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招生方案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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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招生方案汇总6篇

招生方案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xx]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可参考《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不少于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面谈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学校,应当组织全部报名学生面谈。各校须将入围面谈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校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

㈥自主面谈录取

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确定录取本校市区招生计划75%的名单。面谈必须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集体评价的方式,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各民办初中要在规定时段内,对入围面谈学生进行面谈(自动放弃的除外)。面谈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谈结果。同时参加2至3所学校面谈,又同时被2至3所学校提出录取意向的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录取。确认录取的手续是: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上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同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确定录取意向的学校;各民办初中以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作为最后录取凭证,并将面谈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面谈未录满的学校,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放到下一阶段,通过摇号录取。各校的市区外招生计划必须用于招收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过面谈确定,并将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㈦公开摇号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确定民办初中各校市区招生计划25%的录取名单。摇号对象是入围面谈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摇号顺序由相关民办初中抽签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一名学生同时参加2至3所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以先摇中的学校为准,其资格在之后的其他学校摇号名单中自动删除。市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摇号软件开发单位和民办初中全程参加摇号,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行风评议员、家长和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的过程和结果由市公证处公证。

㈧公布录取名单

各民办初中须将所有新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㈨公办学校兜底

民办初中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照政府划分的学区服务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向公办初中直接分派学位。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招生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学生报名——公示入围面谈名单——面谈——上报面谈预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批面谈录取名单——公布摇号名单——摇号——公布摇号录取名单”的程序,认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如在规定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㈡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理性选择报读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做到诚信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时通过学校公告栏等场所,以及本校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公布入围面谈学生名单、面谈预录学生名单、摇号学生名单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㈢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涉嫌违纪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依纪查处。

招生方案 篇2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坚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学校特色、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的原则,为适应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分层教育、个性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40人

二、推荐条件

兴长县20xx届初中应届优秀学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优秀,学习和创新能力强;

2、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初中九年级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一等奖或初中阶段获得兴长中学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三等奖)可直接参加选拔考试,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三、选拔录取程序

(一)学校推荐: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初中学校根据初中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选拔、公示、推荐(各校推荐名额的分配说明及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获得校荐资格学生填写“浙江省兴长中学20xx级创新实验班招生推荐表”(“附件二”),由初中学校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将各校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三”,学校加盖公章)、学生推荐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于

3月17日前交兴长中学教务处2。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各初中学校所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xx年3 月19日前公布获得参加选拔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2日。

2、考试科目与分值:数学(150分,时间120分钟)、科学(150分,时间120分钟)、中英文阅读写作(120分,120分钟)。

(四)录取:

我校将按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0人,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xx年3月24日在兴长中学校园网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初中学校寄发兴长中学20xx年创新实验班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推荐依据

总成绩=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40%+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60%

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一并推荐!

(二)选拔考试加分政策:

1、加分资格:

(1)初中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市级两项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两项一等奖)。

(2)初中八年级、九年级获得我校认可的数学、科学、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含二等奖)。

2、加分说明:

(1)市级一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8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2)以上获奖可累计加分,但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取最高奖计分,总的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三)考试优秀者优惠政策:

凡20xx年中考被兴长中学录取,本次兴长中学创新实验班选拔考试成绩优秀但未达到创新实验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兴长中学20xx级实验班选拔加分优惠。具体加分为:创新实验班招生考试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兴长县雉城镇金陵北路208号

邮编:313100

联系人:z老师 电话:(0572) 6228570 615159(教育网)

传真:****

邮箱:****

网址:****

六、本方案由兴长中学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xx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xx年7月3日前。

招生方案 篇4

一、报到时间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请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者,须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逾期贰周不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xx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xx]10号文件)的高校学科专业分类,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现正处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准之中,以最终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层次:①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学、会计学等2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420元/每生每年。

(2)专科层次:①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文秘(涉外文秘)等4个专业,学费均为3200元/每生每年;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电子商务等11个专业,学费均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6个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每生每年;④会计(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均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费收费标准:代收费合计为1190元/每生,具体明细如下:

