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急预案(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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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应急预案(汇编15篇)

社区应急预案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园林办事处的要求,规范和强化社区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本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正义社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郭桂锋

副主任:郭家斌

成员:王欢、陈勇、李抗、谢维子、赵小雪、蓝兰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四、预测与预警

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本地区内可能会造成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社区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绘制地区安全工作网格化责任区示意图。以每个片区做为一个安全责任区,分化多个安全责任区,每个管片主任为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并将驻街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与安全隐患单位、机关单位、餐饮娱乐单位、医疗救护机构、派出所单位在示意图上做标记,使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目了然。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某一个专题,如防火工作、危险源排查工作等进行工作调度;二是社区安全员不定期就街道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未来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

3、健全完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区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二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三是驻街生产经营单位一览表、重点单位情况表;四是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改、复查、上报的记录;五是与辖区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六是地区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各种安全宣传工作的`活动记录。

4、建立地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机制

预防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排除安全生产隐患,首先要以日常检查为主。社区建立以地区安全责任区为单位的自查、互查和抽查的工作机制。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社区还要定期组织各个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进行互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某个责任区的单位进行抽查。

5、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是一项重点的工作。社区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

6、制定信息上报制度

社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社区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社区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区应急委并通报区安全产生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

五、处置与响应

1、地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社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一般性、较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区应急办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过电话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地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社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在接到上级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上级报告。

4、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社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六、责任与奖惩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社区应急预案2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社区应急预案3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和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及驻社区单位成员组成。

社区应急预案4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的`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如果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该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中。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社区应急预案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 防范和处置火灾事故,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 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大家分享了社区消防的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 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罗晓琴 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曹志军 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 员:刘志刚 韩 伟 王瑞波 彭传华 徐 晓 王 雪 叶玉荣 刘自勇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彭传华 刘志刚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韩 伟 徐 晓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叶玉荣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

组长:王 雪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曹志军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x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xxx,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⒉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⒉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⒊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⒋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⒌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街道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社区应急预案6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事件,维护社区稳定和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架斗殴、群体性上访、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事件制止于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小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三)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况;

(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五)突发火灾危害社区安全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等若干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处理各类突发重大事件。

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应急预案的拟制和修订;

2、组织风险分析、隐患排查,制订各项预防措施;

3、负责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组织先期处置,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妥善撤离、安置受灾居民;

6、组织开展社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7、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力量

社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有个,共人,具体为:社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社区应急支援小分队(人)、社区医疗服务队(人)、志愿者队伍(人)等

(三)应急保障设施设备

1.应急物资器材: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两类

2.避难场所: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控

1.技术监控

依托社区监控预警系统、居民信箱、互联网等,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获取突发重大事件的有关信息。社区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值班纪录及接听值班电话,并随时关注短信提示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布的突发重大事件预警信息。

2.人员监控

依靠义务巡逻队、居民防队、企业保安以及卫生监督员、治安信息员等组成的社区监控队伍获取事件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要求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将事件的基本情况向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报告镇(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视情况直接告知个人和单位。社区在接到情况报告后,根据情况迅速通报辖区有关单位,及时弄清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立即将信息报送到杜街办事处。

2.信息报送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3.信息报送方式

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到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用电话将事件(事故)的基本情况报告社区办事处,详细情况书面补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在社区办事处统一部署下,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与辖区内其它各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好风险分析、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重大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及时上报社区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预警分析报告。

社区信息员、居民防队等在监控到情况后要当天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监控)信息员例会,总结分析上月社区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意见。

3.依托镇(或县)通信设施资源,利用电视、广播等系统,按规定和权限及时、准确地发放防灾警报信号。对台风暴雨、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地预警信息可用广播或人工进行播报、传递。

六、应急响应

(一)防台防洪应急行动方案

1.台风(洪水、或地质灾害等:下同)消息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轮流昼夜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暴雨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广播、电话、小组长挨家挨户宣传告知等方式将台风、降雨信息及时告诉各企业和居民。

三是对社区内存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目标、对象组织安全检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台风警报阶段

一是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发展情况,做好防台防汛信息的快速传递、发布。

二是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在建民房等对象组织安全检查。

三是准备好防台防汛的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质器材设备。做好受灾区域人员物质安全转移和抢险的各项准备。

四是检查撤离线路、安置地点、报警设施(设备)、抢险工具(物质)的落实情况,对抢险用的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一是应急领导小组进岗,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掌握台风、水情、雨情信息,迅速进行收录和上通下达。密切保持与各级防汛机构、各抢险队伍的联络。

三是加强对重点防台(洪)目标对象的再检查、再落实。

四是快速处理重大险情,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

五是迅速将抢险物质和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做好撤离安置和转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重建、恢复生产。

二是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安定群众情绪,动员群众互助,安置重灾户,开展救灾工作。

三是做好灾情统计和报灾检查和灾后检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火灾事故应急行动方案

1.预警预防

一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住房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通过宣传栏或发放火场逃生手册等方式对居民进行自救知识教育,在发生火灾时正确地应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二是在清明节等特殊节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居民进行森林放火宣传,劝导居民采用其它方式祭祖,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2.应急行动

当发生火灾后应急领导小组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的救援、灾情报告和灾民安置工作。

一是报警(预警)

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应采取的措施:1、视情拨打119电话报告火灾地点、起火原因、火情等;2、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3、进行救火行动、组织号召人员疏散。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1、报告杜街办事处;2、利用广播告知火灾事故;3、组织人员进行救援;4、通知医疗服务队赶赴现场。

