出,要“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了尽快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共同实施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江苏省积极启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试点项目,并已通过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评审、同意备案。

经镇江市教育局推荐、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被确定为“江苏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并与清华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举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同时,我校被镇江市教育局确认为热点高中“自主招生学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遵循“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中小学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拔尖创新人才。

(二)遵循“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坚持评价方法多元化和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班计划

3个班,120人左右。

三、推荐与报名

(一)报名条件

20xx年入学,具有阳丹市学籍的初中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化成绩优秀,在开拓创新方面有特长;身体健康。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省丹中第三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选拔报名表》,表格请从省丹中网站下载。

2.学校推荐:由所在学校依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初审,按分配参加考试的人数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名单由所在校公示不少于三日。

3.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带“选拔报名表”、“学校报名汇总表”、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参选资格证。

4.报名、考核费用:150元/生

四、考核办法

(一)笔试

7:30—9:30 数学(160分)

10:00—11:30 理综(100分,含物理、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13:30—15:30 语文(120分)

16:00—17:40 文综(120分,含英语、政治、历史、地理、艺术等方面的内容)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按分配指标数1:1的比例,划定各校的面试分数线,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分相同,以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之和排序;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之和相同,以数学成绩排序;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城区初中名额分配到校,在各校分配指标数范围内确定面试对象。农村初中在分配指标总数内确定面试对象20人(生源数200人以上的,每校最多不超过2名,生源数200人以内的,每校最多不超过1名)。

3.具有阳丹市户口的.考生,在各校分配指标数范围内确定面试对象;非阳丹市户口、笔试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的考生,不占用本校的分配指标。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五、培养对象确认

在笔试成绩和面试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确认培养对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日期:6月25日—6月28日(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

2.资格审查:6月29日(各初中学校派专人到丹中办理相关手续,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版汇总表)

3.考核日期:

7月1日 笔试;

7月3日 确定面试名单;

7月5日 面试;

7月8日 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试点的方案4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1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两份文件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其它考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xx年3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

五、成绩核定

1、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满分1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90分),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评审考核满分100分;

4、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科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5、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说明:文件筐又叫公文处理测验。模拟现实工作情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文件和材料,要求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处事风格等。

试点的方案5

近日,西安下发了《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西安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将降至30%以下

根据《方案》要求,到20xx年底,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将充分体现。我市将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新的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卫生总费用增幅与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医疗总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群众就医体验切实改善,全市范围内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城市公立医院运营规范高效,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经营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体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医疗服务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间,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优化城市医疗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城市公立医院。编制《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xx—20xx)》和《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布局和功能定位,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向中医、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十三五”期间,除已审批同意立项及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

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推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预约转诊数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多种形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高端服务、临终关怀等紧缺服务。

严控医疗费用,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

公立医院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促进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年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防止医院高能耗运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诸如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由公安、财政、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积极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警务室,统一外观标示,配备专职民警和必要的警用装备,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综合采取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收受回扣等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到20xx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拨付,即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由财政补助,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由各高校补助,企业医院由举办企业补助。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方案》要求,总体上要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严格执行省级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药品(耗材)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异动,积极探索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阳光采购配送管理机制。严禁垄断经营和网下采购配送药品医用耗材,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诚信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机制。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建立复合型付费方式,建立按病种付费、按次均费用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20xx年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管理病种不少于100个,单病种结算比例达到50%以上。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诊疗、检查、检验、处方等服务行为,监控重点药品,遏制药品浪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间的差距,力争到20xx年缩小到10个百分点以内。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保障绩效,进一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试点的方案6

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就20xx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xx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项目实施

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

(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

(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

(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

(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

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

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8、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合同制。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规范业主与施工方权利义务。

9、技术标准: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纵坡坡度不大于12%。会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每处宽度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20米。

10、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路基须平整、密实、稳定,碾压后无车辙,路线平纵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挡土墙符合要求。

(2)路面工程:5%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3.5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小于18厘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排水设施:浆砌边沟泄水断面尺寸(不含路面厚度)不小于40厘米×40厘米(宽×高),且须m15砂浆趟底,外壁整齐高于路面5厘米且须抹面。涵洞设置须满足排水要求,保证排水通畅。

(4)原有路线因地形地质限制、需深挖高填或拆迁较多才能满足4.5米宽度要求的,或原有路基情况较好,不设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可满足需求的,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交通部门现场调查,书面批准并提出实施方案。方可实施建设。

(5)未设置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的路段,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得小于22厘米。

1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同时设置各种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减少安全隐患。

xx通村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含上级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乡40万元/公里,项目不足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解决。

13、通村通畅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路基工程必须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路面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经乡初验合格,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通村通畅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由通村通畅工程验收组进行交工验收。

14、验收合格的通村通畅工程,交由项目所属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

三、项目安排

xx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在乡政府积极争取下,县下达我乡10.2公里。由于今年项目要求高,建设难度大,各村在任务下达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

试点的方案7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国土资发〔20xx〕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蕲春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别山革命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村、镇土地资源,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

挂钩项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各乡镇增减挂钩任务见附表)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底——8月上旬)

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9月初)

1、拆旧区调查

拆旧区主要包括: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9月底)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9月底—10月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年度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20xx年5月底)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

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初月—20xx年7月底)

“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三是工程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试点的方案8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充分发挥药师保护患者用药权益的作用,更好地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准入标准、配备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岗位职责以及临床药师工作的评价体系,促进临床药师制的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临床药师的'准入标准与配备标准。

试点医院根据临床药师任职专业技术基本要求(附件1)选配临床药师,并根据床位数和医疗服务量确定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

(二)临床药师根据工作职责(附件2)开展工作,工作中注意探讨总结积极有效的工作模式。

三、试点安排

(一)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二)启动阶段:20xx年10月-12月。召开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会议,布置试点工作,对试点医院临床药师进行集中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试点医院按要求进行试点。期间,卫生部医政司将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医院进行中期评估、专项检查和督导工作,实施阶段未期组织专家组对经过自评的试点医院,进行复评(附件3)。

(四)总结阶段:20xx年1月~2月。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讨论完善临床药师制的相关工作制度,起早有关规范化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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