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方案公司3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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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公司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方案公司3篇【精】

方案公司 篇1

一、考核宗旨

1、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2、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二、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三、考核限制

l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四、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分未予撤销者;

(4)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5)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6)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

(7)旷工1日者:扣2分;

(8)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五、奖励实施

注:考聩奖垒发出i分比系m固定年终奖垒的为基准。

倒: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4%);得L

等79分,则发出奖垒为:固定年终奖垒(固定年终奖垒x4%)

1、考缋特等者,优先子m升迁职位度职务

2、孝绩奖台、罚台连同年终奖台发出。

六、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几经总经理室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七、申诉,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反对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方案公司 篇2

一、本所在公司股权收购中可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

(一)协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就清产核资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二)协助制订全面的收购方案,包括:

1、确定基准日;

2、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被收购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

3、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股权转让方式收购企业的法律风险;

4、协助设计被收购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

5、协助设计收购担保方案;

6、根据交易程序的要求,设计相应的合法性程序;

7、对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剥离方案出具法律意见;

8、对被收购企业在后续经营中的治理结构和与经营有重大关联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并设计方案;

9、对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实际接管之日发生的债权债务进行法律处理。

(三)关于企业职工身份置换、人员安置方面的法律服务

1、制作职工安置初步方案

根据职工的类别,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改制的法律政策规定,制作职工安置初步方案:

1.1起草职工置换身份经济补偿的总体方案:包括职工人数、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

1.2起草对离退休职工、相关抚恤对象的安置补偿方案;

1.3起草对另谋出路的一般职工、高管人员以及专职工会干部等非经营管理人员的安置补偿方案;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配合企业工会,了解在岗职工对本次收购工作的意向,制作相应备忘录。

3、对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和收购方案的决议的形成作见证。

4、完善细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方案;

5、对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作见证。

(四)关于资产方面的法律服务

1、资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1.1对土地、房屋的权属状况、用地性质、是否已经交清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瑕疵进行调查、审查;

1.2对无形资产的权属状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以及作价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1.3对长期投资的权属状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以及作价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1.4对其它资产(例如重大机器设备、存货和库存材料)的权属状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例如机器设备作抵押、出租或在海关监管期内)以及作价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2、债权的审查与追讨。

2.1对债权进行全面清查,制作清单:按债权年限、诉讼时效、追讨状况、债权人情况等对债权人进行分类,制作清单;

2.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对债权的清查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2.3发律师函追讨债权;

2.4通过诉讼或仲裁追讨债权。

3、债务的审查与处理。

3.1对债务进行清查,制作清单:按债务年限、诉讼时效、追讨状况、债权人情况进行分类,制作清单;

3.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对债务的清查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3.3对债务剥离事项与债权银行、其他债权人进行谈判、设计方案;

3.4对重大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和审查;

3.5对或有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和审查;

4、从法律角度审查资产状况和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5、审查非经营性资产并对其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关于确定重大合同责任和权利方面的法律服务。

1、审查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相应的履行情况,制作书面报告。

2、确定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过程中的可能遭到的索赔情况,制作书面报告。

3、确定重大合同项下已经为未来支付的费用,制作书面报告。

4、对于正在履行的合同承接、继续履行及相关债权债务承接,提出处理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参与合同谈判。

1、谈判前,协助作谈判策划,审定谈判最低条件以及对必要条款进行审查;

2、列席谈判,为后续法律服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制作谈判备忘录;

4、起草阶段性的意向书。

(七)协助贵司进行收购所需资金的融资工作。

1、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2、参与贵公司与融资银行进行的谈判;

3、审定融资协议;

4、协助设计、审定担保方案及协议。

(八)办理并购后公司的组建、设立工作

1、拟订新公司章程;

2、协助设计并购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协助召开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有关选举事宜;

4、拟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协助调查税费的支付情况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处罚,制作书面报告。

(十)起草并购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一)对有关合同作见证。

(十二)协助企业制作交接资产清单,并作见证。

(十三)对资产交接过程作见证,并制作交接备忘录。

(十四)协助办理产权交易相关手续。

(十五) 对收购行为所涉税务问题的处理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

(十六)有关权属证照变更登记法律服务。

1、股权变更登记的办理;

2、资产所有权人变更登记的办理;

3、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

4、相关部门的证照名称变更手续的办理;

5、相关证照移交过程的见证。

(十九)其他与企业改制并购有关的法律服务。

方案公司 篇3

一、业绩指标选择不合理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有些上市公司常常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不合理的指标进行考核,这样就违背了推行股权激励的初衷,股权激励成为了上市公司高管的造福工具。

例如:20xx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网宿科技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网宿科技公布的行权条件为:第一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0%;第二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第三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第四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

从网宿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

一是业绩指标的选择不合理。网宿科技于20xx年在创业板上市,由于资金超募,导致其净资产从上市前的14 272.12万元迅速上升到了70 842.78万元,由于净资产快速膨胀,而其20xx和20xx年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不大,导致其净资产收益率反而逐年下降,从上市前的25.98%下降到了20xx年的5.3%(见表1)。网宿科技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有意避开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重要的财务指标,只把净利润列入考核指标。

二是对业绩指标设置条件过低。网宿科技的四次行权条件分别为:相比20xx年,20xx- 20xx年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20%、40%、80%、100%,如果算复合增长率还不到20%。虽然年均20%的净利润增长率比GDP的增长速度要高,但是考虑到企业通常都有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效应,企业的实际收入增长率和GDP的增长率也不会差太多。因此,对于定义高成长创业板的网宿科技收入增长率不能超过社会的平均增长速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利润的增长速度显得不合理。

