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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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根据《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丽防指发[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农家乐(民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防输入、防扩散、零感染”的工作总目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受控有序、责任到点”为指导思想,遵循“高度戒备、预防第一”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措施得当、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

三、主要工作

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乡镇(街道)一级牵头负责、村级组织实施、各经营业主具体落实、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市域疫情防控工作计划,与市、乡镇(街道)、村整体疫情防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预警。

(一)农家乐(民宿)业主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承诺,做好落实防疫措施。农家乐(民宿)业主对进入人员做好“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设置1米线),对入住的客人要求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守好小门。严格控制集聚性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餐,原则上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的75%,做好“公勺公筷”配备和使用工作,参与推行“光盘行动”“文明餐桌”,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传播文明新风尚。

(二)加强信息宣传。以多种形式(如横幅、告知书、上门宣传、微信视频等)告知各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疫情防控知识,做好防控措施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积极作用,深化监管引导。同时,强化舆情管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及时解答辖区内群众的相关误解,防止过度解读导致群众恐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红码”、“黄码”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龙人员时,及时转移至临时隔离点隔离,做好身份和相关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或防控办(0578-7213302),按指挥部规定处置。农家乐(民宿)要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人员转移后,做好相关场所消毒、清洁。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风险持续上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依法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提高街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和舆情炒作,现完善街头镇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极其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头等大事。全镇各工作片、办公室、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大仗。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对街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对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陈灵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袁海霞、丁道珍、周于稀、许雅静组成。

三、工作职责

强化守土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全面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疫情防控强大合力。按照“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防控措施”的要求,落实最严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下面将各工作片、办公室、镇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党政办:统筹协调各工作片、办公室、镇属各部门物资,做好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储备和统筹,做好集中隔离点、街头镇高速出口乘客下高速体温监测点等特殊点位工作人员后勤保障;

卫健办: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传达省市县关于防控工作精神,做好防控工作信息的汇总与报送;

纪委办:对各工作片、办公室、各行政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办:充分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当先锋,作表率;

宣传办: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卫生教育宣传,重点宣传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

统战办:加强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监管,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宗教场所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旅游办:落实辖区内民宿(农家乐)、宾馆的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景区的疫情防控管理;

食安办:配合市监所做好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与冷链食品管控,严控活禽交易;

民政办:做好辖区内养老院防疫摸排工作,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对重点地区返回的亲属通知其暂停探视;

工办:做好企业、建筑工地、商超的防控宣传,督促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地区、入境人员摸排与管控,全面做好涉企维稳工作;

农办:检查镇属畜禽养殖场,要求暂停活禽销售,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和每日消毒工作;

应急办、行政执法队:联合对镇区九小场所、流动摊点、疏导点进行集中整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政法办:加强新入格人员管控,特别是对返台途中通过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人员,做到有登记,有管理,可追溯;

各工作片:落实镇防控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排摸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与新入境人员,精准摸排,务必不漏一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跟踪动态,做好卫生健康宣教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与居家健康观察工作。若返乡人员有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镇防指办;密切关注村民舆情方向,及时向镇宣传办反应,全面做好维稳工作;

卫生院:做好有重点地区返回人员与新入境人员的随访工作,做好卫生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个人防护与病例的监测和上报工作;若重点人员身体有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和镇防指办联系;

市监所:严格对农贸市场的食品监督检查,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严格冷链食品管控,加强辖区内各小餐饮、药店等防疫工作管理;

派出所、交警队:做好防疫工作的警力保障。

四、防控措施

1、领导机构

街头镇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防控工作预案,落实人员负责本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疫情防控与报告规定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并及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人民政府和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谎报。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街头镇人民政府防控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认病例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上报。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和消毒工作,并开展人员接触史追溯工作。及时上交书面报告。发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立即同时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件发生的规模、程度等初步情况;

(三)事件涉及病例或疑似病例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民族、护照号码等身份情况;

(四)事件发生场所单位、活动组织单位、活动接待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情况;

(五)事件现场的封闭、保护等处理情况;

(六)对事件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断或认定情况;

(七)对事件的后续跟踪处理情况;