(1)书籍课本费10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军训服装费65元(一次性收取);(3)体检费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录取费40元(按省教育厅规定一次性代收)。

说明:

1、新生报到时应缴学杂费为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之和(如:本科层次财政学专业拟住公寓制宿舍应缴学杂费合计为3400+1200+1190=5790元)。学生可通过学院学生收费查询系统查询应缴学杂费额,查询方法见上面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

2、为了保证学生学杂费携带安全并解决新生报到时排队缴费耽搁时间等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新生学杂费采用银行批扣的方式进行收缴,新生报到时,学院一律不再收取现金。为了确保银行批扣成功,请各位新生务必于9月2日前在当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将你所应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我院免费为您办理的储蓄龙卡上(储蓄龙卡见录取通知书快递包内,如无储蓄龙卡请见通知书快递包内无卡原因说明。具体使用请详见建行全国龙卡(储蓄卡)使用须知),并请取得和保管好银行回单联,以便备查。学生报到注册后对银行批扣持有异议或有差错的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咨询、查证并纠正。如学生未将学杂费及时存入或未足额存入学院发的储蓄龙卡上,将导致银行代扣学杂费不成功,出现此情况,学生可在报到时用各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到学校缴费点刷POS机缴费。

3、请学生妥善保管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储蓄龙卡,此储蓄龙卡账号为学生在读书期间各学年度学杂费缴纳时银行批扣和学院通过银行代发给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和补助金的唯一账号。学生可以将生活费等存入此储蓄龙卡保管,此储蓄龙卡可以在学院内设立的建设银行24小时自动柜员机上进行取现和转账。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质档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须转组织关系;每位同学各备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张,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四、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应在入学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填写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到所在地在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4)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5)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五、来校时所带皮箱,请按我院统一规格购置,以便于摆放整齐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长) * 45cm (宽) * 35cm (高)

六、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为便于统一管理,新生床上用品可到校后在学院集中报到处统一购买。新生床上用品标准配置:4斤重盖棉絮(一级棉)一床、4斤重垫棉絮(一级被)一床、被套一个、床单一条、枕套枕芯一套、蚊帐一床、凉席一床、珊瑚绒毛毯一条,合计价格人民币285元整。

七、为便于利用手机信息进行学生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学生日常活动有关信息),我们将与有关手机服务公司协商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承担此项服务工作,具体确定为哪一家服务商请于9月1日-9月4日之间咨询,电话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报到简易流程:系部报到(到学院报到点所属系辅导员处领取学费银行批扣财务收据、安排寝室等)——→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一卡通(餐卡)——→学生处(领取军训服、使用现金成套购买床上用品)。

九、我院位于长沙市河西望城坡(枫林二路139号),报到期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火车站、汽车西站和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车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车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东塘广场乘314路、在汽车南站乘17路到汽车西站后乘坐往东方向的公共汽车两站即到湖南财专站下车。切记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将钱物交给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招生方案 篇6

根据《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关于印发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招生年龄与计划:

为20xx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xx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xx年秋季招收6个班(本部5个,八甲校区1个),计240名(本部200名,八甲校区40名)适龄儿童。

三、:户籍

1.户籍在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常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在开发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符合照顾对象的并于6月25-27日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基础教育处(招生办)报名。

五、报名、注册时间:

(1)7月3—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的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8日-9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居民子女持上述6个证件另带户口本、家长身份证、适龄儿童免疫证来校报名。

七、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下一批招生程序,额满为止。

1.施教区是指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

2.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户口迁入的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较长的适龄儿童,未录取的由文教体局统筹安排。

3.第一批招生未满时,启动第二批招生工作,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时,按照第二批招生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适龄儿童将就读八甲校区。

4.第三批为本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就读学校为八甲校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报名超过计划数,将根据新居民参加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八、报名地点与招生:城沙一小,

九、其它注意事项:

缓入学儿童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写清楚适龄儿童迟入学原因,并持有区文教体局基础教育处证明,方可入学。

  城沙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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