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招生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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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招生方案4篇

招生方案 篇1

暑假是孩子们休息的时间,更是巩固提高、打好基础、崭露头角的时候。当您为了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学习,孩子一味沉溺于手机、电脑、电视;孩子学习习惯不好,粗心大意,作业速度慢,这无时不在困扰着各位家长。为了解除各位家长的后顾之忧,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充分利用暑假来弥补学习的某些不足,或强化提高自己的某些学科,为了让您的孩子在假期既玩的开心,又不落下学习,特开设暑假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为了孩子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服务,让您的孩子既能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做好暑假作业,并对即将开始新一学期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个系统的把握,又能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真正做到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4-6岁幼儿

三、培训内容:

1、拼音、数学、汉字的认识及书写;

2、对上学期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归纳总结、查缺补漏;在彻底掌握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拓展加深,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对下学期的课程提前预习和衔接;(一年级上册内容)

3、辅导学生假期作业(培训班备有各科试题和试卷);

四、收费标准:(1)***元/人(不含食宿)

早上8:30——11:30 下午2:30——4:30

(2)***元/人(含住宿)中餐四菜一汤,保证孩子膳食营养 早上:8:30——下午4:30

五、培训时间:7月1日至8月1日

六、报名热线:*********** *老师

七、培训地址:*****************************

郑重承诺: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不遗余力地传授知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严格学生的考勤制度,做到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

招生方案 篇2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考生,品行表现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初中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体育专业学习,有刻苦耐劳精神,体育素质特别好,在初中阶段参加以下几项比赛并获相应名次:

(1)参加县(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县(市)单项比赛前2名;

(2)参加地区(市)级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3名;

(3)参加省级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6名

3、田径:男生身高在1.70m以上(含1.70m),女生身高在1.60m以上(含1.60m),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初三年级文化课成绩在全校良好以上,中考总分达到450分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办法

1、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4月25日前向我校体育组报名填写申请表。

2、根据报名来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体条件测定、体育高考四项身体素质及自选专项一项。请各考生在来我校参加测试提前与我校体育组联系(自备短钉跑鞋)。

3、参加素质测试时,请考生随带相关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归还考生。

三、录取办法

1、诸暨籍的考生由于体育特长生提前录取,素质测试上线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类别,并在普高第一批及第二批的志愿全部填写“荣怀学校”。

2、中考总分不低于450分(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并结合身体条件、道德品质择优录取(含自费),额满即止。

3、招生名额:田径6人(男女兼收),

4、凡对于中考成绩好的且素质测试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优先考虑编入创新实验班,并且享受公费生待遇

招生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色,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招生方案 篇4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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