(八)事件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九)其他必要及相关内容。

五、监测救治。

全力做好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专业人员统筹配置。

六、舆论引导。

规范信息发布,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及谣言,大力普及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一旦发现疫情,按规定程序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坚决禁止瞒报、漏报、迟报疫情。

七、责任落实。

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预防开展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不坚决、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发生或蔓延的地方,要溯源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农村传播、蔓延,保障广大陈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陈溪老百姓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乡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各站所、行政村、企业、民宿、农家乐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陈溪乡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任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后勤组、信息统筹组、医疗救治组、市场整治组、交通管理组、宣传教育组、人员防控组、督导检查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我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我乡范围内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属地管理,责任到人。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在乡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同时也要加强对辖区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沟通联系。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陈溪乡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任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后勤、信息统筹、医疗救治、市场整治、交通管理、宣传教育、人员防控、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发生疫情后,会同相关单位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4.协调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5.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后勤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统筹各小组工作;负责乡领导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撰写,制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等材料;负责相关物资采购和分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信息统筹组:抓好全乡重点人群信息摸排工作和居家医学观察工作,负责信息的统筹和上传下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救治组:指导病人诊断、救治、转诊工作,负责医疗救治资源的调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市场整治组:负责对流动摊贩和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管理组:指导做好交通输入口的人员体温测量和登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宣传教育组:组织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管理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动员各村党员及志愿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人员防控组:负责对掌握的确诊及疑似病例的前期摸排、落实居家观察等相关工作及责任进行核查管控;对重点人员失控或重大突发事件,全程跟踪,督促属地和职能部门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动员民兵等应急力量。

8.督导检查组:对每日指挥部交接的未办结事项,实行跟踪问效;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站所、办线和行政村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符合问责情形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本辖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上级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村党支部(总支)书记、相关站所负责人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本辖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信息报告;

(2)协助本辖区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第三章应急处置

八、疫情监测

各村要建立由乡联系员、村干部、社区民警、卫生院医务人员、网格员队伍、志愿者组成的“网格化”管理专班,建立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发现村民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疑似症状等,应及时报告给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党(总)支部书记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病因追踪工作

村内网格员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村民的相关动态,对于出现相关症状的村民,要了解其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本村党(总)支部书记,并做好记录。村党(总)支部书记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村民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村党(总)支部书记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

1.在同一家庭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村民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本辖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村民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本辖区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村干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行政部门报告。

(2)乡卫生院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有关领导。领导小组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需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新冠肺炎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卫生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前往探望。

(6)发现新冠肺炎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村民了解情况,稳定村民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十、善后处置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各村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2.上级行政部门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乡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乡党委书记刘三星、乡长龚万千任组长,王仕成任专职副组长,江金中、汪季鸣、王玉、刘桀、吴韬、方婷、李勋、王冰倩、江晨海任副组长,成员为汪志鹏、王伟、桂流波、林军、柳金焰、王岳武、刘移风、左峰、张学武、金家祥、储勇、魏小计,办公室设在乡卫计办,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相关职能站所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疫情防控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乡卫计办。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计办公室(乡防控指挥办公室)。由王仕成同志牵头负责,统筹安排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省外、中高险地区、境外回和平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按要求上报,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乡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县卫健委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由方婷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及知识宣传,做好疫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管理办公室。由柳金焰同志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由李勋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做好民族宗教聚会点、出租房外来人员等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村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的重点人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市场监督所。由桂流波同志牵头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所有商店、药店、农家乐等经营户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商店、药店、农家乐等经营户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六)各村委会。由各联村领导牵头负责,各村按要求全面开展来自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重点人群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思想工作,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负责村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商店、农家乐等经营户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积极组织本村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乡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落实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七)公安派出所。由储勇同志牵头负责,按要求配合开展重点人群全面摸排,与乡政府、和平乡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管控措施;配合乡政府进村入户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上级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向计生办反馈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返绩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

(八)和平乡卫生院。由金家祥同志牵头负责,组织制定预防控制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安排卫生院医务人员协助指导村卫生室对重点人群进行摸排跟踪,与乡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场所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乡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乡区范围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乡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按要求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乡直部门、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村级广播、ELD显示屏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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