二、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

降低股权激励条件表现为业绩考核门槛远低于公司历年水平或其中任何一年的业绩水平。有些公司通过降低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方式实现,如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设定限制性股票三年解锁条件设置过低,再如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方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授予价为二级市场的50%。上市公司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这种低门槛的业绩考核,不仅不能起到激励作用,甚至还存在大股东借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可能。

例如:九阳股份为了适应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及外部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在20xx年2月决定以定向发行426万新股的方式对246名骨干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只要20xx-201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比上年上涨5%、6%、7%,被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股票。另外,除行权条件过低外,其行权价也很低。九阳股份以公告日(20xx年2月15)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5.18的50%确定,每股行权价为7.59元,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6.39元,这种定价方式与其他一些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相比,折扣力度也大了许多。

同时该行权价格的作价方法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的90%,也就是九阳股份股权激励股票行权价应不得低于13.67元。但是九阳股份却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作为行权价,显然是违规的。对于这些股票激励对象来说,最高仅7%的净利润增长率,预示着这些激励对象即使不付出很多甚至不作为也能稳拿激励股票,但这对于新高管和其他员工来说显得很不公平,同时也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因此在20xx年8月16号股权激励被紧急叫停。

三、缺乏激励对象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

如果激励对象因为自身违规而丧失激励资格,多数公司规定要依情况采取措施,以期权为例,常见条款是:违规后公司未授出的股票期权失效,未行权的部分不再行权,对于已行权的部分,按照授予价格回购。但是绝大多数公司没有明确激励对象违规收益追缴措施以及相应责任。此外,按照授予价格回购股份,有些情况下还会给激励对象带来“套利”机会,变惩为奖,适得其反。20xx年证券市场上汉王科技高管的限售股的精确减持就是一个典型。

例如:汉王科技20xx年3月3号成功登上中小板,发行价41.9元,开盘价78元。同年5月24号股价高达175元,相比发行价涨3倍,根据股票交易的规则,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这个时期也叫“窗口期”。此期间公司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违规。但是20xx年3月4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的股票集体解禁,3月18日20xx年报披露,而3月21日是实质意义上的首个解禁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利用报表披露的时间安排,精确减持150万股股票。

在高管减持股票后,汉王科技的坏消息接踵而至。先是20xx年4月19日公布汉王科技第一季度业绩亏损公告,紧接着是一季度报告亏损,20xx年5月17日计提跌价准备,7月30日报告半年度巨亏。虽然证监会在20xx年12月22日立案调查汉王科技,主要是汉王科技涉嫌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然而,由于缺乏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目前该案如何定论,还不得而知。

四、激励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

股权激励的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主要出现在一些即将上市的企业中。有些即将上市的公司为了避免上市后股权激励的高成本,在上市前1-2年就以极低的行权价格进行突击股权转让和增资的股权激励,这种低价与同期的另一次增资扩股价格存在巨大落差,再就是突击入股的人员选择上往往不够透明,使得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实质上在上市前已经被稀释。这种情形已经引起了发审委的重点关注。20xx年申请IPO被发审委否决的乐歌视讯就是典型。

例如:乐歌视讯20xx年在中小板IPO的申请被证监会、发审委驳回,主要原因是涉嫌上市前年前突击增资扩股以极低的价格完成。20xx年3月3日,乐歌视讯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34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聚才投资以现金认缴,增资价格为2.6103美元/股。仅仅在半月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53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寇光武、高原以现金方式各自认缴50%,增资价格为4.7987 美元/股。仅相差半个月时间,但聚才投资的入股价格仅为两自然人股东入股价格的54.4%。短时间内的两次增资扩股,为何价格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这不得不让人觉得蹊跷。乐歌视讯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聚才投资的28名自然人股东均为乐歌视讯的高管。显然,聚才投资是为完成股权激励而成立的法人单位。

虽然聚才投资名义上是乐歌视讯众高管成立的公司,但其股权结构显示,姜艺占有其57.36%的出资比例,为聚才投资的控股股东。而其余27名高管所占出资比例,除副总经理景晓辉占到5%,其余均低于或等于2.5%。同时,公司20xx年的第二次增资所引进的投资人寇光武和高原也可以看成是股权激励的对象,寇光武为上市公司烟台万华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原曾担任过上市公司外高桥的董事会秘书,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在北大EMBA28班同学。然而,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激励上市公司高管为股东创造更多财富,如果股权激励选择那些对企业发展基本没有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士,明显是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

五、等待期设置较短

统计发现,绝大多数公司的等待期都是激励办法规定的下限(1 年),只有个别公司的等待期是1.5 年。等待期过短不利于体现长期激励效应,甚至诱发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有悖于股权激励的初衷。根据普华永道20xx 年全球股权激励调查数据,在股票期权中,按照等待期长短划分,等待期长度为3-4 年的一次性授予和3-4 年的分次授予占比约为80%。显然,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设置的等待期相对较短

六、没有“意外之财”过滤机制

股票价格受到公司内在因素和市场整体因素的影响,而后者带来的股价上涨与激励对象的努力缺乏实质性联系,由此产生的收益一般被称为“意外之财”。如果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公司股价大幅度上涨,高管即使经营较差,仍然能够从股权激励的行权中获取丰厚的薪酬,如果对于高管的这种“意外之财”没有过滤机制,则股权激励机制发挥的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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