二是救援

首先迅速发放相关消防救生设施、装备;组织维护现场秩序;视情况做好119、120等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其次保持与各有关单位和各应急处置队伍的联系,掌握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安抚伤员,做好思想工作。

最后做好现场救援、财产转移、群众疏散工作

(三)群体x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包括: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聚集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众性行为。)

1.预警预防

一是预防措施。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行成完善的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x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二是预警信息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x事件苗头的,发现人应及时向社区及辖区内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三是预警行动

收到预警信息后社区居委会应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立即报告街道,并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应急处置

出现突发群体x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不能解决的立即请示上级领导部门),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异地聚集地,社区应立即劝阻本辖区内的居民不要参与,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挥协调人员负责归纳、综合情况,及时上呈下达。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辅助指挥工作;协助领导统一组织,调动各应急小分队。

二是现场指挥人员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小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

三是情报信息人员负责收集、掌握群体x事件涉及的.各方面情况信息,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为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必要时联系交管部门及时疏导交通,防止交通阻塞。

五是事态严重时需紧急组织现场警戒人员或联系相关部门在现场设定警戒区域,对闹事群众、围观群众和后续闹事参与人员进行阻挡隔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善后工作

由社区应急小组负责,其它居民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行动方案

1.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人员分工,由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2.由副组长带领成员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联系社区卫生室和其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治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及时向居民提供正确的信息,防止出现混乱局面,以保障各项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情况的发展,听取上级的指示。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事故灾难处置接近尾声时,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居民、组长等人员深入现场和居民家中,了解听取一线群众情况反映,收集汇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相关治安等信息并上报街道,进行调解和安抚,协助进行善后赔偿,适时发动社会捐助,及时通报灾后信息,减轻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响,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的及时恢复。

(二)调查评估

每次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后,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组织事件参与单位负责人座谈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对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协调、指挥和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和本预案中对应的应急行动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社区宣传窗、组长等载体,将灾情信息或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地通报社区居民及辖区学校、商店等有关单位。如涉及内部掌握信息的发布,须通过街道的审核把关。

(四)责任和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报上级机关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行为的,报上级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及公共信息交流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做好居民的应急宣教和告知工作。通过社区公告栏、组长等载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抢险、避险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抢险、避险、自救能力。灾情、灾况等公众信息,经街道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二)培训与演练

社区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应急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制定社区应急培训演练计划。每年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对社区工作人员等应急力量进行授课培训。根据气象情况和灾害发生特点,由社区牵头,定时(灾前)组织责任单位进行各行动方案的模拟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社区综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

九、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密切注视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

(二)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各行其是,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忌简单粗暴、感情用事,尤其在涉及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众性闹事中,在大量群众聚集、情绪冲动的现场,除对少数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外,一般不宜当场抓人,而应注意获取违法犯罪分子活动证据,待事态平息后,再依法严惩。

社区重大事件应急预案责任编辑:杨雪

社区应急预案7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与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与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社区安全消防的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与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与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与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与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与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与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

社区应急预案8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社区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社区应急预案10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管理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职责制,按照班子成员日督查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督查,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响应,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职责落实、保障到位、处置及时、信息通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组织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隐患排查组。由执法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排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做好情景搜集和隐患处置工作,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以及对受损情景的统计评估。

(四)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采购、调配值班、值勤所需雨具和其他所需应急用品。

四、工作重点

各执法大队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检查加固。对辖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设置情景进行排查,异常是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情景,做好实时监控。发现险情,要及时通知业主予以拆除或加固,同时做好周边的隔离防范工作;不能及时拆除或加固的,应设置警示告知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防范。

2.条幅、拱门等软体广告的清理。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理、拆除;对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仍未自行清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大楼、各大队办公楼的门窗、用电等情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要坚决服从安排调度,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过后,督促受灾单位、个人对受损设施进行维护、清理,及时检查、评估受灾情景,并书面上报局防台防汛办。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要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量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坚持联络畅通。要加强城管执法平台受理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处置交办事项。

(二)应急准备制度。要提前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并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要落实专人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报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要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室、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做到保障到位。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四)应急处置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沉着应对。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迅速落实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

(五)灾后评估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对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进行汇总,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情景对照检查,从而对完成防汛防台工作情景作全面、科学地评估和总结。

社区应急预案1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xx街道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同时开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xx公墓附近区域以及社区4、5组公益性公墓等祭祀公共场所及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负责社区清明节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社区主任xxx任副组长,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他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 人员、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保洁清运员等,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社区治保主任xxx任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二)交通维护组。组长社区主任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公墓沿线正常交通秩序。

(三)消防安全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组长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群众绿色祭扫,尽量采取网上祭拜,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感染危险,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卫生救助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协助xx医院对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

(六)治安维护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检查站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立即通知驻点卫生院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五)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街道办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祀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祀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2.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加强与街道办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4.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社区应急预案12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第一组长、社区站长担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社区以党员志愿者成立防汛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城管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防汛任务。

二、应急预案

1、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防汛安全工作

3、工作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应急物资准备齐全。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社区居干和社区各支部书记

XX中区社区

  20xx年6月2日

社区应急预案13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成员、各居民组小组长、巡逻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居民小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组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综治专干和队长为负责人,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以巡逻队伍成员为主,成立社区应急救防队,由社区主任任队长,社区医疗服务站医生、各居民小组长、民兵为队员。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洪水灾害来临之前,社区广播应不间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各单位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向责任区的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组织应急分队全社区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三、装备保障

社区为各应急分队配备电棒20把,电筒20个,口哨20个,绳子50米,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由负责联系社区卫生室;并确定军区房管处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主任负责。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社区应急预案14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社区应急预案15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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